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温游泳池设计规范内容摘要:

及相關法規之規 定設置。 分男、女廁所,並分區設置;另應設供行動不便者 使用之廁所及設施(含活動不銹鋼扶手及電動按壓開關水平滑動門組)。 93 地坪採防水膜面貼透心止滑石英磚;牆面採防水膜面貼瓷質釉面磚;平頂採防颱型 金屬天花板。 94 男廁須為落地式小便斗(含嵌入式沖水感應器)、廁所及小便斗搗擺輕隔間、洗手 盆及明鏡、省水型衛生設備(坐式馬桶最少一組,其餘為蹲式馬桶)、拖布盆及掃具用品工具間;應設置人工照明及通風設備等基本設施。 95 淋浴空間之規劃須依最少之淋浴龍頭數量設計,該部分須以各池之「最大容許安全 容量 (使用人數 )」加總後乘以 1/8計算,男、女之淋浴 龍頭數量各為總數之 1/2。 淋浴空間之隔間須以底座隔至底部,並於前端牆底設置導水溝其上並覆以沖孔之不鏽鋼蓋板以利排水及日後清洗。 96 應至少以男廁每五十人提供一廁位,女廁每十五人提供一廁位為原則,男、女廁之 便器比例以 1:5 為原則;廁所外走廊應設監視系統。 女廁須有洗手盆及明鏡、省水型衛生設備(坐式馬桶最少一組,其餘為蹲式馬桶)、搗擺輕隔間、拖布盆及工具間;搗擺輕隔間內應設緊急求救系統;應設置人工照明及通風設備等基本設施。 12 97 其他依相關法規及設計準則設置。 98泳池 附屬空間(如更衣室、淋浴間、廁所等),其天花板須採暗架式,使用板材應具 備防潮、防霉且吸水率低之材料。 99 泳池及各附屬空間隔間牆使用之輕隔間板材,須採用不透水且吸水率低之材料;表 面裝修材料亦應具有防潮(或耐高濕)、防霉等功能。 910 應設置人工照明、電信系統、業務廣播系統及獨立廣擴設備與廣播站,可獨立使 用背景音樂及廣播使用及獨立空調換氣設備。 10. 防災避難設計準則 101 建築構造應符合「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第三章建築物防火之相關規定。 102 室內應有適當 防火區劃及內部裝修設計, 且應分別符合「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 施工篇」第三章第四、五節之規定。 103 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設計應符合「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設備篇」、「消 防法」、「消防法施行細則暨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相關規定。 104 本校舍建築物因屬供公眾使用之特性, 於老師、學童及使用民眾緊急逃生疏散 上,應以較高之安全性作為其規劃設計標準, 並考量下列原則: (1). 安全樓梯應均勻配置於各區位,藉以減少逃生步行距離。 (2). 二樓以上鄰接開放空間處應設置陽台、緩 降機, 以增加災害發生時逃 生、救災之機會。 (3). 應提供救護車輛進出之道路系統, 以方便救災車輛救災。 (4). 規定設置消防栓箱設備, 供應室內/ 室外消防滅火之專用水源。 (5). 消防栓箱設於方便取用之場所, 並配合室內裝潢選用適當美觀顏色。 (6). 消防水源應可供應30分鐘滅火用。 105 游泳池池畔救生員座位週邊牆面上,須設置能緊急關閉機房內循環泵浦及烤箱、 蒸氣室 (若該設施有設置烤箱與蒸氣室 )電源之緊急斷電開關,且該開關須以具鎖頭之壓克力罩覆蓋,以避免一般泳客誤按而影響機 房之運作。 106 游泳池池畔週邊牆面上,須設置能直通管理辦公室或緊急應變中心或緊急救護單 13 位之對講機或電話,以利緊急意外事故發生時之通報與救護。 參、 建築構造設計準則 建築結構系統方式 本工程建築物可採用鋼筋混凝土結構系統或鋼骨鋼筋混凝土結構系統;若有地下層時,則均為鋼筋混凝土結構系統。 建築物構造須依業經公認通用之設計方法,予以合理分析,並依所規定之需要強度設計之。 結構必須按其束制程度及構材勁度,分配適當之彎矩設計之。 除前述之構造方式外, 本工程之基本結構系統另可細分為垂直承重系統、抵抗水平力系統及基礎構造等, 茲分述如下: 1垂直承重系統: 包括結構基礎、柱、樑、樓版等承重系統。 1抵抗水平力系統:系統需能有效抵抗水平地震力或風力或其他橫力之側向作用力( 風 力與地震力不必同時計入;但需比較兩者,擇其較大者應用之),且需符合韌性構造系統之要求。 1基礎構造:建築物基礎構造應能安全支持建築物;在各種載重作用下,基礎本身及鄰接 建築物應不致發生構造損壞或影響其使用功能;其構造另應考慮靜載重、活載重、上浮力、風力、地震力、振動載重以及施工期 間之各種臨時性載重等。 結構設計準則 2結構設計基本要求 (1). 本項工程之設計監造承商應依據業主提供之相關資料及工程契約進行結構設計及分 析,並經核定之圖說進行調查、評估及完成規劃設計。 工作範圍包括工址及鄰房現況調查、結構設計、設計圖、施工說明書、施工規劃、品質控制、鄰房保護及技師簽証等工作,並提送完整相關資料報核;另與本工程有關之其他工作項目,應分別按其有關規定辦理。 (2). 本工程主體結構及其他附屬結構構造之各構材強度,須能承受靜載重與活載重,並 使各部構材之有效強度, 不低於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所規定之設計需要強度,另均需具有足夠之強度、韌性、基礎穩定性及施工性,並配合建築、機電設備空間、 14 使用需求及未來擴充設備之需求;並能承受各種載重組合及地震力之作用且需符合相關法令、規範及標準。 (3). 結構規劃:本工程之結構規劃至少應包括結構規劃說明、各層平面結構配置、豎向 結構配置、基礎結構配置、開挖擋土支撐及觀測系統配置等圖說,經審核後,方可進行結構細部設計。 (4). 結構設計應依據地質鑽探調查、大地工程分析結果、建築規劃設計需求及業主核可 之 相關圖說, 擬定結構系統及結構材料規格。 (5). 結構分析模式應能實際反應結構體之使用行為,藉以避免人員活動或機械設備之運 轉產生振動而影響使用機能。 (6). 結構與水電、空調應事先協調整合,避免梁穿孔或水電配管過份集中現象。 2設計、施工依據及適用標準 (1). 技術規範及標準 A. 中華民國「 建築技術規則」最新版 B. 中華民國內政部「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與解說」最新版 C. 中華民國內政部「結構混凝土設計規範」 92 年 1 月 1 日 D. 中華民國內政部「結構混凝土施工規範」 E. 中華民國內政部營建署「鋼構造建築物鋼結構設計技術規範」 F. 中華民國內政部營建署「建築工程施工規範」 G. 中華民國內政部營建署「鋼骨鋼筋混凝土構造( SRC)設計規範與解說」 H. 中華民國內政部營建署「結構混凝土施工規範」 I. 中華民國內政部營建署「建築物基礎構造設計規範」 J. 中國國家標準 CNS 最新版 K. 鋼結構參照 AISC 所定之相關規範 L. 鋼筋混凝土參照 ACI 318- 95 或以後版本 M. 美國材料試驗協會 ASTM 最新版 N. 內政部「建築物基礎構造設 計規範」 O. 美國焊接協會 AWS : 2020 15 P. 日本建築構造設計規範 JASS Q. 其他經甲方認可之國際通行設計規範及標準。 (2). 設計載重: 建築物之結構設計應考量各種可能發生之荷重, 包括靜載重、活載重、風力、地震力、土壓力、水浮力、水壓力及各種可能發生之施工載重、混凝土乾縮、潛變、溫度變化及基礎不均勻沉陷等所產生之作用力, 並應考量各種載重組合之最大應力。 A. 靜載重:結構體自重、非結構體構件及固定附加物自重、水箱游泳池、裝修材料自重、機 電管線、景觀植栽覆土重等均應考慮並核實計算。 B. 活載重:均不得小於建築技術規則之相關規定。 C. 地震力:本工程為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為保障學校建築於地震發生時之救災功能,本泳池新建工程, 耐震設計所採用建築物之用途係數(I值),應比照醫院、消防廳舍、發電廠 ? ? 等,I值由 提高至。 而地震力分析時, 並應考量水平地震力、垂直地震力及近斷層係數之影響。 D. 風力:依相關之研究報告分別計算比較,並以最大值作為風力設計之依據。 E. 水壓力及上浮力:暴雨短期水位以地表滿水位計算,長期 水位則以地質鑽探報告之長期觀測結果計算。 2規劃設計階段之結構設計 (1). 事前調查 A. 地質調查:設計監造承包商應進行相關之大地工程分析及評估作業。 若業主所提供之地質鑽探及試驗資料不足作為設計或施工之需求時,應自行依實際之需要加做必要之地質鑽探及試驗工作,而此費用已包含於設計監造承包商契約之總價內,不另給價。 B. 基地現況調查:含基地環境、四周交通動線及地下障礙物,以作為設計、施工規劃之依據。 (2). 結構分析設計 A. 本工程之基礎型式建議採用筏式基礎或樁基礎(設計監造承 包商亦可根據其自行鑽探 16 調查所得之報告,另提一安全可靠之替代方案)。 B. 設計方法 a. 鋼筋混凝土工程: 採用極限設計法設計 b. 鋼結構工程: 得採用容許應力法或極限設計法設計。 C. 設計監造承包商應依據上述結構分析設計後, 完成設計圖說, 其結構計算書、設計圖說及施工規範應經專業技師簽證認後, 送交專責單位及業主核可。 D. 結構分析程式:建築物結構分析程式包括靜力及動力分析並含構件耐震設計。 E. 結構設計載重, 應考量各種可能之載重組合之最大效應, 藉以作為靜 力分析與動力分析之依據。 F. 地震力分析應包含各不同方向之水平地震力與垂直地震力共同作用之狀況, 並同時考量意外扭矩及動力扭矩之效應。 G. 結構整體之分析設計除應滿足前述之基本要求外, 並應考量基礎差異沉陷所導致結構承受額外應力之情況。 H. 建築物基礎結構設計應考慮承載力、沈陷量、土壤液化 …… 等因素之影響,其容許角變量不得超過 1/500、總沉陷量不得超過 15cm。 I. 地下層土方開挖擋土安全支撐分析 J. 地下層建築物之土方開挖擋土安全支撐方式由設計監造承包商商依基地地質狀況、鄰屋現況及相 關法令規定自行規劃設計, 並應配合多層水平 H 型鋼及H 型鋼中間樁之內支撐系統( 包含安全觀測系統),作為擋土開挖之安全措施,其分析項目至少應考量下列各點: a. 側向土壓力平衡分析。 b. 開挖面塑性隆起分析。 c. 砂湧分析。 d. 開挖面上舉力分析。 e. 擋土壁體與支撐系統之分析與設計。 f. 開挖對鄰地之沈陷影響分析。 g. 開挖時鄰房所受之影響值應控制在下列所述範圍以內: I. 容許角度量為 1/500。 17 II. 房屋傾斜率為 1/300。 III. 容許 沈陷量為。 2結構材料及強度要求 本工程所採用之結構材料應依下列所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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