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职业中专学校教师工作量化考评方案内容摘要:

、四名)分别加 1 4 分;三等奖 (含五、六名 )及优秀奖(组织奖)分别加 2 分。 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省、市、县各种团体( 3 人以上)竞赛得奖,在 参照指导学生个人得奖 级别得分的基础上 , 再多加 3 分 (多人指 导按级别得分平均计入) ; 指导学生参加 校级竞赛获奖 ,按 竞赛 系列 取最高奖项 1 人,一等奖加 1 分, 其它 奖 项加 分。 参加校级团体竞赛得奖, 参照个人得奖级别加倍计分。 同一学期 内,不同竞赛系列的可累计 加分 ,但最高得分不超过 20 分。 (必须出示指导证书, 指导校级竞赛得奖 并有学校教务处备案及过程性指导材料,否则不予加分)。 教务处 教科室 14 指导教师 每学 年 根据学校 安排 指导教师 且取得成效 (期初有计划,教科室有备案,期末有总结,并附指导教师记录或听课记录),指导 1 人得 2 分, 2 人以上加 1 分。 教科室 15 承担课题 及校本教材 研究 个人承担国家、省、市、县、校级课题 及校本教材 研究,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分别加 3 分。 课题 及校本教材研究 多人承担, 主要负责人按相应级别分数 *100%得分,成员按相应级别分数 *50%得分计入。 教科室 培训及继续教育 16 进修培训和继 续教育 学期 内 参加国家、省、 市、县、校级骨干教师培训 或继续教育的, 分别加 分; 本学期内被确认为国家、省、市、县、校学科带头人的, 分别加 1 分 ,其他学期减半计分。 专业教师 根据学校安排 下企业 、工厂 轮训 ,每月按 4 分计算。 教科室 办公室 实训处 教师带学生实习、下企业轮训,每天按 3 节课时计入。 “双师型”教师加 3 分。 教师个人业务竞赛 17 教师 业务 竞赛 教师参加校、县、市、省 、国家 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下辖的学会, 开展的 五好青年教师竞赛 及 其他 教学教育 业务竞赛 活动, 一等奖(含一、二名) 分别得 1 15 分;二等奖(含三、四名)分别 得 12 分; 三等奖(含 五、六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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