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标准钢-混凝土混合刚(排)架单层房屋结构技术规程-报批稿内容摘要:

l> 150mm(按较小值)的螺栓。 d为公称直径, l 为螺杆公称长度。 2) A、 B 螺栓孔的精度和孔壁表面粗糙度, C 级螺栓孔的允许偏差和孔壁表面粗糙度,均应符合 现行 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5 的要求。 3)括号中的数字用于现行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 GB 50018 规定的冷弯薄壁型钢构件。 4 每个高强螺栓的 预 拉力 、承载力计算以及摩擦面处理等技术要求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7 及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50018 的规定。 5 冷弯薄壁型钢采用电子点焊时,每个焊点的抗剪承载力设计值 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 GB 50018 的规定。 6 当计算 下列结构和构件时, 本规程 表 、表 、表 规定的强度设计值应乘以相应的折减系数: 1) 单面连接的角钢 按轴心 受力 计算强度和连接时 按轴心受压计算稳定性时 等边角钢 + 短边相连的不 等 边角钢 + 长边相连的不等边角钢 注: λ 为长细比,对中间无 联 系的单角钢压杆,应按最小回转半径计算确定。 当 λ20时,取 λ=20。 2) 无垫板的单面 施焊 对接焊缝 3) 施工条件较差的高空安装焊缝 4) 两构件采用搭接连接或其间填有垫板的连接以及单盖板的不对称连 接 当以上几种 情 况同时存在时,相应的折减系数应连乘。 7 钢材的物理性能指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7 的 16 规定采用。 压型钢板 压型钢板所用基板和彩涂板的牌号、性能、质量及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彩色涂层板及钢带》 GB/T 1275 《建筑用 压型钢板》 GB/T 12755 的规定。 压型钢板所用基 材 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 GB/T 12754 中牌号 TS 250 GD+Z(相当于 Q235 强度等级 )、 TS 350 GD+Z(相当于 Q345 强度等级)的热镀锌基板或牌号 TS 250 GD+AZ、 TS 350 GD+AZ 的热镀铝锌合金基板。 不应采用电镀锌钢板 及冷轧钢板。 当压型钢板为扣合板时,其基 材 应 采用 TS550 钢材;当压型钢板为咬合板 或搭接板 时,其基 材 应 采用 TS250 或 TS350 钢材。 压型钢板板型的 展开宽度(基板宽度)宜符合 600mm、 1000mm 或 1200mm系列基本尺寸的要求 , 常用宽度尺寸为 1000mm。 工程中墙面压型钢板基板的公称厚度不宜小于 , 屋面压型钢板基板的 外板 公称厚度不宜小于 , 屋面压型钢板基板 的 内板 公称厚度 不得小于, 基板的公称厚度不包括 彩 涂层 厚度。 压型钢板用基板的镀层(锌、铝锌) 应 采用热浸镀方法,重量应按需方要求作为供货条件予以保证,并在订货合同中注明。 当需方无要求时,镀层重量(双面)应 分别 不小于 Z180(热镀锌基板)、 AZ100( 热 镀铝锌 合金 基板) 及 ZA130(热镀锌铝合金基板)。 对不同腐蚀介质环境中应用时的镀层推荐使用厚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B/T 12754 的规定。 压型钢板用彩涂板的涂层类别、性能、质量等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 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彩色涂层板及钢带》 GB/T 1275《建筑用压型钢板》 GB/T 12755的规定。 涂层面漆种类与涂层结构应按需方要求作为供货条件予以保证,并在订货合同中约定与明示。 当需方无要求时,涂层结构可按面漆正面二层,反面一层的做法作为交货条件。 17 钢筋和混凝土 刚架柱或排架柱的混凝 土强度等级不 应 低于 C25, 用于 柱顶二次浇捣的细石混凝土强度等级 比 刚架柱或排架柱 提高 一个等级。 对钢筋和混凝土材料的选用及其设计指标 ,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 和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1 的要求。 砌体围护墙 对砌体围护墙材料的选用及其设计指标,应符合《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03 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1 的要求。 18 5 基本设计规定 设计原则 混 合排架 和混 合 门式 刚架 结构 设计应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法,按分项系数设计表达式进行计算。 混 合排架 和混 合 门式 刚架 结构 的 承重构件,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设计。 当结构构件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09的规定采用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计算,并符合下列要求: 0SR  ( ) 式中 0 —— 结构重要性系数。 对一般的 钢两铰直线拱与混凝 土柱组成的排架结构或钢斜梁以混凝土柱组成的混合 门式刚架钢结构构件安全等级取二级,当设计使用年限为 50 年时,结构 重要性 系数取不小于;当设计使用年限为 25 年时,取不小于 ; S—— 不考虑地震作用时,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 R—— 结构构件承载力的设计值。 在抗震设防地区, 混 合排架 和混 合 门式 刚架 结构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1 进行抗震验算,并符合下列要求: /E R ESR ( ) 式中 ES ——考虑多遇地震作用时,荷载和地震作用效应组合的设计值; RE ——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应按表 的规定采用: 表 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构件或连接 梁 柱 支撑 节点 螺栓 焊缝 RE (轴压比 ) (轴压比 ≥ ) 混 合排架 和混 合 门式 刚架 结构的地震作用效应可采用底部剪力法分析确定。 抗震验算时,结构的阻尼比可取。 当结构构件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 《 建筑结构 19 荷载规范》 GB 50009 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1 的规定采用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计算变形,并符合本规程 第 节的要求。 钢 构件的受拉强度应按净截面计算,受压强度应按有效净截面计算,稳定性应按有效截面计算,变形和各种稳定系数均可按毛截面计算。 作用 及作用效应计算 结构自重、施工或检修集中荷载、屋 面雪荷载、积灰荷载和吊车荷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09 的规定采用。 悬挂荷载 和吊车荷载 应按实际情况取用。 当采用压型钢板轻型屋面时,屋面竖向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 (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应取。 注:对受荷水平投影面积大于 60m2 的 排架或 刚架构件,屋面 竖向 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可取 不 小于。 垂直于建筑物表面的风荷载标准值,应按本规程附录 A 的规定计算。 对于 符合附录 的规定的 多脊多坡的单层房屋,其每个双坡屋顶的分区和体型系数 参照 附录 A 的规定。 对于 门窗在台风或瞬时阵风来临时无法关闭 的情况 ,应 根据门窗实际面积,按开敞或半开敞式结构计算风荷载。 在抗震设防地区, 应 分别对排架(或刚架)方向和垂直于排架(或刚架)的纵向按本规程第 条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1 计算地震作用。 荷载效应组合应符合下列原则: 1 屋面均布活荷载不与雪荷载同时考虑,应取两者中的较大值; 2 积灰荷载与雪荷载或屋面均布活荷载中的较大值同时考虑; 3 施工或检修集中荷载不与屋面材料或檩条自重以外的其 它荷载同时考虑; 4 多台吊车的组合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09 的规定; 20 5 风荷载不与地震作用同时考虑 ; 6 风荷载与雪荷载考虑 两种组合: “ 风+雪”和“ 雪+风” ; 7 风荷载与 吊车刹车力按“ 风荷载 +吊车刹车力”考虑; 8 吊车 荷载 与雪荷载 应 同时考虑。 结构计 算时,应根据结构 及其 受力特点, 采用 合理 的计算 模 型 ,一般可按平面结构体系进行结构横向与纵向的计算分析。 计算混合刚(排)架 可 采用 一阶 弹性分析方法, 一般不考虑 P△效应;其构件刚度应分别按构件所用材料 的 弹性模量 确定。 变形规定 混合 门式刚架 的 钢斜梁 和混合排架的钢拱肋以 及轻型钢屋盖 受弯构件的计算 挠度与其跨度的比值,不应大于表 规定的限值。 由于柱顶位移和 屋脊的竖向位移 (计算值) 产生的屋面坡度改变值,不应大于坡度设计值的 1/3。 表 计算 挠度与跨度比 的 限值 项次 构件类别 受弯构件挠度限值 竖 向 挠 度 门式刚架 钢 斜梁 和混合排架的钢拱肋 仅支承压型钢板屋面和冷弯型 钢 檩条 尚有吊顶 有悬挂起重机 L/200 L/240 L/400 钢 檩条 仅支承压型钢板屋面 尚有吊顶 L/150 L/240 压型钢板屋面板 L/150 水平 挠度 钢 墙板 L/100 钢 墙梁 仅支承压型钢板墙板 支承砌体墙 L/100 L/180 且 ≤ 50mm 钢筋混凝土墙梁 L/200 注: 1 表中 L 对单坡房屋为斜梁跨度,对双坡房屋为一个坡面斜梁的长度,对于多跨门式刚架为相邻两柱之间斜梁一坡的坡面长度。 21 2 对悬臂梁,按悬臂伸长度的 2 倍计算受弯构件的跨度。 在风或地震水平力作用下, 混 合排架 和混 合 门 式 刚架 结构的混凝土柱 柱顶弹性位移 计算值 不宜超过表 规定的容许值。 表 混凝土柱的 柱顶 弹性位移 容许值 项次 类别 弹性位移 容许值 房屋横向 无桥式吊车 H/300 有桥式吊车 H/400 房屋纵向 纵向 框架 H/550 注: 表 中 H 为自基础顶面至柱顶的总高度。 构造要求 混 合排架 和混 合 门式 刚架 结构 中钢构件 的构造 要求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用于檩条和墙梁的冷弯薄壁型钢,其壁厚不宜小于 ( 热 镀锌涂装 )和 (油漆 涂料 涂装)。 用于焊接 钢斜梁和钢拱肋 腹 板的钢板,其厚度不宜小于 4mm 当有 依 据时 或采用高频焊 薄壁 H 型钢时 可不小于 3mm。 2 冷弯薄壁型钢 构件中受压板件的最大宽厚比,不得大于现行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 GB 50018 规定的宽厚比限值; 工字形截面构件受压翼缘板自由外伸宽度 b 与其厚度 t 之比,不应大于yf/23515;腹板的计算高度wh 与其厚度 wt 之比,不应大于 yf/235250。 此处, yf 为钢材屈服强度。 钢 构件长细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受压构件的长细比,不宜大于表 规定的限值。 表 受压构件的长细比限值 构件类别 长细比限值 主要构件 (如钢拱肋等) 180 其他构件 、 支撑和 隅撑 220 2 受拉构件的长细比,不宜大于表 规定的限值。 22 表 受拉构件的长细比限值 构件类别 承受静态荷载或间接承 受动态荷载的结构 钢桁架 的杆 件和钢拱肋 350 钢吊车梁或钢吊车桁架以下的柱 间支撑 300 其他钢支撑 (张紧的圆钢或钢铰线支撑除外 ) 400 注: 1 对承受静态荷载的结构,可仅计算受拉构件在 竖 向平面内的长细比; 2 对直接或间接承受动态荷载的结构,计算单角钢受拉构件的长 细 比时,应采用角钢的最小 回 转半径;在计算单角钢交叉受拉杆件平面外长细比时,应采用与角钢肢边平行轴的回转半径; 3 在永久荷载与风荷载组合作用下受压的构件,其长细比不宜大于 混合门式刚架的钢斜梁在刚架平面外的整体稳定性,由 计算确定。 钢斜梁不需要计算刚架平面外整体稳定性 的侧向支承 点间的最大长度, 可取 钢 斜梁受压翼缘宽度的yf/23516倍。 其 侧向支承点间的长度按 隅撑间距确定 ; 对于 采用 隅撑 冷弯薄壁型钢檩条体系 作为钢斜梁受压翼缘 侧向支承点 的情况 , 当钢斜梁受压翼缘面积大于 2020mm2 时, 其 侧向支承点间的长度 宜按 2 倍隅撑间距计算。 与中间刚架斜梁连接的 隅撑应双侧布置。 混凝土柱和墙体的构造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 和《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03 的有关规定。 23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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