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内容摘要:
质量问题;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由于吸水和收缩性不一致,接缝处表面的抹灰层容易开裂,上述情况均应采取加强措施,以切实保证抹灰工程的质量。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说明: 抹灰工程的质量关键是粘结牢固,无开裂、空鼓与脱落如果粘结不牢,出现空鼓、 开裂、脱落等缺陷,会降低对墙体保护作用,且影响装饰效果。 经调研分析,抹灰层之所以出现开裂、空鼓和脱落等质量问题,主要原因是基体表面清理不干净,如:基体表面尘埃及疏松物、脱模剂和油渍等影响抹灰粘结牢固的物质未彻底清除干净;基体表面光滑,抹灰前未作毛化处理;抹灰前基体表面浇水不透,抹灰后砂浆中的水分很快被基体吸收,使砂浆质量不好,使用不当;一次抹灰过厚,干缩率较大等,都会影响抹灰层与基体的粘结牢固。 一般项目 一般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清 晰。 2 高级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检验方法:观察。 抹灰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层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抹灰分格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 滴水 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 10 mm。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的规定。 表 一般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普通抹灰 高级抹灰 1 立面垂直度 4 3 用 2 m 垂直检测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4 3 用 2 m 靠尺和塞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4 3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4 分格条(缝)直线度 4 3 用 5 m 线,不 足 5 m 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5 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 4 3 拉 5 m 线,不足 5 m 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注: 1)普通抹灰,本表第 3 项阴角方正可不检查; 2)顶棚抹灰,本表第 2 项表面平整度可不检查,但应平顺。 装饰抹灰工程 本节适用于水刷石、斩假石、干粘石、假面砖等装饰抹灰工程的质量验收。 说明: 根据国内装饰抹灰的实际情况,本规范保留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73— 91)中水刷石、斩假石、干粘石、假面砖等项目,删除了水磨石、拉条灰、拉毛灰、洒毛灰、喷砂、喷 涂、滚涂、弹涂、仿石和彩色抹灰等项目。 但水刷石浪费水资源,并对环境有污染,应尽量减少使用。 主控项目 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装饰抹灰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 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 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 35 mm 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 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 100 mm。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体之间必须粘接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一 般 项 目 装饰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刷石表面应石粒清晰、分布均匀、紧密平整、色泽一致,应无掉粒和接槎痕迹。 2 斩假石表面剁纹应均匀顺直、深浅一致,应无漏剁处;阳角处应横剁并留出宽窄一致的不剁边条,棱角应无损坏。 3 干粘石表面应色泽一致、不露浆、不漏粘,石粒应粘结牢固、分布均匀,阳角处应无明显黑边。 4 假面砖表面应平整、沟纹清晰、留缝整齐、色泽一致,应无掉角、脱皮、起砂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装饰抹灰分格条(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平整光滑,棱角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 滴水线(槽)应政治课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 10 应采取加强措施。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 ,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 100 mm。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装饰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的规定。 表 装饰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mm) 检验方法 水刷石 斩假石 干粘石 假面砖 1 立面垂直度 5 4 5 5 用 2m 靠尺和塞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3 3 5 4 用 2m 靠尺和塞尺检查 3 阳角方正 3 3 4 4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4 分格条(缝) 直线度 3 3 3 3 用 5m 线,不足 5m 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5 墙裙、勒脚上 口直线度 3 3 — — 用 5m 线,不足 5m 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清水砌体勾缝工程 本节适用于清水砌体砂浆勾缝和原浆勾缝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清水砌体勾缝所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 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清水砌体勾缝应无漏勾。 勾缝材料应粘结牢固、无开裂。 检验方法:观察。 一般项目 清水砌体勾缝应横平竖直,交接处应平顺,宽 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压实抹平。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灰缝应颜色一致,砌体表面应洁净。 检验方法:观察。 5 门窗工程 一般规定 本章适用于木门窗制作安装、金属安装、塑料门窗安装、特种门安装、门窗玻璃安装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门窗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门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 特种门及其附件的生产许可文件。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施工记录。 门窗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 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 2 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的抗风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 门窗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预埋件和锚固件。 2 隐蔽部位的防腐、填嵌处理。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每 100 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100 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 50 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50 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说明: 本条规定了门窗工程检验批划分的原则。 即进场门窗应按品种、类型、规格各自组成检验批,并规定了各种门窗组成检验批的不同数量。 本条所称门窗品种通常是指门窗的制作材料,如实木门窗、铝合金门窗、塑料门窗等;门窗类型是指门窗的功能或开启方式,如平开窗、立转窗、自动门,推拉门等;门窗规格指门窗的尺寸。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 5%,并不得少于 3樘,不足 3 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 至少抽查 10%,并不得少于 6 樘,不足 6 樘时应全数检查。 2 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 50%,并不得少于 10 樘,不足 10 樘时应全数检查。 说明: 本条对各种检验批的检查数量作出规定。 考虑到对高层建筑( 10 层及 10 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 24m的公共建筑)的外窗各项性能要求应更为严格,故每个检验批的检查数量增加一倍。 此外,由于特种门的重要性明显高于普通门,数量则较之普通门为少,为保证物种门的功能,规定每个检验批抽样检查的数量应比普通门加大。 门窗安装前,应对门窗洞口尺寸进行检验。 说明: 本条规定了安装门窗前应对门窗洞口尺寸进行检查,除检查单个门窗洞口尺寸外,还应对能够通视的成排或成列的门窗洞口进行目测或拉通线检查。 如果发现明显偏差,应向有关管理人员反映,采取处理措施后再安装门窗。 金属门窗和塑料门窗安装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方法施工,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方法施工。 说明: 安装金属门窗和塑料门窗,我国规范历来规定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方法施工,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方法施工,其原因主要是防止门窗框受挤压变形和表面保护层受损。 木门窗安 装也宜采用预留洞口的广泛施工。 如果采用先安装后砌口的方法施工时,则应注意避免门窗框在施工中受损、受挤压变形或受到污染。 木门窗与砖石砌体、混凝土或抹灰层接触处应进行防腐处理并应设置防潮层;埋入砌体或混凝土中的木砖应进行防腐处理。 当金属窗或塑料窗组合时,其拼樘料的尺寸、规格、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 说明: 组合门窗拼樘料不仅起连接作用,而且是组合窗的重要受力部件,故对其材料应严格要求,其规格、尺寸、壁厚等应由设计给出,并应使组合窗能够承受该地区的瞬时风压值。 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 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说明: 门窗安装是否牢固既影响使用功能又影响安全,其重要性尤其以外墙门窗更为显著。 故本条规定,朝鲜族采用何种方法固定,建筑外墙门窗必须确保安装牢固,并将此条列为强制性条文。 内墙门窗安装也必须牢固,本规范将内墙门窗安装牢固的要求列入主控项目而非强制性条文。 考虑到砌体中砖、砌块以及灰缝的强度较低,受冲击容易破碎,故规定在砌体上安装门窗时严禁用射钉固定。 物种门安装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规定外,还应符合有关专业标准和主管部门的规定。 木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 本节适用于木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木门窗的木材品种、材质等级、规格、尺寸、框扇的线型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设计未规定材质等级时,所用木材的质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A 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木门窗应采用烘干的木材,含水率应符合《建筑木门、木窗》( JG/T122)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木门窗的防火、防腐、防虫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木门窗的结合处和安装配件处不得有木节或已填补的木节。 木门窗如有允许限值以内的死节及直径较大的虫眼时,应用同一材质的木塞加胶填补。 对于清漆制品,木塞的木纹和色泽应与制品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 门窗框和厚度大于 50mm的门窗扇应用双榫连接。 榫槽应采用胶料严密嵌合,并应用胶楔加紧。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胶合板门、纤维板门和模压门不得脱胶。 胶合板不得刨透表层单板,不得有戗槎。 制作胶合板门、纤维板门时,边框和横楞应在同一平面上,面层、边框及 横楞应加压胶结。 横楞和上、下冒头应各钻两个以上的透气孔,透气孔应通畅。 检验方法:观察。 木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成品门的产品合格证书。 木门窗框的安装必须牢固。 预埋木砖的防腐处理、木门窗框固定点的数量、位置及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木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说明: 在正常情况下,当门窗关闭时,门窗扇的上端本应与下端同时或上端略早于下端贴紧门窗的止框。 所谓“倒翘”通常是指当门窗扇关闭时,门窗扇的下端已经贴紧门窗下框,而门窗扇的上端由于翘曲未能与门窗的上框贴紧,尚有离缝的现象。 木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扳检查。 说明: 考虑到材料的发展,本规范。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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