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4679583854(最新整理内容摘要:

内容列项: ; :包括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特殊项目暂估价; ;。 未列项目,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行补充。 暂列金额由招标人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范围、环境条件、资金状况等因素在清单编制时予以明确。 暂列金额可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 10%~ 15%估列。 暂估价: ,应包括由招标人提出的需要定为暂估价的和拟自行供应的材料明细及单价。 材料暂估单价与编制期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信息价相比,其差8 值幅度不得超过 177。 5%,当地工程 造价管理机构未发布信息价的材料单价,可由招标人根据市场状况合理估列。 专业工程暂估价应由招标人列入总承包服务费清单与计价表中。 专业工程暂估价是包括规费、税金在内的全部工程费用, 仅作为计取总承包服务费的基础 , 不计入其他项目费。 承包人分包的专业工程暂估价 应包括为满足专业工程施工所发生的专项施工措施费 ,是 不包括规费、税金在内的 工程费用 ,计入其他项目费。 、暂估金额计列。 特殊项目一般包括特殊措施、检验检测、工程技术监督、 声像档案制作 、建 筑垃圾清运处理、高层建筑沉降观测 等 项目。 计日工清单中,招标人应估列出完成合同约定以外零星工作所消耗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种类、名称、规格及其数量。 总承包服务费清单中,招标人应以“项”列出拟由投标人对招标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和其他事项履行总承包服务的工程名称、内容范围、暂估价及计价要求。 规费项目清单 规费项目清单应按照下列内容列项: :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 ; :包 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 ;。 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省有关规定明确计价要求。 出现本规则第 条未列的项目,应根据国家、省、市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列项。 税金项目清单 税金项目清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 出现本规则第 条未列的项目,应依法按照国家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列 9 项。 4 工程量清单计价 一般规定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措施项目清单中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并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 特殊措施项 目符合第 条要求的,其费用应列入其他项目费中。 通用措施项目中的抢 工 措施、优质工程增加 、 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或小型工程增加项目 , 应按 招标文件或合同中约定的方式计价。 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未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可按 条所列的方式计价,也可采用费率计费、 建筑面积费用包干等多种形式 计价。 其 他项目 清单计价应按下列要求,且应符合第 、第 、第 条的规定。 , 招 标人在清单中未列出甲供材料的单价,按省市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目表中的取定价确定 , 不 计入其他项目费合计中; 招标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暂估价 不计入其他项目费合计中, 承包人分包的专业工程暂估价 计入其他项目费合计中; 特殊项目暂估价按招标人在清单中 列 出的暂估金额计列,计入其他项目费合计中。 按招标人提出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其费用。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价的材料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承包人和招标人共同通 过招标确定材料单价与专业工程分包价。 若材料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经发、承包双方协商确认单价后计价。 若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发包人、总承包人与分包人按有关计价依据进行计价。 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省行政主管部门的现行规定计算或调整,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10 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按省政府鲁政发 [1995]101 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 [1995]77 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 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时,应包括社会保障费。 编制竣工结算时,若建设单 位已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障费的,该费用仅作为计税基础,结算时不包括该费用;若建设单位未交纳社会保障费的,结算时应包括该费用。 【 要点说明 】 本条来自《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20]19 号) 总说明 第(五)条。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推行 建筑市场风险共担和合理分摊的原则,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范围(幅度)及其调整方法 , 约定的 风险内容、范围(幅度)及其调整方法 应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 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 , 不得采用无限风险 、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 在约定的变化幅度以内 (含约定风险幅度值) 时,不作调整;超过约定的变化幅度时,按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如 未 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应按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 执行。 工程造价咨询人不得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对同一工程的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或审核。 工程造价咨询人接受委托编制或审核工程造价文件的,双方应在合同中合理约定编制或审核的工作时限、质量标准及相关责任条款等事项。 计价表格应采用统 一格式,并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 招标控制价 实行招投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编制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予以拒绝。 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招标控制价应根据以下依据编制: 1.《计价规范》、 《省计价规则》、 本 实施 细 则 ;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计价规定; 3. 施工现场地质勘探资料、 水文气象资料 ; 料; 、答疑纪要; 、规范、技术资料; 11 ; 8. 特殊工程拟采取的施工技术方案 工程造 价信息;。 上述依据中设有上、下限值的,宜取上限值。 分部分项工程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及 《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中要求包括的 工程内容,按 《省计价 规则 》和本实施细则 的相关规定确定综合单价。 ,风险的内容范围和幅度应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照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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