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燃气特许经营维护工作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19/F., China Resources Building, 26 Harbour Road, Wanchai, HK. 电话 Tel: (86755) 8266 8008 传真 Fax :(86755) 8269 1109 电话 Tel: (852) 2593 7388 传真 Fax : (852) 2598 8228 网址: 成员公司应当通过《特许经营协议》及相关政府文件的方式明确其在经营区域的管道燃气经营唯一业主地位,避免上游企业对客户的直供或经其它竞争对手加价转供。 协议 应包含经营区域随城市规模自然扩大条款,争取将 LNG、 CNG 等加气站业务纳入特许经营范围,或者取得排他性 政策支持。 第五条 成员企业需 建立特许经营维护组织架构,制定管理工作制度并实施。 第六条 成员企业需了解政府的规划,关注周边县城镇市场,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年度特许经营权维护 和 拓展的工作目标。 成员企业需 关注行政区划 的新增与 变更。 一旦行政区域发生变化,必须在第一时间 与政府重新签订新 的 行政区划的特许经营协议。 第七条 成员企业需检视已签协议,如有不完善情况, 应尽快 完善特许经营协议内容。 成员企业应促请地方政府出台维护特许经营权相关规定。 成员企业 可 根据情况变化适时与周边乡镇签署合作协议。 第八条 严格遵守特许经营协议条款,落实 特许经营协议的 各项要求。 成员企业需 充分利用燃气规划,完善管网建设,占领关键路由 ;需制定灵活的市场发展策略和开 展客户满意改善工作,建立与大客户的沟通机制。 第九条 成员企业需加强 与城市燃气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 掌握政策变动和竞争对手动向。 成员企业需做好特许经营的宣传 解释 工作,掌握政府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调整更换信息,及时沟通汇报。 第十条 成员企业需制定特许经营 受侵害 应对策略,一旦 发 现 经营区域内存在可能丢失客户、 项目或区域(包括特许经营权范围内新建 CNG 站) 的事件 ,应坚决开展维护工作,并应立即报大区及集团市场发展部。 维护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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