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路、东湖路、迎春路改造工程绿化设计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摘要:

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 发送至。 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出的所有询问或者疑问进行综合答复,解答或者答疑内容应在磋商文件规定范围内,不得对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改动,统一发给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并在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视为认同磋商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报价的,后果自负。 项目名称: 佛光路、东湖 路、迎春路改造工程绿化设计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10 联系电话: 05382100786 : 2020年 07月 06日 16时 00分。 偏离 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 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否则其报价无效。 其他条款 ,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与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 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的构成 磋商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 ; ( 1)总则; ( 2)磋商文件; ( 3)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磋商保证金; ( 4)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价时间以及地点; ( 6)唱价、磋商、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废标; ( 7)纪律和监督; ( 8)质疑与投诉; ; ; ; ;。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所作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在泰安市政府 项目名称: 佛光路、东湖路、迎春路改造工程绿化设计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11 联系电话: 05382100786 采购网上公告后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 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获得磋商文件后三日内,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 ,否 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 供应商有义务对磋商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磋商文件所有条款。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 或者 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五日前,在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但不指明 澄清或者修改问题的来源。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是在磋商文件规定范围内对磋商文件中表述不清部分进行进一步阐述或者描述,不得对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增减或者改动。 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已构成对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增减或者改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磋商或者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方可作为磋商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 时,以最后发出并经公告的为准。 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 48小时内,从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打印澄清或者修改公告,并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等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否则,即视为同意和接受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 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唱价时间 ,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唱价时间,但至少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 时间三日前,在泰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日的,应当顺项目名称: 佛光路、东湖 路、迎春路改造工程绿化设计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12 联系电话: 05382100786 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澄清或者修改内容较多时,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或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采购人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的,至少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泰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以给予供应商充足的时间编制响应文件。 磋商文件的盖章要求 磋商文件必须加盖采购人和 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公章。 在磋商文件要求盖章处以及骑缝处加盖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否则为不合格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的编制、装订要求 : A4复印纸双面打印。 、字体字号和页码要求:页边距:上 、下 、左 米、右 ;字体字号:一级标题为黑体小三号;二级标题为楷体四号;正文为仿宋小四号字,行距为 ,每页 30行。 页眉、 页脚为宋体小五号字,页眉内容为项目名称,页脚内容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电话;页码从目录编起,使用小五号宋体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页码不在 30行内。 :每份磋商文件以 A4纸张制作,并编制目录,胶装成册。 磋商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内容按照生成时间的逆顺序装订后,盖章留存,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不合格磋商文件 、制作、装订以及盖章的磋商文件为不合格磋商文件。 已经发售的,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泰 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予以作废,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并负责收回已发售的磋商文件且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重新补发合格的磋商文件,重新补发的合格磋商文件不得收 项目名称: 佛光路、东湖路、迎春路改造工程绿化设计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13 联系电话: 05382100786 费;重新补发的合格磋商文件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五日的,采购人应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必须在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予以明确,否则予以废标,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承担。 合格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有权依法质疑和投诉。 (包括答疑、澄清以及修改)与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不一致的,以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为准。 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磋商保证金 报价 : 详见。 ,也可以对某一标段中的服务进行报价,但对每一标段服务的报价必须全部报齐,否则报价无效。 ,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预算控制价,否则其报价无 效。 ,否则报价无效。 ,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否则报价无效。 ,否则其报价无效。 ,报价部分以正本为准。 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一览表》中“总报价”与《首轮报价明细表》中的“总价”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 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供应商应签字确认。 供应商拒绝修正报价的,其报价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首轮报价进行唱价,若有多个报价或附有条件的报价,报价无效。 费率 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项目名称: 佛光路、东湖 路、迎春路改造工程绿化设计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14 联系电话: 05382100786 更。 任何包含 费率 调整要求的报价无效。 响应文件的签署要求 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 或者打 印。 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处,均须本人用黑色中性签字笔签署(包括姓和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用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否则其报价无效。 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其报价无效。 “报价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否则其报价无效。 响应文件的盖章要求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 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否则其报价无效。 响应文件的时间单位、有效期以及费用 ,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 90日历天,即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日历天,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 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 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其报价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费用。 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响应文件按照以下要求、格式统一编制:。 响应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正本”或“副本”标识、响应文件、项目 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和日期。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加行、涂改、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 项目名称: 佛光路、东湖路、迎春路改造工程绿化设计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15 联系电话: 05382100786 单位公章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否则其报价无效。 纸质响应文件包含报价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胶装成册;响应文件以 A4纸张制作( 图纸可用 A3纸张制作) ,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供应商同时对多个标段报价的,响应文件应按所报标段分别编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应进行包装,密封于一个包装袋中或分别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若有偏离之处,请如实在服务响应表或者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中注明。 详见。 纸质响应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或者“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编制、签署、制作、装订和密封的响应文件,其报价无效。 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 编制响应文件并实质性响应,保证其所提交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否则报价无效。 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 1)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一致。 ( 2)电子版介质为 U盘或光盘,文件格式须为 PDF、 DOC或 XLS。 ( 3)电子版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无论磋商结果如何,均不退回。 ( 4)电子版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磋商保证金缴纳以及退还 : 详见。 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缴纳的,其报价无效。 ( 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要求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文件之日起五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 ( 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项目名称: 佛光路、东湖 路、迎春路改造工程绿化设计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16 联系电话: 05382100786 保证金, 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 3)未按规定退还磋商保证金的,退还磋商保证金时,应退还所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以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发生下列情 况之一,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 1)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全部或者部分响应文件的; ( 2)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真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 3)损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权益的; ( 4)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 5)经磋商小组认定有故意哄抬报价、串标或其他违法行为的。 ( 6)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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