浙江省“智慧能源”建设实施方案内容摘要:

总体方 案设计 省经信委 省质监局 全省智慧能源体系架构设计 2 智慧能源应用系统建设 省经信委 省质监局、发改委、能源局、电力局、统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交通厅、环保厅、住建厅 智慧层 智能执行层 3 智慧能源数据系统建设 省质监局 各地质监局、省市经信委、省市电力局 ; ; ; 4 智慧能源城市示范 省经信委 省市质监、发改、电力、统计、机关事务管理、交通、环保、住建等行政机关 统; 接口对接; 5 智慧能源工业企业示范 省经信委 省质监局、发改委、电力局、统计局 6 智慧能源公共机构示范 省经信委 省质监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发改委、电力局、统计局 建设 7 智慧能源交通运输示范 省经信委 省质监局、交通厅、发改委、电力局、统计局 建设 8 智慧能源商业民用示范 省经信委 省质监局、住建厅、发改委、电力局、统计局 建设 9 智慧能源标准体系建设 省质监局 省经信委、发改委、能源局、统计局等 智慧能源标准体系 6 五、建设原则 统一规划、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的原则。 浙江省“智慧能源”建设由省经信委统一部署,确定建设规模,协调各部门资源和工作,完成顶层方案设计,出台相关政 策。 省质监局负责智慧能源数据系统建设并制定相关标准。 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省统计局等部门负责指导、协助智慧能源应用系统的建设及制定相关政策。 省电力局负责“智慧电网”与“智慧能源”项目的对接工作。 各地市经信委、质监局负责辖区内具体建设任务,各部门提供资源和技术支持。 分步分阶段建设、先行试点的原则。 “智慧能源”建设遍及全省各地,涉及单位部门和能源品种多,建设工况复杂、工作量大,需要较长建设过程。 先行试点有利于积累经验、促进后续建设,每一阶段达到一定建设规模,最后全面完成建设目标。 坚持数据直接由智能计量 获取,以数据准确可靠、动态实时监测、分类管理分析为核心的原则。 能源基础数据准确与否,决定着“智慧能源”项目的成败。 省质监局及各级质监局下设的法定计量机构和授权检定站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的准确性、配备率与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研究应用在线检测、远程校准技术,保证能源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能源数据库按种类、企业、地区、行业、时间等维度进行管理,设立产能企业、耗能企业、公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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