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业务操作流程内容摘要:

据正式发票和保证金收据。 ( 8)发车 业务人员按照《车辆交接单》载明的事项和以下要求进行交接车辆。 ——向承租方交接并点验车辆钥匙、机动车行驶证、车辆服务卡、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单、随车工具、备胎、灭火器和故障警示牌。 ——应主动将车 辆外观的所有瑕疵,如:划痕、凹痕和掉漆等指示给承租方,经双方确认后,按照图例在《车辆交接单》上进行相应标注。 ——应主动向承租方讲解车辆性能,演示车辆安全操作事项。 ——提供不少于 10 公升的燃料。 业务人员应当逐项填写《车辆交接单》,填写 保证金不得冲抵租金。 ( 11)车辆收回 正常收回:按《车辆交接单 —发车记录》各项内容检查车辆外观、内饰、机械性能、随车工具的完好性,收回车辆钥匙和车辆行驶证,填写《车辆交接单 —交回记录》,双方确认签字。 在系统中完成 “还车 ”流程操作。 受损车辆收回:收车时, 遇车辆损坏,分公司业务人员应负责收集保险材料并指 导承租方报险。 将出险车辆送到指定修理厂,将保险材料移交给租后服务部, 在保险公司定损后分公司业务人员按合同理赔比例收取客户车损费用。 如车辆伤情较轻、涉及赔偿金额较小,可在与租后服务部咨询价格、与客户协商后,酌情收取客户车损费用,将车辆送指定修理厂修理。 在系统中完成 “还车 ”操作。 ( 12)结算 合同结算内部流程图 业务人员编制退款计划 业务主管复核退款计划 业务人员预约退款 财务部审核、配款 财务部退款 业务人员结算合同 结算合同粘贴印花税 结算合同加盖合同终止章 已结算合同 档案交至办公室 还车后确认无违章、无事故,申请结算,还车后 20 日办理完毕。 结算外阜流程: 客户持收据领取租赁车辆保证金 业务人员打印《汽车租赁结算单》 双方在《汽车租赁结算单》上确认签字 收回收据 客户领取保证金 收据、结算单蓝、黄两联交至业务部 承租方丢失有关票据的,承租方应填写《保证金退还申请》,经审批后进行结算。 遇有其他特殊情况的,业务人员应填写《业务备案申请》,经审批后进行结算。 ( 13)汽车租赁合同的保管 未结算合同:合同履行期间,由业务人员 妥善保管,不得外借,不得带出公司,不得损坏,不得丢失,不得私自销毁。 已结算合同:已结算合同月末交至办公室,有办公室立卷归档,妥善保管;需要借阅的,至办公室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薄》借阅,并按原样归还。 外部人员不得借阅。 二、租后服务 ( 1)市内车辆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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