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科工作制度文档内容摘要:

,超出规定标准的科室,按超出比例给予相应处罚。 严格执行参保患者住院预付费制度,认真核对参保住院患者的相关资料及身份确认,保证参保人员各种资料齐全(医保、新农合出院结算人员),责任落实到科室或个人,对违规者给予相应处罚。 严格执行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不滥施检查,不重复检查。 责任落实到个人,对违规者给予相应处罚。 加强对各类参保人员的住院管理,严格掌握入 出院标准,合理控制参保患者住院时间,及时为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患者办理出院手续,责任落实到科室,对违规者给予相应处罚。 认真填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报表,严格掌握费用报销范围。 责任落实到个人,对违规者给予相应处罚。 参保患者门诊管理制度 参保人员在我院门诊就诊时,参保人员持处方或检查单、治疗单划价后,用 IC 卡结算,卡内无钱时或自费项目由个人用现金结算。 参保人员患符合《三门峡市基本医疗保险重症慢性病病种目录》的疾病并经过劳动部门鉴定认可的,需在门诊取药及治疗时,门诊医生 应严格按照《三门峡市基本医疗保险重症慢性病病种管理规定》进行医保管理。 门诊医生在接诊重症慢性病患者时,接诊医生要认真核对患者身份并完整、规范的填写重症慢性病门诊病历,根据所鉴定的病情开具检查、治疗单,用药开具重症慢性病门诊专用双联处方,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用药范围只限《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之内且与所鉴定病种相符合的药品,其他疾病用药不得出现在重症慢性病处方上。 门诊医生必须严格掌握住院标准,决不允许不见病人或放宽住院指征开具住院证。 对于不在《统筹基金支付费用的病种目录》 范围之内的疾病,原则上不允许住院,病情严重确需住院的,医务人员应认真填写诊断证明,由患者家属到医保窗口进行审批。 门诊医师必须严格执行重症慢性病人员的检查、用药、治疗的相关规定,不得开大处方或重复开药。 参保患者住院管理制度 参保人员因病确需住院的,由接诊医师开具《住院证》,到医保、新农合窗口办理审核登记后方可住院,参保人员在非上班期间急诊住院后,需在上班第一工作日内补办上述审批手续。 参保人员住院时,根据预付费制度,参保患者应预付基本保险范围内的 50%的费用,并根据患者医疗费的增长随时补 交押金。 各临床科室在安排病房时,不得超过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由于床位紧张或其他原因,必须把参保人员安排在超标准病房时,应告知患者或家属,在征得同意后安排,超过部分由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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