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4 、验收时应按对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验收保健食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是否在显著位置标有保健食品的专用标识、品名、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保健食品的成份、保健功能、用法、用量、禁忌、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验收整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验收进口保健食品,进口保健食品应凭《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验收。 、验收进货品种,应有到货保健食品同批号的保健食品出 厂质量检验报告书; 、对销后退回、配送后退回的保健食品,验收人员应按验收程序的规定逐批验收,对质量有疑问的应拒收入库或抽样送检。 验收抽样应具有代表性和均匀性,能真实反映该批保健品的质量状况。 对验收抽取的整件保健品,抽样完毕要进行复原封箱,贴验收取样封签。 近效期保健品验收时实行控制性管理,对保健品有效期在 1 年内,购进时已超出生产日期 6 个月的保健品,除业务急需外,验收员在入库验收时应拒收。 对验收中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标识模糊或有其它问题的品种应拒收。 并按规定的程序做 上报及退货等处理。 验收员要在《验收入库通知单》上详细写明验收情况,并签名。 验收员负责从微机上进行质量确认。 用自己的密码进入微机系统,输入相关信息。 并做好自己密码的保密工作。 验收记录及时、准确、完整、有效。 并按规定归档、保存。 验收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6 五、假冒伪劣保健食品报告制度 为确保公司保健品的质量,确保消费者使用安全保健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和《保健食品标识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假冒伪劣保 健食品指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保健食品,主要包括: 、 内在质量(含量、理化鉴别、微生物检查)不合格的保健品。 、 外观质量不合格的保健品。 、 保健食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的。 保健品销售人员要配合保健品安全管理员做好用户访问工作和质量信息收集工作,对待客户投诉和反映的质量保健品要加大检查。 对发现的疑似假冒伪劣保健品,应立即通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对疑似保健品进行质量确认,并进行有效控制,及时上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准擅自退货。 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销毁工作,经总经理批准,由保健食品安全负责人报经保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在其他相关部门监督下进行,并详细填写《销毁清单》 六、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为保证保健品质量,保证职工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及传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凡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合格者方可从事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岗位工作。 办公室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健康检查,负责卫生监督检查。 新 工上岗、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试用期。 健康体检应在具备体检资格的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进行。 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或找人替检行为。 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 ,特别是痢疾、伤寒、甲 /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等有碍保健食品安全的疾病时 ,必须立即报告 ,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注意个人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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