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化验室质量控制制度内容摘要:

发射光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精密天平、温湿度表等)和精密量器具(如目前使用的移液管、容量瓶、酸碱测定管等)进行校准,经确认后方可使用。 对不符合要求的仪器和器皿统一回收、 东莞培训网 销毁或更新。 检测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校准过的和需要校准的相关仪器、量器具等做出具体的量值塑源计划表,对下一次的校准时间、内容等做出详细安排。 要求检测人员在每次使用这些仪器、量器具后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发现异常时立即停止使用将情况向检测部负责人反映,不得 使用未经校准或不在校准期的仪器、量器具。 基准物质、标准物质和标准溶液的管理 化验室使用的所有标准物质均应为 具备 资质 的 厂家所提供,具有标准证书、生产许可证和资质证书,能满足对其量值朔源等方面的要求。 标准溶液应由经过严格培训具有中级以上资质的化验员 配制, 标液员应按照相关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标准溶液配制方法进行配制。 标液员应定期对已经投入使用的标准溶液进行核查,并粘贴新的标签。 检测人员不得使用不在有效期 内 或不符合要求的标准溶液。 检测环境控制 一切检测活动都应在规定的检测环境 中 进行, 化验室应通过使用冷藏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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