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社团管理委员会工作手册内容摘要:

15 江西财经大学社团文档管理制度 第一条:档案管理工作统一由社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办公室对社团、社团管理委员会所有文件进行分类、整理、归档。 此外,听取各社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 第二条:社团管理委员会档案分类为:会议记录、信息档案、 考核记录、奖惩记录、工作计划及总结、各社团活动材料、 各类通知及来往信函、社团管理委员会主办的各种简报、刊物的底稿和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资料。 有关档案都将据此分类。 第三条:各类档案要求 (一)会议记录: 各社团学期末必须将完整的会议记录上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整理,以供工作评估及存档备案。 (二)社团成员信息档案:每学年初,组织部将对整个社团管理委员会和各社团 主要学生干部信息进行登记,并交办公室整理成册。 (三) 考核记录表: 办公室负责各社团的考核,为各社团建立考核表,并在月底和年底进行评核,上交社团管理委员会。 (四) 工作计划总结 1) 按规定,社团必须按时上交工作计划和总结。 2) 计划总结分为月度计划总结和学期、年度计划总结。 月度工作计划总结包括本月工作总结和下月工作计划两部分。 学期工作计划包括本学期工作总结和下学期工作计划。 学年末,各社团应将本学年工作进行总结。 办公室将对上交的材料进行处理,汇总成社团管理委员会的月度、学期和学年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并按时上报 校团委存档。 3) 月度工作计划总结必须于当月 1日前以电子稿形式发送至校区办公室,学期工作计划总结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在学期和学年工作开展前与结束时上交。 (五)活动材料 1)各社团组织活动前,应填写 《 社团 活动申请表》 ,并向社团管理委员会提交全面、合理的活动策划书。 活动结束后,各社团应对本次活动的进行总结,并将书面的活动总结材料(内容包括《社团活动申请表》、《财务核算表》, 或其他表格 、活动策划书、活动宣传稿一份及其他所有活动相关的 文字资料、报刊资料、摄影摄像资料等)在活动结束一周内上交办公室。 2)活动 材料书面稿上交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社团管理委员会校区办公室,并详细注明标题:某某社团某某活动总结材料。 本社团只保留电子稿,无需保留书面稿。 共青团江西财经大学委员 会 社团管理委员会 16 第四条: 档案的收集 (一)各社团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文档工作,注意上述材料的收集、整理并及时送到社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便尽快存档,此项情况记入社团考核。 (二) 社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员应严肃对待归档工作,并做相关记录。 若出现问题(如档案的损坏或遗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社团管理委员会任何社团所有文档必须按统一规定的格式上交,一切非统一格式文档由办公室退回 重交,并报社团管理委员会进行处罚。 (文档模板见附件) 第六条:办公室负责整理档案资料柜,其他人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动。 办公室整理档案时,可随时向有关社团提出询问、要求核查,各社团应积极配合。 各类档案是社团管理委员会对各社团工作表现作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办公室对社团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和评优的依据,各社团应该认真对待。 江西财经大学社团 财务管理 制度 第一条:社团管理委员会财务工作由社团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授权财务部直接进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 一切工作、活动经费开支应以“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 为原则,合理使用。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财务管理活动是指物品的采购、账目管理和活动经费的申请、审核及报销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 社团管理委员会经费用于 各社团 举办学术、宣传、文体、卫生、福利等合法活动及社团管理委员会日常办公开支,不得用于与社团管理委员会宗旨无关的活动; 第四条:审批报销程序 (一)审批:使用金额较大,每次活动之前,相关社团在活动策划里须对共青团江西财经大学委员 会 社团管理委员会 17 活动中经费支出状况做出预算,连同活动策划书一起上交社团管理委员会讨论,批准后可预支部分活动经费。 没有活动策划将不予以预支活动经费。 使用金额较少,则可执有效凭证 直接报销。 (二) 报销:在活动结束的一周内,各社团执有效凭证随活动总结(内附财务报告表)一起向财务部申请报销,凭证留存。 没有总结材料不予以报销。 报销金额较大应提前通知财务部。 (三)报销凭证原则上要求正式发票,经批准的支出因特殊情况未能取得发票时可以收据作为报销凭证。 所有发票和收据具有以下内容方为有效凭证:交款单位统一填写为“江西财经大学社团管理委员会”,背面必须填写用途(详细注明)、经手人、责任人(社团负责人签名)、审核批准(社团管理委员会主席签名)。 报销凭证要求字迹清晰。 无以上内容的属无效凭证将不予报销。 严禁多开、虚开发票。 第五条: 各学生社团会费管理 一 各学生社团收取会费指导价为不超过 20 元 /人 *年。 如需要提高会费,学生社团必须提交申请出具必要证明,经校团委及社团管理委员会主席团批准通过后方可高于指导价收取会费,但最多不得高于 50 元 /人 *年。 二 各学生社团所收取会费由社团管理委员会财务部统一监督管理,学生社团会费的使用由会长提供详细的书面申请,经主席、常务副主席或分管的副主席签字后方可生效。 三 会费上交办法:各学生社团在每年纳新结束后的一周之内将该学生社团所收取的全部会费上交 到社团管理委员会财务部。 其主要用于各社团会员证的统一制作以及各学生社团之后活动经费的统一管理。 四 各学生社团需设独立的财务部,至少有一名会员专门负责财务工作,不可由其他部门代替,财务专员不得兼任社团内部其他职务。 财务专员上任后一星期内须将个人简历送交到社团管理委员会财务部。 五 各学生社团采用订本式账簿,账簿由社团管理委员会财务部统一购买。 该学生社团的每一笔收入和支出都要详细记入账簿,将资金来源、去向逐项登记。 每笔账目入账时,必须注明日期、详细用途及金额。 六 每学期社团管理委员会进行三次财务核查, 时间分别为第七周、第十三周、第十五周。 财务核查时各学生社团须将本社团的账簿于周一、周二交到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周四或周五取回账簿。 核查结果会在学生社团例会上向各社团通报。 七 参照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处,学生社团联合会将严肃共青团江西财经大学委员 会 社团管理委员会 18 处理。 (一)私自挪用公款。 (二)不记账或有两本帐。 (三)原始凭证缺失,账目模糊,资金用途没有明确详细的记录。 如只是笼统的记为“办公用品”“文具”等均属于模糊账。 (四)虚开发票,虚报数目,造成学生社团资产流失。 (五)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全部会费或蓄意拖延上交会费时 间,私自挪用公款等。 八 各学生社团必须配合社团管理委员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财务核算,对不予配合者,学生社团联合会将给予严肃处理。 对情节严重者将视情况予以如下处理: (一)取消该学生社团年度评奖评优资格。 (二)情节严重者免去其学生社团负责人一职,并向其所在院系和学生工作处反馈。 (三)情节特别严重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及国家相关法律另行予以处分。 九 学生社团换届时,学生社团财务须移交新一届社团负责人,原学生社团负责人出具清单,新一届学生社团负责人办理相应接收手续。 十 学生社团被撤消或解散时,财务先移交 学生社团联合会代管,原社团负责人出具财务清单,核实后返还会员。 十一 学生社团公共财产为社团成员所共有,严厉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私自挪用、独占、谋取私利。 十二 学生社团活动经费采用立项申请。 申请时间为举办活动的前两周。 主席团将在提交申请的四天之后答复是否同意立项以及安排活动金额等。 经费申请书包含经费申请表、活动计划方案、活动经费预算。 (一)活动经费低于 500 元,由学生社团自行垫付,活动结束后凭详细开支和发票到社团管理委员会报账。 100 元以下由分管的类别副主席签字后到财务部领款; 100 元以上必须由主席 签字后到财务部领款。 (二)活动经费高于 500 元,提交经费申请,在经过校团委批准后方可提前预支。 十三 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学生社团须持活动总结(附照片),详细开支及全部营业性发票领取相应的活动经费。 发票上须注明经手人、证明人、金额以及详细用途。 领取时须由该社团的会长或财务部长签字。 凡发票缺损、涂改或无意丢失者,不予报销。 (注:某些支出由于情况特殊不能开具发票时,如协会聘请老师支付工资等类似情况,此时该社团必须列一份工资支付表,注明共青团江西财经大学委员 会 社团管理委员会 19 日期、支出金额、代课老师、联系电话等,便于确认支出费用。 具体情况灵活处理。 ) 十四 经费申请表的审批签字时间和拨款报销时间为每周的周一、周二中午(暂定,可能调整)。 第六条:以上规定如有违反,除一切费用自理外,社团管理委员会还将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第七条:财务部定期向社团管理委员会汇报有关费用支出情况,并做到每一笔帐都有案可查,有据可循,期末向全体社团通报本学期财务支出情况。 江西财经大学学生社团成立及注册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西财经大学学生社团的管理,推动社团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加强素质教育,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依照 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八条 学生社团的成立 (一) 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 5 名以上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 所具备的素质,且未受过校规校纪处分; ; ; 4 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老师; 共青团江西财经大学委员 会 社团管理委员会 20 5 有规范的章程。 (二)学生社团成立时,按照理论研究、社会实践、文娱体育、志愿服务、公益服务、兴趣爱好等类别进行申请。 一个社团只能进行一类申请登记。 (三)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 下列文件: 1. 筹备申 请书; 2. 章程草案; 3. 发起人和拟任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各一份; 4. 指导老师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5. 社团的资金来源及财务情况。 (四)批准筹备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自登记机关批准筹备之日起 7 日内召开会员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和负责人。 筹备期间不得一社团的名义收取会费和组织社团筹备工作以外的活动。 第九条 学生社团和社团成员的权利义务 (一) 江 西财经大学学生社团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 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 ,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团组织活动生活。 (二)江西财经大学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 社团内部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三)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对社团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四)社团执行机构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校规校纪 ,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登记管理机关反映问题和情况。 (五)社团成员应当定期注册。 (六)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七)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各项活动,并有权向社团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社团健康发展。 第十条 学生社团的章程和组织机构 共青团江西财经大学委员 会 社团管理委员会 21 (一) 学生社团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 名称、活动场所; 2. 宗旨、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 3. 社团类别; 4. 社团成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5. 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 6. 财务管理、经费使用的原则; 7. 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 生、罢免的程序; 8. 章程的修改程序; 9. 社团的终止程序;。 (二) 学生社团的主要组织机构是会员大会、会长和副会长。 (三) 会员大会由会员组成,会员大会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利机 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行使职权。 (四) 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 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 2. 审批社团的工作报告; 3. 对社团变更、注销等事项作出决定; 4. 修改社团章程; 5. 审批社团财务制度、经费预算及其他临时性重大财务开支报 告。 (五)会员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并将大会形式的决议报告登记管理部门批准和备案。 (六)会员大会作出决议 ,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半数以上通过;对社团变更、注销和修改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社团负责人主要是指社团正副会长,学生社团负责人由本社团成员通过首次会员大会选举,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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