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退股协议书(共9篇)内容摘要:
收入,没有计算支出及应摊费用。 由于被告陈昌有对兰祥北的会计鉴定能力持有异议,被告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向本院申请对上述帐目进行司法鉴定,双方到本院选定鉴定机构后,因被告无法交清 50000 元鉴定费而无法进行鉴定。 鉴于兰祥北系崇义县审计局的工作人员,其不熟悉司法鉴定的程序与方法,其所出具的鉴定结论有的语句自相矛盾,有的仅依据原告的意思进行,而不是依据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该鉴定结论存在明显的漏洞,本院不能予以采信,而本案的会计鉴定较为复杂,故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于 2020 年 8 月 8 日向原告下达了一份《通知书》,要求原告 在收到本院《通知书》后五日内向本院申请会计司法鉴定,否则,视为其放弃申请,由其承担不利后果。 原告在收到本院《通知书》后未进行申请。 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 原告曾焕柏要求被告陈昌有支付其合伙经营茅坪钨钼矿期间的应得款 元及该款利息,原告曾焕柏对其提出 的诉精品文档 2020 全新精品资料 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18 / 61 讼请求负有举证责任。 该《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 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 申请鉴定是当事人履行举证责任规定、证明自己主张的一项义务。 本案仅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尚不能证明其诉讼请求成立。 原、被告双方对合伙经营原茅坪钨钼矿的清算问题发生争议,如不进行会计鉴定,本院无法对案件争议的事实予以认定。 由于兰祥北所作的会计鉴定存在诸多问题,本院无法采信,故 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应当向本院提出鉴定申请。 但原告在本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致使本院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故原告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曾焕柏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19430 元,由原告曾焕柏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 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精品文档 2020 全新精品资料 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19 / 61 审 判 长 徐 军 审 判 员 袁 海 审 判 员 傅 忠 二○○八年九月十一日 书 记 员 王 佳 刘微合伙协议纠纷一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郑民一终字第 874 号 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刘微,女。 委托代理人刘睿,河南世纪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王啸林,男。 委托代理人张帆,北京市京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卢鹏,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刘微因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民初字第 725 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查 明:原、被告于 2020 年协商经营“华美达大酒店五层娱乐 ?保娣直鹩 ?007 年 7 月 20 日、 2020 年 7 月精品文档 2020 全新精品资料 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20 / 61 25 日、 2020 年 8 月 23 日、 2020 年 8 月 28 日、 2020 年 9 月21 日向被告交付相关款项共计 120 万元。 2020 年 11 月 9 日,原、被告签订协议书一份,约定:一、甲方负责与华美达酒店签订场所租赁合同;二、乙方出资 120 万元成为华美达大酒店五层娱乐场所股东,占该场所 40%的股份;三、甲方出资负责该场所的装修、租金、工资、酒水、税收及相关一切费用,占该场所 60%的股份; 四、甲方负责经营管理,乙方 应积极配合甲方工作。 五、乙方在该娱乐场所经营期间不承担任何相关债权债务。 六、该场所开业后,甲方负责向乙方支付股份分红每月不低于 9 万元,每月五日前支付,如甲方未按期支付,需每天向乙方支付当月分红金额 5%的滞纳金。 2020 年 1 月 18 日,原、被告签订《退股协议书》一份,原告退出“华美达大酒店五层娱乐 ?钡 木级ǎ阂弧⒓追剑ū景副桓妫┓秩喂布葡蛞曳剑ū景冈妫┩嘶 ?30 万元现金,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柒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200 万元;二、 2020 年 3 月 31 日之前,甲方另行支付 10 万元;三、剩余款项共计 20 万元甲方 许可乙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在该娱乐场所免费签单消费,该项约定不因甲方在该娱乐场所的经营管理权变化而改变;四、若甲方违反上述第一条、第二条约定甲方继续履行该支付义务之外,还应承担违约款 20%的违约金。 若甲方违反第三条约定,乙方精品文档 2020 全新精品资料 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21 / 61 有权向甲方主张剩余 20万元款项的返还请求权,并支付 2020年 1 月 18 日之后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退股协议书》签订后,被告于 2020 年 1 月 4 日退还原告 50 万元,于 2020 年 4月 18 日退还 30 万元。 原告遂于 2020 年 5 月 5 日诉至该院,要求被告退还其 150 万元,并支付违约金 30 万元。 原告起诉后, 被告于 2020 年 5 月 6 日退还其 70 万元,原告向被告出具收条一份,注明“今收到大国会所刘微欠款柒拾万元整。 同时原刘微所出具壹佰贰拾万元收条同时作废,所有款项一切作废”。 另,原告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向该院递交减少诉讼请求申请书,变更其诉讼请求为“刘微返还王啸林现金 80万元,并承担违约责任 30 万元”。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在案作证:合作协议、原告交款 120 万元的收据、《退股协议书》、被告退款凭证、当事人陈述。 原审认为:原、被告签订合伙协议,约定共同经营“华美达大酒店五层娱乐 ? 图片 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 保魅妨怂降娜逦瘢仕胶匣锕叵党闪桓姹绯圃桓嬗 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 ξ ?008 年 1 月 18 日,原、被告结束合伙经营,签订《退股协议书》,该协议 不违反我国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真实有精品文档 2020 全新精品资料 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22 / 61 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自己的相关义务。 按《退股协议书》之约定,被告应支付原告相关款项 230 万元,现被告付款期限已届满,其仅支付 150 万元,未履行全部付款义务,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当相应违约责任。 被告辩称根据原告于2020 年 5 月 6 日出具的收条所示,原告已放弃了剩余 80 万元债权,故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终止。 对此原告不予认可, 该院认为,该收条注明“今收到大国会所刘微欠款柒拾万元整。 同时原刘微出具壹佰贰拾万元收条同时作废,所有款项一切作废”,但对所有“作废”款项具体内容未予明确,被告以此辩称原告放弃了剩余债权的主张证据不足,该院不予采纳。 原告诉请被告支付剩余款项 80 万元,该院认为,《退股协议书》第三条约定被告应向原告支付的 230 万元中,有20 万元可折抵原告在该娱乐场的消费款项;第四条约定若被告违反协议第三条之约定,原告方可要求被告支 付该 20 万元款项。 现原告无证据证明被告存在违反协议第三条约定的行为,故现其要求被告支付该 20 万元款项的理由不当,该院不予支持。 扣除 20 万元外,被告尚欠原告 60 万元未付,原告诉请被告支付该 60 万元的理由正当,证据充分,该院予以支持。 《退股协议书》约定被告若未依约定期限还款,应按违约款项 20%的标准支付原告违约金。 现被告尚欠 60 万元未付,其行为已构成违约,依约应支付原告违约金 12 万元。 原告诉请被告支付违约金 30 万元,对其中 12 万元予以精品文档 2020 全新精品资料 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23 / 61 支持,高出部分不予认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四 条第一款、 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刘微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王啸林欠款六十万元及违约金十二万元,共计七十二万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一万四千七百元,由原告负担五千零八十元,被告负担九千六百二十元。 宣判后,刘微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称:上诉人借被上诉人王啸林 120 万元,已归还本息 150 万元,双方债权债务已经清结,一审判决上诉人再还被上诉人 72 万元没有依据,请求改判。 被上诉人王啸林辩称:一审判决正确,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上诉人刘微与被上诉人王啸林于 2020年达成合伙协议,共同经营“华美 达大酒店五层娱乐 ?保级ㄍ跣チ殖鲎 ?20 万元,占 40%股份,但又约定王啸林在经营期间不承担任何相关债权债务,每月取得分红不低于 9 万元,因此,双方虽名为合伙,实际精品文档 2020 全新精品资料 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24 / 61 上是借贷关系。 2020 年 1 月 18 日,双方签订退股协议,约定王 啸林退出经营,刘微付给王啸林现金 210 万元,并可在该娱乐场免费签单消费 20 万元。 因双方系名义上的合伙关系,因此该退股协议实际上系还款协议。 刘微已于 2020 年 1月 4 日、 4 月 18 日分别还给王啸林 50 万元和 30 万元,共计80 万元。 2020 年 5 月 6 日,刘微又付给王啸林 70 万元,王啸林出具收条,并注明“刘微所出具壹佰贰拾万元收条同时作废,所有款项一切作废”,该收据已经明确表示双方之间债权债务关系已经因履行而终止。 因此,王啸林再要求刘微偿还债务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应支持。 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应予纠正。 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第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项之规定 ,判决如下: 一、撤销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民初字第 725 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王啸林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 14700 元,二审案件受理费 14700元,由王啸林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杜继军 审判员 安 军 审判员 王育红 精品文档 2020 全新精品资料 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25 / 61 二ΟΟ九年七月三十日 书记员 吴 兵 李永强、李浩勇因与张太战、李怀东合伙协议纠纷一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伙人退股协议书(共9篇)
相关推荐
上述申请并实际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时按其 在基金存续 期 间的实际入伙天数 计算分得利润。 第十六条、对企业存续期间所发生亏损的分担 如合伙企业发生亏损,亏损额度小于或等于普通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则由普通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如亏损额度 大于普通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则先由普通合伙人按照其认缴出资额承担亏损,剩余亏损部分由普通合伙人负责无限连带责任 ,
第六届校体育运动会, 开展了“阳光体育活动”,迎接了省“四个一”验收并获一等奖,开展“感恩教育”系列活动成效 显著,举行元旦文娱晚会,多次召开家长会,宣传学校品牌; ( 4)狠抓学生常规管理,养成良好习惯。 中午静校、桌椅归位、三禁止等活动有声有色; ( 5) 成功组织高一新生军训,为学生奠定了学习和生活基础。 三个年级在班主任的管理下, 教学秩序稳定、教师培训和考核到位
甲方在此期间内既不负担任何费用(原料、水电费、工作人员工资及饭店正常运转的费用等)也不取得饭店的收入。 在此 4 个月时间内的经营风险,双方按同等比例承担。 如果饭店在此 4 个月内经营不善, 不能继续经营下去,对于乙方先期投入的装修费用和购买的设备,甲乙双方合意这样处理: 自第 5 条中所约定 4 个月的经营期间届满之日起至合伙终止,经营饭店的原料、水电费、工作人员工资及饭店正常运转产生的卫生
务,并行之诸设备概归乙方享受及负担支理。 第四条 合伙截至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为止的收支决算业经甲乙双方会算完毕,而甲乙双方均确认两方之间就合伙决算并无互负债务,日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任何主张,或请求双方确诺决无异议。 第五条 在合伙期间内,应缴的一切税捐及任何公课负担概归甲方负责缴清。 本契约一式 三份,退伙人各执一份为凭。 退伙人(甲方): ____________住址
中的财产份额转让到一份可废止的生前信托名下,其中,合伙人是转让人和唯一受托人。 第十八条 除名合伙人 经大部分合伙人(其资金帐户构成所有合伙人资金帐户的主要部分)的同意,可以对任何合伙人进行除名。 有关除名合伙人会议的书面通知应该包括对这一问题的具体说明。 除名将在 支付被除名人资金帐户现值时生效。 第十九条 合伙企业的解散 经大部分合伙人(其资金帐户构成所有合伙人资金帐户的主要部分)的同意
股东会 ,遇有如下重大事项 ,须经甲 ,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 (1)拟由公司为股东 ,其他企业 ,个人提供担保的。 6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 ,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 ,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 ,按如下方式处理 : . 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 ,每周 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