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医学科制度内容摘要:

学科医师主要承担脏器功能监护和支持救治,患者原发疾病的相关专科情况,主要由原发疾病的相关专科医师负责及时诊疗。 三、 对高危患者 、疑难病例 ,建立实行重症医学科医师与负责原发疾病诊疗相关医师联合查房 并进行疑难病例讨论。 四、 凡遇疑难病例 ,或本专业范围以外的专科情况突出时 ,应及时申请多科会诊 : 1. 科间会诊 :由经治医师提出 ,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 非急诊会诊 ,会诊医师应在 48 小时内完成 ,并写会诊记录。 急诊会诊 :被邀请的人员 ,应在 10 分钟内到位进行会诊 ,并写会诊记录。 2. 院内多科会诊 :由 主管教授 提出 ,由医务科安排 有关科室人员参加。 会诊一般由 ICU 副主任 医师 及以上医师 主持 ,必要时科主任主持 ,需要时应请医院相关职能科室参加会诊。 五、 重症医学科患者病情 危重 , 如 需要 输血、化验、 CT、 B 超 等检查 时, 各科室积极协调配合, 遵照《急救 绿色通道 管理规程》执行 六、诊治过程中应及时与原专科主管医师 沟通, 第五节 重症医学科收住患者病情评估制度 为了客观评估新入住 ICU 患者疾病严重程度及判断患者的预后,应 对所有入住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 评估的方法采用 APACHEⅡ评分系统,昏迷的患者加用 GCS 评分系统。 所有新入住重症医学科患者采取评价时间窗在 24 小时内病情最危重时。 24 小时内死亡患者暂不予以评估。 主管医师负责每位患者 APACHEⅡ或 GCS 评分,最迟应在患者入住我科 24 小时内完成评分。 并将结果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根据 评估 结果及时 家属 及专科医师 沟通 ,实行重症患者 TEA 制度( Tell 、 Evaluate、 Answer) ,存在医疗纠纷风险时及时与 保卫 部门 、医务 部门沟通。 第六节重症医学科 抗菌药物 使用管理制度 遵照卫生部 第 84 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 , 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 , 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 治疗性应用抗菌药物 基本原则 1. 诊断 /高度可疑感染的患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2. 在抗感染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做培养,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 3. 在明确的严重感染及感染性休克的重症患者,尽早在 1 小时内静脉使用抗生素; 4. 广谱强力抗菌药物的经验性应用:根据推断的可能病原菌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选用一种或多种有效的并对可能感染部位有良好渗透性的广谱抗菌药物(细菌或 /和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经验性治疗; 5. 每天评估抗菌治疗策略的有效性,对铜绿假单孢菌感染、中性白细胞减少患者可考虑联合用药,用药期限最好不超过 35 天; 6. 降阶梯治疗:尽快根据药敏结果选用合适敏感抗菌药,预防耐药发生,避免毒副作用,降低费用: 7. 疗程: 规范抗菌药物治疗疗程 一般 710 天,对抗菌治疗反应迟缓、感染灶没得到有效引流及免疫抑制患者可适当延长抗菌治疗; 8. 若确定没有感染的,停止抗菌药物治疗; 9. 在 ICU 对存在免疫功能抑制的重症患者(有高危因素的粒细胞缺乏患者,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高危肿瘤患者;具有高危因素的肝移植与胰腺移植患者;高危的 HIV 感染 患者)需进行预防性抗真菌治疗,预防治疗应持续到完全的免疫抑制治疗结束,或持续到免疫抑制已出现缓解; 10. 生物学标志物( PCT、 CRP 等)有助于鉴别感染 /非感染,可用于指导抗菌药物的使用。 二、 外科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基本原则 1. 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2. 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选药依据 : 针对手术部位正常菌群 ;既往该部位感染细菌的种类及其抗菌药物耐药性 ; 参考抗菌药物药效及药代动力学参数 ; 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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