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内容摘要:

任、团总支书记、 辅导员 每周承担的 9—12 学时减半计算。 在其他岗位上工作,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根据教学需要,经教务处批准,可兼做教学工作,原则上周教学工作量不超过 4学时, 6学时 以上的 不计工作量。 第十一条 学院自筹 奖励性绩效工资系数 6 教师岗位系数 (表一 ) 岗位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助教 教员 见习期 系数 管理岗位系数 (表二 ) 岗位 副 厅级 正处级 副处级 正科级 副科级 科员 办事员 见习期 三档 二档 一档 系数 科员工作年限在 15年以内按科员一档执行, 16— 25 年的按科员二档执行,超过 25 年的按科员三档执行。 辅导员 岗位 参照 副科级 系数 执行 ;教学系秘书岗位参照科员系数执行。 教辅岗位系数 (表三 ) 岗位 正高级 副高级 中级 助理级 员级 见习期 系数 工勤岗位系数 (表 四 ) 岗位 高级技师 技师 高级工 中级工 初级工 系数 第 十二 条 岗位确定及 岗位 系数等有关问题的处理 在一个分配周期内,每人只能确定一种岗位。 具体岗位根据所做工作性质确定。 教师 、 教辅和 工勤 岗位人员以聘用的岗位为依据;副科级以上干部的 岗位 确定以组织部门任职文件为依据。 7 教学系主任、党总支书记、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团总支书记和辅导员的绩效工资为教师 岗位 的平均数乘以相应管理岗位工资系数,上述人员(党总支书 记 除外)须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完不成者系数相应核减。 第十三条 基本工作量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计算 (一) 教师 岗位基本工作量奖励性绩效工资 的计算 每学期末由各教学系向教务处报送教师任课情况, 教务处 审核后 依据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 (见附件 1) 计算出 全院 的标准课时总量。 设 基本教学工作量中 一个标准 学 时的 金额 为 X1, X1值根据 学院自筹 奖励性绩效工资 额度确定。 教研室主任 、 教师 岗位基本工作量奖励性绩效工资 =【 X1基本工作量中标准课时总量 】 职称系数。 教师岗位 基本工作量奖励性绩效工资 平均值 Y1=全院教师 基本工作量奖励性绩效工资 总额 /教师岗位总人数 (二) 教辅、管理及工勤 岗位 基本工作量奖励性绩效工资 的计算 教辅 、 管理及工勤岗位 基本工作量奖励性绩效工资单位值 Z1= Y1 教辅 、 管理及工勤岗位 基本工作量奖励性绩效工资 = Z1 相应岗位 系数 第十四条 超工作量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计算 (一) 教师 岗位超课时工作量奖励性绩效工资 的计算 8 设 教师超课时工作量中的一个标准课时的金额 为 X2( X2> X1),X2值 也 根据。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