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公司合作协议书范本(精简版内容摘要:

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 80%的资金投资但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十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 (三)签署董事会文件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 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职权 十八条 董事长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董事代行其职权 十九条 董事会每年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十条 有下列情况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必要时; (二)三分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十一条 董事会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职责亦未指定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的董事推举一名董事召集会议 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记名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十四条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表达意见的前 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并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内容: (一)会议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的表决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十八条 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公司遭受损失的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 总经理 十九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高级 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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