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导则-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内容摘要: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节能环保政策,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使用便利。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应 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一标准、统一标识、安全可靠、适度超前的原则。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设备容量、站址环境和节能环保等因素,合理确定设计方案。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应在保障示范推广运行的基础上,充分提高设备设施效率。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为车辆供能的模式分为整车充电模式和更换电池模式。 其中, 充电站采用整车充电模式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 ; 电池更换站采用电池更换模式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电池集中充电站和电池配送站为电池更换站的特殊形式; 充换电站可采用为电动汽车整车直接充电模式,或采用为电动汽车更 换电池模式之一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 DB510100/T 086— 2020 3 5 建设原则 规划 布局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布局应纳入城乡规划或区(市、县)城乡发展规划。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布局应与区域电网规划相适应,充分考虑电网运行安全性、电源接入方便性、电能利用经济性。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布局应充分考虑区域电动汽车及其技术发展现状、趋势和用户需求,科学合理地规划充换电设施类型、服务半径和服务能力。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作为建筑功能主体的配套服务设施时,不宜适用。 选址原则 充换电站建设宜充分利用就近的供电、交通、消防、给排水及防排洪 等公用设施,并对站区、电源进出线走廊、给排水设施、防排洪设施、进出站道路等进行合理布局、统筹安排。 充换电站选址应兼顾电源接入方便和电网要求,与电网规划、建设与改造密切结合,满足电力系统对电力平衡、供电可靠性、电能质量、自动化等方面要求,并结合变电站建设、改造进行科学、合理地选址。 充换电站选址应符合《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成都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要求。 城区内的充换电站,不宜选在城市干道和交叉路口。 充换 电站、交流充电桩选址应符合防火防爆安全的要求,远离易燃、易爆、污染等危险源。 不同类型充换电设施站址 充换电站的站址可选择在公共停车场和集团车队的专用停车区域或其旁边,以及道路外等。 在满足服务半径、兼顾群众方便要求条件下,宜选址在城郊结合部以外。 在城市用地紧张或配电容量不足或难以接入适宜电源的区域,宜建设电池配送站。 电池集中充电站应与电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考虑,宜选址在变电站附近。 市中心城区应选址在三环路以外,其它城镇宜选址在城郊结合部以外。 商用充换电站相互间应保持适当行车距离,在城区,相互间最短行车距离 不小于 2 公里;在国道、省道公路,相互间最短行车距离不小于 10 公里;在县及以下公路,相互间最短行车距离不小于 5公里。 用地原则 独立建设的商用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其建设用地应为商业用地。 独立建设的非商用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其建设用地可为非商业用地。 非独立建设的配套服务建筑功能主体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其建设用地应同建筑功能主体用地。 服务水平 充换电站应具有为各类车型充换电的能力,建于城镇中心区域的除外。 专用、自用型充换电站应具有满足自身需要的充换电能力。 站内功能区域 DB510100/T 086— 2020 4 充电站内应包括:供电区、车辆充电 区、监控室、行车道、停车位、综合建筑、卫生间(免费服务公众)等。 电池更换站内应包括:供电区、充电区、电池更换区、电池检测区、监控室、行车道、停车位、综合建筑、卫生间(免费服务公众)等。 电池集中充电站内应包括:供电区、电池存储区、电池充电区、电池转运区、电池检测维护区、监控室、行车道、停车位、综合建筑、卫生间(免费服务公众)等。 电池配送站内应包括:电池存储区、电池更换区、电池转运区、监控室、行车道、停车位、综合建筑、卫生间(免费服务公众)等。 充换电站内应包括:供电区、车辆充电区、电池存储区、电池更换区 、电池转运区、监控室、行车道、停车位、综合建筑、卫生间(免费服务公众)等。 综合建筑应包含营。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