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伦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内容摘要:

首先,申请者向医伦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资料:申请报告;主管 部门的有关的批件;技术质量检查或药品检查报告;临床前和临床有关资料,知 情同意书样本,试验研究 /治疗方案等。 (二)医论会应在接到申请后定期召开会议,审阅讨论。 每次会议参会人数 不应少于总人数的 2/3。 对申报方案的审查意见应在讨论后,以投票方式做出决 定。 必要时,可邀请非委员专家出席会议,但非委员专家不参加投票。 (三)审议后,主任委员签发书面意见,并附上出席会议人员的名单、其专 业情况及签名。 伦理委员会的意见可以是: Ⅰ .同意。 Ⅱ .作必要修改后同意。 Ⅲ .不同意。 Ⅳ .终止或暂停先前批准的试验。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