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章程范本内容摘要:

事的报酬事项;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或监事的报告; 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以及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对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修改公司的章程;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的经理; 1 0、对发行公 司的债券做出决议; 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会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股东会每半年定期召开,由 执行董事召集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 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 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召开股东会会议, 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5 (1)股东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 对于修改公司章程、 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 项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通过; (2)股东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成会议记录。 出席会议的股东 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作为公司档案材料长期保存。 第 二 十 二 条 出资转让 ,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 章 执行董事、经理、监事 第 二 十 三条 本公司不设立董事会,只 设执行董事 1 名,执行董事由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选举产生。 第 二十四 条 执行董事李华英 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 二十五 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事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决议,制定实施细则; 三、拟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 五、拟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变更公 司形式、设立分公司等方案; 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公司经理人选及报酬事 项; 七、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决定其报酬事项; 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6 第 二十六 条 执行董事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执行董 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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