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手册(20xx年最新版本)内容摘要:

在额度合同项下实际提用时向银行提交的申请,其中包括具体的授信业务品种、金额、期限、费率等要素。 单笔合同:银行与客户之间用于签订单一授信品种,一次性使用的合同。 合同适用于开立一笔或一次性开立多笔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业务过程 相关部门 相关人员 额度申报审核 分行 授信经营部门 客户经理、综合岗、部门主管 分行授信管理部门 审查员、综合岗、部门主管 分行贷审会 信贷执行官、分行贷审会、分行行长 额度使用审核 分行 授信经营部门 客户经理 、综合岗、部门主管 3 信贷放款 分行 风险管理部( 放款中心 ) 档案岗、法律岗、复核岗、主管、放款岗 会计确认 分行会计部门 帐务柜员、印章管理员 部门 职责 分行 授信经营部门 ,组织调查、审核并作出申报决策 ,必须考虑客户在他行授信情况及已办理的承兑总量。 组织额度提用所需的授信文件,并对授信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确保合同文本等授信要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在签署合同前应对合同进行逐项审查,并对客户的确切的 法定名称、客户签署合同的授权代表 /代理人的授权证明文件、签名者身份以及所签署的授信法律文件合法性等进行尽职确认。 ,审查企业贷款卡显示承兑总量是否超出企业经营规模。 ,并负责授信条件的落实和授后用途监控工作的实施。 、未承兑汇票的跟踪监控。 ,收全发票复印件,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 ”并签字或盖章确认。 ,提升客户经理票据业务风险识别能力。 分行 授信管理部门 部门申报的正常类授信客户授信意见的可行性、合规性和完整性,重点对授信经营部门申报材料中反映的主要风险点及相应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进行分析和论证。 、授信额度和授信价格 进行 审查或审批 , 综合考虑客户在他行的承兑情况, 并根据规定的电子审批流程完成 CMIS 系统的录入。 、信贷备忘录 4 等进行审查和意见反馈。 分行 风险管理部 (放款中心) ,审查授信文件的合 法性、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确认。 ,办理授信额度提用手续。 承兑后两个月内收全发票 复印件 的监督职能。 , 复 验贷款卡 相关 信息。 承兑业务除审查授信条件落实情况、授信用途等外,还要特别对交易合同、发票等跟单资料进行专项审查。 分支行会计部门 、 发出 空白银行承兑汇票。 、承兑、付款 、未用退回等业务处理;负责银行承兑汇票底卡等保管。 提供授信客户大额资金划拨、帐户变动等信息。 承兑业务币种仅限于人民币,我行承兑的单张银行承兑汇票 (电子票据除外)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整,承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6 个月,承兑手续费按承兑金额 ‰ 收取。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必须由承兑分行指定部门或网点进行承兑,未经分行允许,分行部门或网点不能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 银行承兑汇票签发必须由客户签发,银行员工不得代客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严禁承 兑不具有真实交易关系的 银行承兑 汇票 ,防止出现融资性票据。 严禁虚开和滚动承兑 (即以承兑新的商业汇票代替到期商业汇票 )。 严格控制关联企业间的票据承兑。 重点关注和从严审查关联企业之间的承兑业务,防止关联企业间虚设交易背景,滚动、频繁对开对贴,利用银行承兑汇 5 票骗取银行信用。 对大额关联交易及具有融资嫌疑的票据业务,要跟踪了解商业汇票项下是否发生了实际货物转移,且货物流与资金和汇票的流向一致,对无法了解情况和确认真实交易背景的此类业务不予办理。 保证金资金来源必须合法。 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在承兑前 ,审查客户是否提供承兑保证事项,客户以保证金作为保证事项的,存入的保证金是否在规定的下限之上;客户以质押作为保证事项的,经办人员要对质押票据各要素进行认真审查,以免因审核不严而将有瑕疵、要素不全、或克隆、变造、伪造的票据作为质押 物 ,造成银行资金风险。 银行承兑汇票尚未兑付前,不得擅自将保证金账户资金转出。 承兑申请人应在汇票到期前保证其账户有足额资金。 汇票到期日,持票人请求兑付的,银行凭已到期银行承兑汇票无条件依顺序从承兑申请人保证金帐户、结算账户扣款,若不足扣款,银行将对欠款部分做垫款处理。 银行承兑汇 票实物是在办理支付款项的依据,严禁对无银行承兑汇票实物的已到期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款项。 银行承兑汇票真伪辨认要明确岗位、落实到人,以免因岗位职责不明确而造成无人 辨 票的情况。 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未用退回时,必须要有客户未用的银行承兑汇票第二、三联和客户提交的未用退回申请说明或单位公函。 不得以企业间的委托书代替申请开票企业应出具的合同。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预付货款或以交付银行承兑汇票达成交易的,由于在承兑汇票时不能查验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因此特别需要对交易合同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承兑后的一定时期必须实行跟 踪检查,并索取相应凭据。 不得为欠息及发生承兑垫付未清的企业办理承兑业务。 已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丧失后,可以进行挂失止付,但必须在三日内或者在票据丧失后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失票人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的,我行收到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应当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法院经过公示催告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并通知我行的,自判决公告之日起,我行可接受失票人的支付请求。 在银行承兑汇票 承兑后 两个月内,客户经理要及时查验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原件,认真履行发票原件核对 、复印件收集工作。 确认发票原件与交 6 易合同相吻合后,原则上应在发票原件上加盖 “已办理银行承兑汇票 ”字样,同时必须在留存的发票复印件上加盖 “与原件核对无误 ”字样 并签字或盖章确认。 流程图 7 8 客户提出承兑业务授信申请 客户根据业务需要 ,提出承兑业务授信申请。 授信经营部门受理、调查、审核、申报决策 客户经理对客户的授信需求是否符合信贷政策及授信基本要求作出初步判断;授信经营部门主管审核客户经理的判断是否 正确,并决定是否受理。 如果决定不予受理的,则由客户经理将意见反馈给客户。 若决定受理,则客户经理对客户提出的授信需求进行授前调查。 客户经理在授前调查的基础上撰写 “授信申请书 ”,在其中明确表述自己对该客户是否需要授信的意见。 加强对贷款卡信息的查询,查看客户(包括在他行)的已承兑总量, 如果需要授信,应明确列示授信安排方案。 同时,应在 CMIS 系统中输入客户基本信息、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附表信息,在完成上述工作后,在 “审查、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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