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乳山银滩海景房销售代理合同内容摘要:

3甲方对乙方的居间销售工作有监督和知情的权力;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乙方不得在其本公司以外另设居间售楼处,不得与客户签订任何形式的购房合同及收取客户的购房款和定金; 4乙方不得做虚假的广告宣传,印制宣传单等广告稿需经甲方审查。 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4乙方在商品房居间销售期间,因超越本 合同所规定的权限所发生的有关问题,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按实赔偿; 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同开发商签定的代理协议中的规则,不得损害甲方和开发商的利益。 45 乙方客户成交需及时备案,双方及时签字确认,乙方取得书面确认手续。 4乙方在居间销售期间,若两个月未能促成一笔成交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将予以解除合同。 第五条:费用的承担: 5乙方在带客户从代理地到乳山银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税金、广告费、策划费、项目管理费、工资、办公费、看房住宿、往返路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涉及第三方的民事纠纷与甲方没有任何法律关系,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5乙方为促成交易的达成而组织客户到现场看房时,应负责保证看房人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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