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强蛟镇横山岛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内容摘要:

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并交纳了正式工程履约担保后予以退还。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 (详见“ 法规制度”) 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未按第三章第 款规定修正其投标报价的算术错误;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资格审查资料原件 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必须与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证明资料”一致,如有因须办理 年检、延期、变更、换证等手续而不能提供部分证件原件时,须出具由受理相应手续的主管部门情况证明,并附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否则视无效标处理。 其中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核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以不 16 提供原件, 但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应按规定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投标文件装订和签署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 投标 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应在规定日期内将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密封,并在封口上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或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和法人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和资格审 查资料原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递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在资格评审结束后退回。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7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照本章第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携带授权委托书 )必须 在投标截止时间准时 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投标代表人未 在投标截止时间准时 参加 开标会议的其投标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所投标书将不予开启,不得参与后续评标。 开标提示 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必须 在投标截止时间准时 参加开标会议,并提供法定代表人 ( 或授权委托代表 )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不需提供); 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参加投标,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所投标书将不予开启,不得参与后续评标。 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并介绍工程概况; (2)介绍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的密封情况; (5)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 评标 18 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 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 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定标方式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的确定结果在相关媒体上公示 3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的名称、资质、中标报价; 项目负责人 及其资格。 公示期间,对该招标项目有投诉的,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查处。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 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履约担保 在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签订合同 19 中标人须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日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 30 日内未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 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 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投诉 20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要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10 中标承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违约责任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2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 审 因 素 评 审 标 准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 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资格审查资料原件 与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证明资料必须保持一致 资格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企业负责人 A 类证书 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生产副经理四个职务人员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A 证)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任职文件。 资质等级 具备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 县外企业 在开标 截止日期前到宁海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矿产管理办公室 办妥备案(登记)手续。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备地质类工程师或岩土工程师及以上资质 响应性评 审标准 工 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款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款规定 施工安全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款规定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款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款规定 23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八章“工程量清单”给出 的范围及数量 其 他 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限制;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每月实际施工期到位天数不得少于 20天 ; 24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投标价法。 2. 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初步评审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 2)投标总报价超出最高、最低报价值范围的; ( 3)以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方式参加投标; ( 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文件签署、盖章、装订、密封; ( 5)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封装不合格或字迹模糊不清的; ( 6)拒绝按照评标人的要求对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更正的; ( 7)实质上影响了工程的范围、质量、工期和实施; ( 8)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9)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内容有重大偏差的; ( 10)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工程量清单缺漏项及工程量不符的; ( 11) 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的; ( 12) 工程量清单中 暂定价、暂估价 项目内容、价格不符的 (13)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 ,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5 ( 2)当综合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综合单价 (修改后的单价不作为评标依据 )。 ( 3)当总报价与合价之和不一致时,以总报价为准,按总报价占调整的合价之和的比例调整合价,并修改单价 (修改后的单价不作为评标依据 )。 对响应招标文件进行评审。 详细评审 招标控制价 : 391141 元 ,其中 暂定价、暂列金 项目费用 260405 元 (含税,民工工伤保险费 ) 有效报价是指经评审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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