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报告制度及工作流程内容摘要:

八、对于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和隐患缺陷的医务人员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性质及结果,按照我院的奖惩条例进行奖励。 六、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上报 (一) 发生或者发现已导致或可能导致医疗事故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人员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应立即向 科主任 报告,科 主任 应及时向医务部门、护理部或 质量控制科报告。 (二)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与隐患缺陷 报告流程 填写 《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 》 ↓ 上报医务科 七、奖惩 (一) 以下所有奖惩意见,经 本科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讨论 为准。 (二) 对于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个人,根据报告的先后顺序、事件是否能促进质量获得重大改进,给予相应的奖励。 (三) 每年科室 评定并颁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质量贡献奖。 评定标准: 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达到 3 例以上,并且上报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对流程再造有显著帮助,实现流程再造达到 3 项以上的个人 ; 发生严重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未主动报告的个人 取消评选资格。 (四) 当事人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发生后未及时上报导致事件进一步发展的;质量控制科从其它途径获知的,虽未对患者造一般事件(提出处理意见) 重大事件 分管领导 组织相关安全委员会讨论提出重大实施意见 院领导 召开院务会(决定实施意见) 成 人身损害,但给患者造成 一定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或增加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的予当事人 相应的处理。 (五) 已构成医疗事故和差错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医疗事故和差错处罚规定》执行。 (六) 对于已经进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医疗缺陷,医疗质量管理小组 会将根据情况酌情减免处罚。 附表 (见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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