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内容摘要:

结报县安委会 办公室。 4 联系人:于杰 0437— 6209021 邮箱: 附件 一 :吉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深入开展《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和《吉林省企业粉尘作业防爆十条禁令》、《吉林省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粉尘防治十条禁令》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 吉林省企业粉尘作业防爆十条禁令 》 附件三 :《 吉林省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粉尘防治十条禁令 》 附件四 :《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 》 5 附件一: 吉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深入开展 《严防企 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和《吉林省企业粉尘作业防爆十条禁令》、《吉林省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粉尘防治十条禁令》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安全监管局,有关中省属企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近日发布了《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68号 ,以下简称《五条规定》)。 8 月 19 日,省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吉林省企业粉尘作业防爆十条禁令》和《吉林省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粉尘防治十条禁令》(吉 安委办〔 2020〕 63 号,以下简称《双十条》)。 为切实让《五条规定》和《双十条》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达到“铁规定、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要求,坚决防范遏制企业粉尘爆炸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网络媒体,形成强大宣传声势。 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牢固树立“抓宣传就是抓落实”的观念,将加强《五条规定》和《双十条》宣传贯彻工作作为重要的预防治本之策。 要协调当地宣传和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络的黄金时段、版面、页面、栏目进行立体化不间断宣传。 要通过举办新闻发 布会、开展在线访谈、撰写评论文章等方式,对《五条规定》和《双十条》的贯彻落实具体要求进行大力宣传。 二、各相关企业必须承担起宣传贯彻《五条规定》和《双十条》的主体责任。 要将《五条规定》和《双十条》作为职工培训的必修课,拿出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对企业职工进行集中培训、轮训,做到人人尽知、知行合一。 要将《五条规定》和《双十条》做成标语、展板,在企业的显要位置张贴、悬挂,融入企业安全文化。 6 三、加强对《五条规定》和《双十条》宣传贯彻工作的监督检查。 宣传贯彻《五条规定》和《双十条》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必然要求, 宣传贯彻得如何,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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