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内容摘要:

( 3) 有效的投标保证金 缴费 证明。 ( 4)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中 复印件的原件并装于档案袋内,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未提交的将被拒绝投标。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未准时到场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将被视作自动放弃投标。 开标程序:先开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进行评审, 公布资格审查情况;然后开商务标,由工作人员宣读其投标报价、工期、质量及评标有关的其它内容,并作好开标记录;商务标评审结束后,公布商务标评审结果,商务标评审前七名的投标人进入技术标评审,技术标评审结束后,公布技术标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推荐 1 家中标候选人。 七、评标 评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组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6 项。 2评标过程的保密 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 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审委员会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2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规定的评标办法(详见第七章“评标细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七章“评标细则”未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对评审过程出现以下情况,经评标委员会及相关职能部门认定为串标、围标。 其标 书为废标,并移送镇交易站处理。 15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泄露投标人名称、数量或联系方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或提供投标咨询服务;或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 或 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情况;或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样式非常相似的; 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同一单位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或不同 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 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2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规定的标准对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商务标、技术标进行初步评审。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经评委会认定,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反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 不按本章第 25条款规定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有关投标文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 不按本章第 投标文件的错误进行修正的;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商务标、技术标未盖投标人法人章或未盖法定代表人印鉴或未签字; 投标文件擅自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内容或格式,致使招标文件的原意发生改变。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担保; 投标文件中有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的内容未盖投标人法人章或法定代表人印鉴或未签字; 预算书封面未加盖投标人公章、 相应专业 造价人员资格章(无造价人员资格章的单位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并附委托协议书)。 招标 文件涉及的其他废标条款。 投标报价的形式的确认以总报价为准。 投标文件的错误修正 : 投标文件有以下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下列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正: 如果投标函中的内容与投标文件其他条款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函中的内容 16 为准。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当合价之和与总报价不一致时,以总价为准,按比例调整合价,并相应调整单价;当工程量与单价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工程量和合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和方法调整和修正价格,投标人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同意修正后,修正后的内容和价格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内容和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并不影响其他投标文件的评标。 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认定: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要求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限制,而且 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一般将投标总报价、建设工期要求、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文明要求、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投标担保要求、履约担保要求、违约经济责任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主要商务条款要求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施工机械配备要求、施工技术方案可行性等作为实质性内容。 对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并且不允许通过澄清、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 标。 经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评审标准规定的投标文件达到 3个或 3 个以上时,评标委员会才能对商务标或技术标进行详细评审,否则将视作本次招标缺乏有效竞争而重新组织招标。 2详细评审 评委将仅对按第 23条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评价和比较应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 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定。 对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报价范围的投标报价,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经评标委员会详细评审,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 3 个 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投标价格采用价格调整的,在评标时不应考虑执行合同期间的价格变化和允许调整的规定。 2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17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前后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错误的内容或其他细微偏差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除本章第 条规定的允许修正的投标文件 的错误外)。 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投标人应作出有利于招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或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2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应按照第七章“评标细则”规定的排名顺序推荐 1名 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八、授予合同 2定标 定标后,招标人于七日内签发中标通知书 ,报 相关部门 备案。 履约担保 30. 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按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一第 39 项规定金额和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30. 2 若中标人不按本章第 30. 1条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金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签订合同 办理《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 7 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无故不签订合同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合同签订后必须在 7 天内进 场开工。 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15 日内,将合同报镇公共交易站备案。 九、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3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34. 1 投标截止时间止,按本章第 19. 4 条款规定确认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34. 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18 3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批准后将不再进行招标。 十、其他 3投标人有下列行为的,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36. 1 在投标过程中与其他投标人或招标人或编制标底单位有串标 行为的; 36. 2 在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的; 36. 3 在投标过程中对招标人、评委及相关工作人员施加压力,影响招标,评标公正性,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3由第 36 条行为影响而中标的,中标无效,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章 评标办法 3本工程评标办法 本工程的评标办法为:具体见第七章评标细则。 第四章 合同条款 本工程的“合同条件”,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990201)的“合同条件”。 第一节 专用合同条款 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人与中标单位依据《合 同条件》结合具体工程情况,协商后签订。 以下为招标人提出的涉及投标人的主要条款,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是否同意。 (以下称招标人为发包人,称中标单位为承包人。 )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 2. 招标文件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书及其附件 (含 招标答疑 、补充通知等相关资料) 5. 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19 8. 图纸及招标期间设计院的图纸变更联系单 9.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0. 有关工程 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标准及规范 本合同使用 汉语。 适用标准、规范:现行国家、建设部、浙江省、宁波市建设工程相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 相关标准、规范由承包人根据工程施工要求自备。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签订合同后提供图纸 6 套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公司: 姓名: 联系电话: 职务: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管理人员应与中标确定的相一致。 如承包人因特殊原因在施工中需更换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管理人员的须征得发包人同意,且更换的人员应具备相应施工管理资格。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开工前 5 天完成通用条款 (1)中的内容。 (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开工前 3 天完成通用条款 (2)中的内容,地点详见施工组织设计。 电讯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已开通。 (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提供时间: 开工前 5 天提供上述资料。 (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开工前 5天。 20 (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开工前 3天,现场交验。 (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前 5天。 (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负责保护好周围地下管线、周边环境的水电等设施和相关的古树、军事、电缆和 文物等,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 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签订合同后 5 天提供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所提供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应不低于投标时技术标的要求。 ( 2)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做好各项资料管理工作。 (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均由承包人承担、负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免费提供业主、监理用办公室一间及办公设施。 ( 5)需承包人 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由承包人办理,费用自理。 (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竣工验收交付前保护成品,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及已完成工程的保护工作。 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保持现场整洁、堆放有序、工完料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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