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安全及环保保证措施内容摘要:

作程序,提高全体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同时加强廉政教育,提高政治素质。 工程开工后,质检人员全部进入现场,坚守岗位,其工作 职能 为: ①检查施工工艺所用各种原材料是否合格,对不合格的原材料有权禁止使用。 ②检查施工工艺和操作方法是否符合规范,对不符合规范及设计标准的施工方法有权纠正或勒令停止施工。 ③检查工程质量 (成品、半成品 )是否达到优良级品标准,对质量未达到要求标准或有疑点的工程,将不予签证,不予结算。 ④检查施工原始记录,是否正确,是否符合规范。 ⑤积极配合业主及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检查。 各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以下“七不准” : ①施工准备不充分不准施工 ; ②施工人员对技术和质量标准不明确不准施工; ③施工过程中,内部质检员和监理工程师未做检验签证,不准进行下道工序; ④施工前未办完文字技术交底时,不准施工; ⑤原材料没有完备签证手续时,不准施工; ⑥重要混凝土工程浇筑时,质检人员未签证,技术人员不在场不准施工; ⑦施工现场责任人不明确,不准施工; 此外,项目经理部每半个月召开一次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工作会议,听取大家的工作情况汇报及意见,质检人员相互交流工作经验,在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 质量保证措施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JTJ076— 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