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旅游实施方案内容摘要:

定期开展韶关特色食品的品评活动,办好每年度的韶关旅游美食节。 牵头单位:市经贸局;配合单位:市旅游局、市城管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发改局、市 交通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 8 完善购物设施,开发旅游商品,发展购物旅游。 促进旅游商品研发、生产、销售,开发具有地方特色、景区特色的旅游工艺品和土特产商品,建设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现代商贸流通业项目,依托城市商业购物设施和特色旅游商品卖场,发展旅游购物市场。 牵头单位:市经贸局;配合单位:市旅游局、市建设局、市文化局、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各景区单位。 规范城市公共信息标志,完善市区主要道路、广场、会展、交通、景区、宾馆等公共场所和营业场所的公共信息标识。 2020 年完成。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 城管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旅游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各县政府。 完善道路指示标志和旅游中英文交通指示牌。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旅游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各县政府。 建设旅游集散中心站,开辟旅游交通专线,配套旅游服务设施。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旅游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各县政府。 建设韶关旅游信息服务平台。 9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中国移动韶关分公司。 (四) 精心组织,做好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各项工作。 按照广东国民休闲旅游计划试点城市的要求,完善旅游休闲设施建设,改善旅游休闲环境,抢占旅游休闲市场制高点。 国民旅游休闲韶关市精品线路 ,开展休闲线路大推广、制定休闲旅游优惠措施。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丹霞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建设一批国民旅游休闲计划示范基地和国民旅游休闲计划示范旅行社。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丹霞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组织教师和学生开展修学旅游活动,将修学旅游纳入学生综合实践课程。 牵头单位: 市教育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旅游局、丹霞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公共博物馆(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除外)、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向社会免费开放。 鼓励城市休闲公园、科普教育基地、红色旅游景点等,实行免费或以优惠价格向社会开放。 牵头单位: 市 文化局 ;配合单位:市林业局、市城管局、市旅游局、丹霞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 鼓励开发跨行政区域的旅游专线,增设行政区域内的旅游专线,推进实施公交低票价制度。 牵头单位: 市 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韶运集团。 引导和 鼓励当地相关企事业单位尤其是交通、餐饮、住宿、购物、娱乐等服务单位出台更多的优惠措施,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 牵头单位: 市 经贸局 ;配合单位:市旅游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鼓励企业将安排职工旅游休闲作为奖励和福利措施,相关费用可按有关规定列支。 牵头单位: 市 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经贸局、市国资委、市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 加大宣传促销,推出旅游精品线路。 努力在 “大手笔、有效性”上下功夫,坚持以华南市场为中心,按“南延北拓”的方针,通过“大宣传 、大活动、大品牌”,实施有效的大营销,快速向华中、华东和环渤海中心城市市场推进,形成大市场。 加强旅游宣传促销。 在央视等重要媒体开展韶关旅游形象整体宣传。 每年到主要客源地开展旅游宣传促销,积极组织参加国内外旅游交易会。 组织落实旅游宣传品进入酒店、机场、车站、旅游集散中心站、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网点。 11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韶关日报社、各旅游经营单位。 策划推出旅游精品线路。 整合韶关市及周边地区旅游资源, 加强与各相关旅游区的联合,打造特色精品线路。 形成资源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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