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修改稿)内容摘要:

事项。 评估事项原则上 由责任主体自行确定; 必要时可由 市局风险评估领导小组 指定。 (二 )制定评估方案。 采取座谈会、问卷 调查、重点走访、民意测验等形式,广泛征求利益群体和相关方面的意见、建议,了解掌握评估事项的基本情况,准确把握评估重点,合理制定评估方案,适时组织评估。 (三 )认真分析预测。 围绕评估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及其他相关问题,采取座谈会、问卷调查、重点走访等形式,了解掌握情况,征求直接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全面分析研究,特别是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要逐项进行分析,评估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矛盾冲突涉及的人员数量、范围和激烈程度,以及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等。 对重大复杂疑难事项,要及时征求局相关业务 处室单位 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可组织相关群众和专家进行听证和论证,以提高社会风险评估的准确性。 (四 )编制评估报告。 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经过充分的论证评估后,必须编制《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报告》。 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所涉及评估内容的基本情况;预测可能出现的社会稳定风险情况;预防化解 矛盾 隐患的工作预案;对评估事项的综合评价或建议意见。 评估报告必须科学、客观、全面,责任主体对评估报告所涉及事实的真实性负责。 (五 )作出意见。 重大事项原则上由评估 责任主体 根据《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报告》 论 证情况 作出可实施、部分实施、暂缓实施或不予实施的意见 ;重要政策和 全局性的重大事项 ,呈报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