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内容摘要:

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学法、懂法、守法,知纪、遵纪、守纪,确保依法行政、依法行医;开展警示教育,发挥案件的震慑作用,做到警钟长鸣,促进依法廉洁从业。 引导广大医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推动卫生行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二)抓制度创新,促药品价格进一步降低。 按照 市药品、耗材集中招标管理规定,探索通过药品集中配送、“带量采购”等多种形式挤压药品利润空间,阻断“统方回扣”链条。 探索医药企业依法以合理方式支持医院发展、返利患者,通过量价挂钩、款价挂钩,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确保实现让利于民、还利于民。 对群众反映强烈、价格水分较大的药品、耗材要再次组织进行集中招标限价,最大程度降低部分高价药品、高值耗材虚高价格。 积极探索有利于病人、有利于制止药械临床促销、有利于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药品(耗材)集中配送制度。 (三)抓 临床诊疗,促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检查。 以临床医生和药品、耗材管理部门及部分检查科室人员为重点教育对象,建立重要科室、重点人员经常教育警示制度,签订“拒绝医药回扣承诺书”(附件 2),临床上要由管床医生签订“拒绝过度用药、过度治疗、过度检查诚信承诺书”(附件 3),并存入该患者病历档案,有效规范医疗机构临床诊疗行为。 严格贯彻落实临床用药管理“双十”制度和抗菌药物“双十”制度,对单品种用量每月排名前十位的药物和用量排名前十位的医师进行用药合理性分析评价,院 内通报结果,对不合理用药医师处罚、处理到位。 认真贯彻落实“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对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对病情无变化违规乱检查的医务人员,要追究责任。 (四)强化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 认真学习和研究国家发改委新的医疗服务价格精神,严格执行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 ,在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基础上重新核定增补、修订的医疗服务项目,重新进行成本核算,加快推进:检验类项目价格原则上不再区分试剂和方法,相同项目的检验价格相同;植入类耗材以外的一次性耗材原则上均纳入项目打包收费,不再作为 “除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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