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总支规章制度内容摘要:

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表率力量,带 职工高质量地 完成各项工作。 第 三 条 党总支根据学校党委安排,开展优秀党员评选活动。 第 四 条 评优活动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党支部推荐,汇总先进事迹,召开 公司 党总支会议,进行综合评议,公示,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第一条 请示、报告工作制度是确保党建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和谐运行,促进思想政治教育及其他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程序。 第 二 条 党政领导班子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 分管领导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分管工作;党总支委员及时向党总支书记报告工作; 公司 主要领导不得擅自决定涉及 公司 发展、职工、学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第四条 党总支独立负责地处理职权范围内的有关事项,遇到职权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需向职能主管部门提交书面专题报告请示。 第五条 建立党支部向 公司 党总支联系委员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各党支部、办公室每两周向党总支书记、联系委员请示报告一次工作,遇有重大事项及时向学院党总支书记、联系委员报告。 第六条 各党支部要定期报告党员民主生活会议、党员民主评议会议情况。 第 七 条 遇到特殊情况,如党员外出进修、学习、调离等,需要进行党支部改选的,党支部书记不能自行指定,必须书面请示公司 党委 , 经 党委 会议研究决定后,按程序办理。 第八条 党员外出时间超过一周的,必须要向党总支书面报告。 一、党支部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负责文学院党组织思想、组织、政治作风、制度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工作。 2.负责政治理论学习及民主生活会的开展。 3.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及党组织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工作。 配合行政领导抓好学校德育工作及教师思想作风建设 4.抓好党员的党风廉正建设,促进党政班子的廉洁自律。 二、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拥有最高决策权和监督权。 2.党员大会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视学院整体工作情况,在季末阶段进行,也可与党员的学习教育日同时进行,但内容和时间上均相对保证。 3.党员大会的议题由党支委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先召开支委会确定。 大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委会做好会议记录。 4.召开党员大会时,党员个人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如要通过某项决议时,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才能施行,大会决议时必须有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算有效。 三、党员民主生活 会制度 1.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开展批评,转变作风,增强团结,促进工作。 2.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发挥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3.民主生活会,要将重大问题交广大党员讨论,充分听取党员意见,集思广益,改进工作。 4.在民主生活会中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作自我批评要不夸大,不缩小,批评别人要根据事实,不能道听途说、无中生有,切实做到摆事实、讲道理,与人为善,治病救人。 5.民主生活会应该以正面教育和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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