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解放商用汽车代理协议内容摘要:

不低于年度承销目标 的一定比例 ( 具体 见年度《 商务协议》)。 第 二十 一 条 乙方须按甲方管理规定提供与解放产品相关的 数据 及 信息。 第 五 章 违约 责任 第 二十 二 条 乙方在代理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有其 他民事案件可能导致甲方产生风险的,如乙方为其他公司担保等情形,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 二十 三 条 乙方在代理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有其他刑事案件可能导致甲方产生风险的,或者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股东发生刑事案件可能导致甲方产生风险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二十 四 条 乙方在代理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有恶意欠甲方货款、向甲方提供虚假的汇票结算、向甲方提供非法交易的汇票结算等行为发生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二十 五 条 乙方 若发生 恶意诋毁 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 甲方品牌、产品、厂家声誉受损 , 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 二十六 条 若甲方 授权乙方筹建 解放商用汽车销售服务中心 , 必须符合《 解放商用汽车销售服务中心视觉形象识别手册 》或者双方约定的建设标准,并通过甲方的验收。 通过验收后,将确认乙方的功能类型为解放 4S 形象 店。 第 二十 七 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如单方面放弃代理解放商用 汽 车,或者使用解放商用 汽 车销 售服务中心 经 营其他品牌的商用汽车及配件,则 甲方 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 4S 形象 店建店补偿,同时 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本条 款只适用于享受 4S形象店 建店补偿的经销商) 违约金的计算视本协议履行的剩余 年限而定(剩余时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计算方法为协议履行的剩余年限每年 30 万元向甲 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 八 条 在本协议有效 期内,乙方不得将 解放商用汽车 销售服务中心 经营设施的产权转让给第三方,亦不 得租借给第三方使用与经营,若乙方违反此项约定, 则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 4S 形象店 建店补偿,同时 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 金的数额参照本协议第 二十七 条 规定的计算方法确定。 (本条 款只适用于享受 4S 形象店建店补偿的经销商)。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