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中介服务许可办事流程图内容摘要:

建人事信息系统人事信息上报数据 ; 单位或有关部门的处分决定书 (原件 )。 (四) 职务(职称)变动 干部任免、奖惩的决定 (原件 ); 处级非领导职数审批文件(原件) ;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任书 (原件 ); 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原件 ); 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同意设置技师、高级技师岗位及职数的复函 (原件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基金追加单 (原件一式三份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审批表 (原件一式一份 ); 工资基金核定单 (原件一式三份 ); 福建人事信息系统人事信息上报数据 (电子 )。 (五) 其他 其他工资变动依据材料 (原件一式一份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基金追加(核减)单 (原件一式四份 ); 工资基金核定单 (原件一式三份 ); 福建人事信息系统人事信息上报数据 (电子 )。 二、 离退休费审批 (一) 核增离退休费 干部 离 退休的决定 (原件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基金核减 (离退休费追 加 )单 (原件一式三份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退休 )工资审批表 (原件一式一份 ); 工资基金核定单(原件一式三份 ); 离退休人员护理费相关材料 (原件 ); 申请护理费所需医院出具的证明 (原件 ); 申请护理费所需离退休支部意见 (原件 ); 其他离退休费总额增加依据材料 (原件 );福建人事信息系统人事信息上报数据 (电子 )。 (二) 核减离退休费 死亡通知书 (原件 );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核减单 (原件一式四份 ); 工资基金核定单(原件一式三份 ); 福建人事信息系统人事信息上报数据 (电子 )。 38 1 离退休费及有特殊贡献的退休干部增发退休费和有重大贡献的正高级专家提高退休费审批流程图 承诺期限: 7 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 87855763 监督电话: 87846080 提交 材料: 一、 副厅级以上直接管理的省直单位 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提高退休费计发比例审批表 (原件 ); 离退休批文 (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 特殊贡献相关依据材料 (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 重大贡献相关依据材料 (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 正高级专家职称 资格、 聘任材料 (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 工资基金核定单 (原件一式三份 ); 工资基金追加单 (原件一式三份 )。 二、 各设区市、县(区)人事局、省直下属机关事业单位 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提高退休费计发比例审批表 (原件 一式四份 ); 特殊贡献相关依据材料 (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 重大贡献相关依据材料 (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 正高级专家职称聘任材料 (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 一般性正常离退审批,直接办理 审核通过。 盖章确认 审核不通过。 退回 申请单位上报相关材料 材料不齐全的,退回补齐材料 材料齐全的,受理审核 复核 重大疑难问题逐级提交领导审核、审批后定。 有特殊贡献的退休干部增发退休费和有重大贡献的正高级专家提高退休费审批、重大疑难问题逐级提交领导审核、审批后定。 39 1 省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结构比例核准流程图 承诺期限: 收件完整后 15 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87856021; 87857057 监督电话: 87846080 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 制定岗位设置方案 省政府各 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制定岗位设置方案 主管部门审核 提交材料: 主管部门申请核准的文件;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 《福建省事业单位附设岗位设置审核表》; 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省公务员局分管局领导审批 结果反馈、批复 省公务员局专技处(省职改办)处领导复核 省公务员局相关处室会签 省公务员局专技处(省职改办)受理,经办人员审核报送材料 未通过的及时反馈 未通过的及时反馈 未通过的及时反馈 未通过的及时反馈 未通过的及时反馈 40 1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评审委员 会(库)组建审核流程图 承诺期限: 收件完整后 15 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 87857057; 87856021 监督电话: 87846080 省公务员局与系列主管部门征集专家评委 省公务员局专技处(省职改办)与系列主管部门职改办受理 省公务员局专技处(省职改办)审核 分管局领导批准 结果反馈、批复 提交材料: 系列主管部门申请组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库)的文件; 《拟聘(入库)评审委员简明表》; 《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委员推荐表》。 41 1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确认流程图 承诺期限: 收件完整后 10 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 87857057; 87856021 监督电话: 87846080 相关专业(系列)主管部门职改办上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评审结果 公布评审确认结果 省公务员局专技处(省职改办)受理, 经办人员审核报送材料 省公务员局专技处(省职改办)复核 分管局领导批准 提交材料: 申请确认的文件;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简明表》; 评委会主任签字的参评对象得票情况统计表。 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反馈 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反馈 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反馈 42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或评审资格 审查 流程图 承诺期限: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 :收件完整后 10 个工作日 ; 评审资格审查:收件完整后 30 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 87857057; 87856021 监督电话: 87846080 省公务员局根据人社部及省里安排 发布考试计划或职称评审计划 省公务员局专技处(省职改办)受理,经办人员审核报送材料 省公务员局专技处(省职改办) 复核 分管局领导批准 通过审查的专业技术 人员参加考试或评审 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考试或申报评审 未通过的及时反馈 未通过的及时反馈 未通过的及时反馈 提交材料 : 一、考试资格审核 考试报名表; 身份证; 相片; 学历证书; 职称证书; 获奖证书; 其他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 评审资格审核 《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 《评审简明表》;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任职资格证明; 业务工作总结; 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专业经历证明、业绩成果、论文论著等材料原件 ;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43 符合相关规定 2 省级行政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核准流程图 承诺期限: 3 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 87831213 监督电话: 87846080 部署年度考核工作 各机关、事业单位制定考核方案 申报 20%优秀比例 考 核 审核机关事业单位考核结果 补充材料或退回重新考核 承办人审定 不符合相关规定 符合考核规定 承办人核准盖章 收存备案表、人员简明表、考核总结,返还备案表 提交材料: 福建省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汇总呈报表 2 份; 被考核人简明情况登记表 2 份; 不称职人员情况登记表 2 份; 年度考核工作总结 1 份; 经核准的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使用申报表 1 份(只要求申报 20%优秀比例的单位提供)。 44 2 省级公务员培训基地认定流程图 承诺期限: 30 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 87831213; 87821785 监督电话: 87846080 申请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处办事人员受理、初审 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符合条件的 , 组织考察、论证 并提出初步意见 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处务会审核、研究 并提出审核意见 符合条件的,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局领导审批同意后 下发批文、 资格证书及铜牌 退回有关申报材料,流程结束 (自受理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审批) 提交材料: 申报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资格的书面报告 1 份; 福建省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申报表一式 2 份; 教学机构核准登记的有效证件 1 分。 45 2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招收、招 聘审批审核流程图 承诺期限: 一般情况下 7 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 87846639; 87853073 监督电话: 87846080 申请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局领导审批 符合条件的,经办人员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 提交材料: 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函; 相关申报审批表或招聘方案; 学历(学位)、身份证明、岗位资格证书等材料; 需迁移户口的,应在申请函上同时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不予受理的,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处室领导复核 结果反馈 46 2人才引进和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流程图 承诺期限: 一般情况下 7 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 87833775 监督电话: 87846080 申请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局领导审批 符合条件的,经办人员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 不予受理的,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处室领导复核 结果反馈 提交材料: 一、人才引进 人才引进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申请引进人才或确认引进人才身份的函; 《省直单位引进省外人才呈报表》(一式三份)或《引进人才身份 认定表》(一式四份); 引进人才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主要工作业绩或专业技术成果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需随迁家属和未成年子女户口的,应在申请函上同时提出,并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等与引进人才关系的证明材料。 二、 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 接收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申请接收留学回国人员的函; 留学国中国使领馆的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本人护照、国内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外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国外学历(学位)证书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出国留学人员来闽工作登记表 》原件两份; 出国前已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习成绩证明及有关论文、成果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2 寸) 4 张。 47 2非教育系统国家公派留学审核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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