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文件附件内容摘要:

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的项目,应经监理人认可,报委托人批准,并要求承包商提供产品鉴定说明、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监理人按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17) 组织施工过程中样板工程的实施,并组织样板工程验收工作、提出验收意见报委托人批准。 检查承包商的工程技术资料,监督承包商按厦门市城建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工程技术资料,并按委托人要求的期限,完成资料上报审核工作。 18) 在施工单位自检、自评合格基础上,根据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时对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评定。 19) 及时组织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整个工程竣工预验收,协助委托人组织竣工验收。 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完成对验收存在问题的整改和工程移交。 20) 监理资料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完整移交委托人。 21) 监督工程全过程的施工安全,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应及时通告承包商,并督促整改方案的实施。 22) 监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状况,发现任何不文明施工的行为或情况 应 及时通告承包商,并督促其整改。 二 、工程保修阶段: ① 协助委托人签订本工程的保修合同。 ② 保修期内,委托人在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后,应 通知监理人,监理人 必须在收到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现场负责解决问题,并在解决问题后向委托人出具书面报告。 8 ③ 总监理工程师有责任在保修期内通知承包商及时到现场维修,并鉴定存在 的 质量问题,提出维修措施,组织承包商进行维修。 若承包商未按保修合同约定的时限到场维修,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监理人可 请第三方进行维修,并审核维修费用,报委托人批准。 ④ 监理人应对每一维修项目建立详细的维修档案。 ⑤ 监理人负责保修期内工程保修结算及保修期内发生的雇请第三方维修费用的认可及责任方的确认。 ⑥ 对于使用单位提出的质量缺陷,经委托人同意后,监理人有责任组织权威机构 进行鉴定,并将鉴定结果报委托人。 ⑦ 监理人在保修期限结束后,须提供保修工作总结及质量问题分析。 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 有关手续已办理完毕,施工图已完成,具备开工条件。 第十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委托人及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括勘察资料、设计图纸文件(一套)、施工承包合同或协议(包括合同协议附件)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资料。 提供资料时间以不影响工程进度为原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在 柒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 待定。 第十五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 现场办公及休息室各一间,其它设施如电脑、传真、 复印机、 通讯等办公设备由监理人自己提供,费用自理。 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 无。 补偿金额为 无。 第十六条 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 零 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 9 接受指示。 并免费提供 零 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间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 赔偿金 =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1)、如监理人员与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将不合格材料按照合格签字,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若是监理人员与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签发不实的经济和工期签证,应赔偿委托人的损失。 (2)、工程未达到监理合同约定的质量 等级时,属监理人责任的,监理人应赔偿因监理人原因引起的委托人的全部损失,责任不清的,监理人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3)、若工期延误,属监理人责任的,委托方有权索赔,索赔金额为每延误一天工期按监理费用的千份之五赔偿。 第三十九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 1) 计算方法 : 本地块项目工程总造价暂估人民币 3500 万 元。 投标人以此数作为监理取费基价。 实际监理费以最终实际工程 预 算总造价乘以 中标 费率计算。 监理取费标准执行闽价 [2020]房字 69 号文规定。 ( 2)支付时间: 合 同生效后 15 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将支付监理费合同金额的 10%给监理人作为首期付款;此后,从监理人实施监理工作之日算起,按季累计完成量的 80%按比例 [(每季累计施工完成量 /施工合同总额) x监理费总额 x80% ]支付监理费;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费经市财政审核中心审定后 7 个工作日内,预留监理费合同金额的 5%作为缺陷责任期的保证金后付清余款,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 3)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 无。 ( 4)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 : 双方视发生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10 1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用 人民币转帐 支付报酬。 1第四十五条 奖励方法: 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节省了工程投资,经委托人书面确认, 委托人将给予适当奖励,奖励金额 =节省工程投资额 3%。 1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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