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巴塞尔协议三内容摘要:

标准做出了过渡性的安排。 这将 有助于确保 银行通过合理的收益留存和提高资本金 以 满足更好资本金管理要求 的 同时 , 仍能通 过信贷 投放 支持经济的发展。 过渡 时期 的安排在附件 二 中有概括,包括: (一) 2020 年达到的最低资本要求。 在巴塞尔委员会各 成员国 国内 执行新的资本监管要求将从 2020 年 1月 1 日开始,各成员国必须在执行之前将关于资本新的要求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确立。 自 2020年 1 月 1 日 起 ,银行 应 符合以下新的相对于 风险加权资产( RWAs)的 最低 资本 要求: %,普通股 /风险加权资产 ; %,一级资本 /风险加权资产 ; %, 总资本 /风险加权资产。 (二) 普通股和一级资本过渡期要求。 最低普通股和一级资本要求将在 2020 年 1 月 至2020 年 1 月 逐步 实施。 到 2020 年 1 月 1 日 ,最低普通股要求将由 2%提高到 %, 一级资本将由 4%提高到 %。 到 2020 年 1 月 1 日, 银行将必须达到普通股 4% 和一级资本 %的 最低 要求。 到 2020 年 1 月 1 日 , 银行将必须达到普通股 % 和一级资本 6%的 最低要求。 总资本一直要求保持 8%的水平,因此不需要分阶段实施。 8%的 总资本要求和一级资本要求之间的区别在于二级资本和更高形式的资本。 (二) 扣减项比例 过渡期 安排。 监管 的调整(即扣减项和审慎过滤器),包括 金融机构超过 资本总额 15%的 投资、 抵押服务 权 、 所得税时间上有差异的递延资产 , 从 2018 年 1 月1 日起, 将 完全 从 普通股 中 扣 除。 特别是,监管调整将从 2020 年 1 月 1 日从 普通股 中 减去扣减项的 20%, 到 2020 年 1月 1 日 的 40%, 到 2020 年 1月 1 日 的 60%, 2017 年 1月 1 日 的80%, 最后到 2018 年的 1 月 1 日 100%。 在这段过渡时期,其余未 从普通股中扣除的资本将继续视同为资本。 (三) 资本 留存超额资本过渡期安排。 将在 2020 年 1 月 到 2018 年 1 月 间分阶段实施,并从 2019 年正式生效。 在 2020 年 , 计提 风险 加权资产的 %,随后每年增加 个百 分点,直到达到 2019 年的 风险 加权资产的 %。 经历过信贷 过度增长的国家应尽快 考虑建立 资本 留存超额资本 和 反 周期 超额 资本。 国家有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缩短这一过渡期。 那些在过渡阶段已经满足最低比例要求,但是普通股(最低 资本加上 资本留存超额资本 )仍 低于 7%的银行,应该实行 审慎 地 实行 收益留存政策以使 资本留存超额资本 达到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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