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制度汇编内容摘要:

面的 10 左上角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外,还要在末页标明发行 (阅读 )范围,印制份数。 不准复制、翻制,需要收回的也要作出明确规定。 付印时应严格按照领导批准的份数执行,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自行处理。 “三密”文件、资料一律由本单位内部文印室印制。 (4)“三密”文件的传阅。 阅读“三密”文件、资料和领导的重要讲话,要严格按照制发机关规定的阅读范围传阅,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阅读时须在办公室内进行,不准摘抄,阅后即清退 ,不得在个人手里过夜。 组织传阅“三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负责。 (5)“三密”文件、资料的传递。 “三密”文件的传递一律不得通过普通邮寄进行,应通过单位保密员传递,不得交由无关人员携带,不准利用工作之便私抄、携带“三密”件出入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 (6)做好“三密”文件、资料的清理。 单位保密员变动时,要对“三密 文件、资料以及记载秘密内容的笔记本进行清理移交工作。 清理时,对无回收单位和无保留价值的“三密”文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交回 地区 保密局登记代为销毁,不得将“三密”内部文件、资料当废纸出售。 11 七、档案保密工作制度 为了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单位领导和干部都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有关规定。 档案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机要工作。 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党和国家保密规定,遵守《保密守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查阅档案人员,应保证对档案材料的绝对保密,未经许可不准私自抄录和复制,更不能擅 自将档案携带出单位转让他人或拆散,违者追究责任。 划入密级的档案,要在档案的右上角上密级标记,机密级以上的档案,必须设专柜存放,借用密级的档案必须按查阅利用规定办理手续。 档案库房的门窗必须坚固,严格保卫保密制度,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12 八、要害部门保密制度 一、由主管领导负责,定期研究布置保密工作。 二、建立保密工作岗位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 三、经常对保密人员进行法纪思想教育和保密的督促检查。 四、在业务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文件,收、发、管、阅都要严格执行制度,领导阅看文件后做到“四不”:不横传、不积压、不自存、外出不携带。 五、保密部位要有保密安全设施,有铁门、铁窗、铁柜、报警器、灭火器,以确保机密的绝对安全。 六、健全“三密”文件、资料的清退制度,凡是要清退的文件、内部资料,要按规定的时间清退,如不按规定的时间清退,超过三个月,按失泄密案件查处。 七、建立定期汇报制度。 主管保密人员,每个月向本单位领导汇报一次,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并与上级和 地 区保密部门联系,及时弄清问题真相,以确保国家秘密的安 全。 13 九、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要完全处于其主管部门(单位)独立使用和管理。 不得直接或间接连接国际互联网,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任何人不得在公众网上发布、存储、处理、传递、转发、抄送涉及国家秘密信息。 对秘密数据、资料载体如:磁盘、磁带、光盘等视同“三密”文件,履行借阅、使用、复制、传递、携带、移交、保存、销毁等登记手续。 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 (包括软盘和硬盘 )不能降低密级使用 ,维修时应保证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不再使用的应及时销毁。 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 上网的信息内容须经单位领导审批。 14 十、复印机、传真机、有线和无线电通信设 备 使用管理规定 复印机使用管理规定 (1)单位复印机,要指定专人操作。 存放复印机的地方必须符合安全保密要求。 (2)复印秘密以上文件资料以及未定密级的中央、省、市负责同志的内部讲话,应请示原制文单位以及文件发至那一级的单位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复印,复印时应严格履行登记、签收手续,严格 控制复印的份数,不准多印私留。 (3)不许利用单位复印机复印与工作无关的文件、资料、图纸和国家法令禁印的票券等。 (4)不准复印内部以上文件、资料和国家法令禁印的票证、迷信用品、淫秽物品以及其它违禁品。 (5)必须建立严格的复印登记制度,逐件登记复印文件的名称、份数。 复印的废页要及时销毁。 (6)管理复印机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遵纪守法,按章办事。 如有违反规定的,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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