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严店乡村庄地籍调查及全野外数字化测量技术设计书20xx69修改稿概要内容摘要:

由本宗地及相邻宗地的使用者亲自到现场共同指界。 单位使用的土地须由法人代表出席指界,并出具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个人使用土地,须由户 主出席,并出具身份证明和户口簿。 法人代表或户主不能亲自出席指界的,由委托代理人指界,并出具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 5) 界址一经认定 , 则由指界人 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名或盖章 ,并立即在实地按规定种类设置界标。 ( 6) 多个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的共有(用)宗地,应共同委托代表指界,并出具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或各自委托,共同到场指界。 ( 7) 未发证的单位用地,要求提供有效的权源资料,经双方指界人现场指界,无纠份的,设置界标,填写调查表,由双方指界人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并书面通知土地使用者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 8) 未 发证的个人用地,要求提供有效的权源资料,经双方指界人现场指界,无纠纷的,设置界标,填写调查表,由双方指界人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 ( 9) 有纠纷的界址,根据土地的使用现状设置临时性界标(白色漆标或木桩); ( 10)本次调查,重点工作为农村居民住宅调查,且调查到户,调查时要求各肥西县严店乡村庄地籍调查及 及数据库建设工程 技术设计书 第 13 页 共 56 页 户提供有效的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 11)对有纠纷或权属争议的宗地、界线、界址点,要认真记录纠纷原由,并使用规定的界址、界线表示争议,不要求调查单位解决或处理土地权属争议问题。 宗地划分原则 ( 1)地籍调查的基 本单元是宗地,即被权属界线封闭的地块; ( 2) 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而其间又难以划清权属界线的,可划分为共用宗地,简称共用宗; ( 3)对农村居民住宅(含在建建筑)独立设宗调查,调查到户; ( 5)由多幢建筑组成的独立院落,独立设宗。 ( 6)对调查区域内的中小学、排灌站、窑厂及其它工矿企事业单位等,视情况定是否调查并设宗; ( 7)道路、房前屋后的空闲地等暂不设宗调查,但需要调查土地利用类型。 界址线的划定原则 ( 1)界址线应根据界标物的权属,标明内、中、外; ( 2)宗地界线一般应沿相应的界标地物之 间作界址点连线,当界标物相邻拐点间距离小于 10cm 时,以外侧拐点为界址点。 如果使用范围无明显地物线,且没有权属纠纷,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确定界线; ( 3)一般依建(构)筑物落地墙基线用地的界址线。 依附于建(构)筑物墙基线外的台阶、无柱雨罩、山墙两側无落地墙(中间无柱)的檐廊及二层以上的挑廊等一般不确界; ( 4)依附于建筑屋永久性的门廊、有柱或山墙一側有落地墙的一层檐廊及二层以上的挑廊、进出农户院落的有落地墙的大门雨棚等可作为定界的依据; ( 5)实地弯曲的围墙等,按照矢距不大于 20cm 为原则设置界址点,两界址 点间为一条直线; ( 6)界址线是使用土地的权属范围线,实际使用情况与建(构)筑物占地范围不一致,根据有效的权源资料确定界址线; ( 7)墙体为界标物时,应明确墙体用地的归属,尤其要注意确定其公用界址点位置; ( 8)住宅以墙体拐点连线(含围墙内天井及凹凸部分用地)定界,院落划入宗地内; ( 9)共用宗要查清各自地面使用部分的面积、界线; ( 10)与邻宗有纠纷的界线,按使用现状采用未定界表示,并简要记录纠纷原由; 肥西县严店乡村庄地籍调查及 及数据库建设工程 技术设计书 第 14 页 共 56 页 ( 11)临时搭建物(如棚房、农家室外厕所和猪圈等)不作为确界的依据; ( 12)建设中的农村住宅,如界线 明确,按实际确界。 界标设置 ( 1)所有界址要按规定设置界标; ( 2)界标类型选用: A 混凝土标石、瓷标志,原则上用于调查区域内界址清楚的的中小学,工矿企事业单位用地; B 铝合金界址钉用于一般铺装地面或墙体; C 平房、独立的私房用地原则上使用红漆喷涂标志,单门独院、界址清楚的农村住宅可不设置标志; D 对于无法到达的界址点不设置标志。 ( 3)界址点编号 A 按宗地编号 野外权属调查阶段,勘丈宗地草图时,每宗地的界址点按照从左上角顺时针顺序编号,起点号为“ 1”,这时共用界址点有多个编号。 B 按行政村统一编号 经实地踏勘,一个大的自然村庄,正常情况含两个和两个以上的村民小组,且村庄内各村民小组之间无明显界线,农户住宅互为交叉,因此作如下规定: 在一个行政村的权属调查完成以后,每宗地界址都已转绘到工作底图上,然后按街坊 (行政村 )统一编号。 每个行政村的界址点号由左至右,由上至下,从“ 1”号开始按照“弓”字形编号。 ( 6)界址边长丈量 A 界址边勘丈使用的手持测距仪; B 根据设置的宗地界址点标志,丈量所有界址边长,丈量结果记录在勘丈记录中,并注记在宗地草图的相应位置处,但不记入工作底图; C 勘 丈数据以米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两次丈量较差,长度( L)在 50米以上的不超过 20mm+3ppm  L( L 的单位为米); 50 米以内的,两次边长较差,一类界址点不超过 10cm,二类界址点不超过 15cm;较差在限差内,取其中数为边长勘丈值;丈量时要注意墙体厚度,公共界址边长应相等;调查、勘丈结果应在现场记录于地籍调查表中并绘制宗地草图。 地籍调查表的填写 本次调查,无论以前是否进行过调查都要重新填写地籍调查表。 地籍调查表的填写:地籍调查表是地籍调查的主要原始资料 ,填写时必肥西县严店乡村庄地籍调查及 及数据库建设工程 技术设计书 第 15 页 共 56 页 须做到图、表与实地一致。 项目填写齐全,准确无误,字迹应清晰、工整,不得潦草。 除宗地草图栏用铅笔填绘外,其余均用碳素墨水填写,每宗地(包括共用宗地)填写一份。 具体要求如下: ( 1)封面的填写:封面上部的编号填写正式地籍号,填写镇名、行政村名村民小组名,年月日按实际调查的时间填写; ( 2)本次调查如已发证的为变更地籍调查,未发证的为初始地籍调查; ( 3)土地使用者:如为单位用地的应填写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全称,名称要与公章一致,下属单位不具有法人资格时,则填写上一级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括弧内注下属单位名 称;共用宗地应填写“ 等( ) ”, 为排序的第一位土地使用者, 为共用宗的权利人总数,共用宗的其他权利人填写共用宗使用权调查表; ( 4)性质:行政事业单位填写: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填写:国有、集体、私营、联营、股份制、个体或其他;个人住宅填写:个人; ( 5)上级主管部门:填写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和个人住宅本栏目为空; ( 6)土地座落:镇名、行政村、村民小组名称必须填写,可以填写门牌号码等; ( 7)法定代表人或户主栏:填写土地使用者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或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 8) 代理人栏:当法定代表人或户主不能到场时,可以委托代理人现场指界,并填写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 9)土地权属性质: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或集体土地所有权。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又分:划拨、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入股、租赁或国家授权经营,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需填写具体的土地使用权类型。 ( 10)预编地籍号:以行政村为单位在内业预编的地籍号; ( 11)地籍号:按照地籍号的命名规则填写统编的地籍号; ( 12)所在图幅号:未破宗即为宗地所在图幅号,破宗时包括各部分地块所在的图 幅号; ( 13)宗地四至:具体填写邻宗地的地籍号及四至情况或注 “ 详见宗地草图 ”字样; ( 14)批准用途:权属证明材料中的批准用途; ( 15)实际用途:现场调查时,宗地的一种主要用途,按照《土地分类》填最低级别的地类含义,括号内注地类代号; ( 16)使用期限:权属材料中批准的此宗地使用期限,没有规定期限的可为空; 肥西县严店乡村庄地籍调查及 及数据库建设工程 技术设计书 第 16 页 共 56 页 ( 17)共有使用权情况:指公用宗地时,使用者共同使用此宗地的情况; ( 18)说明:各种特殊情况说明; ( 19)界址点号:应与宗地草图上的点号一致,宗地内编号都从“ 1”开始编号;行政村内编号应是行政村 界址点的统一编号,数量超过一页的,另加附页; ( 20)界标种类:在实地设置的界标种类相一致的栏里用“√”号表示; ( 21)界址间距:相邻界址点间距离,应为实际丈量的界址边长,无法丈量的界址边长备注填写反算边长; ( 22)界址线类别:界址线位于何种线状地物上,在相应位置用“√”号表示; ( 23)界址线位置:界址线落在线状地物上的具体位置,在相应栏内用“√”号表示,空地不说明; ( 24)界址调查员姓名:所有参加界址调查的人员姓名; ( 25)指界人姓名:指界人对每条界址边的认定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并填写日期: 如 ,原则上不得空白; ( 26)权属调查员记事及调查员意见: ① 现场核实有关栏目填写是否正确,不正确的做更正说明; ② 界址有纠纷时,记录纠纷原因(含双方各自认定的界址),并尽可能提出处理意见; ③ 指界手续履行等情况; ④界标设置、边长丈量等技术方法、手段; ⑤ 评定能否进入地籍测量阶段。 ( 27)地籍勘丈记事: ① 堪丈前界标检查情况; ② 根据需要,适当记录堪丈界址点及其他要素的技术方法、仪器; ③ 遇到的问题及处理的方法; ④ 尽可能提出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 ( 28)地籍调查结果审核意见: 审核人对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全面审核,若无问题,即填写合格;如果发现调查结果有问题,应填写不合格,并指明错误所在及处理意见。 ( 29)填表要求:所有栏目不得涂改,每一处只允许划改一次,全表划改超过两处,整表作废。 宗地草图 宗地草图是描述宗地位置、界址点、 线和相邻宗地关系及与本宗地有关的其它地物要素关系的实地记录,是处理土地权属的原始资料,也是与地籍测量数据肥西县严店乡村庄地籍调查及 及数据库建设工程 技术设计书 第 17 页 共 56 页 相互校核的重要依据,应现场绘制。 宗地草图可以利用已有的地籍图、地形图作为工作底图,参照工作底图现场绘制,宗地草图的内容应包含: ( 1) 宗地号、本宗地权利人名称; ( 2) 本宗地界址点、相邻宗地坐落在本宗地界址线上的界址点、界址线; ( 3) 邻宗地的宗地号、相邻宗地的权利人名称或相邻地物名称; ( 4) 界址边长或界址点和临近地物的相关距离、条件距离,确定宗地界址点位置 界址边方位所必须的 建筑物和构筑物; ( 5) 指北针、丈量者、丈量日期; ( 6) 宗地草图应使用 70— 80 克的 A A4 纸张统一绘制; ( 7) 宗地草图应使用 2H 铅笔绘制,线条粗细均匀,注记清楚,字迹工整。 无工作底图时,可根据宗地的大小及界址点密度,地物的复杂程度选择适宜的比例尺绘制宗地草图,方位应与地形图一致。 资料整理 权属调查资料整理贯穿于调查工作的全过程,是一项逐步完善的工作。 其整理方法和要求如下: 资料和成果的整理 以宗地为单位,按以下顺序整理资料: ( 1)原宗地的复印资料; ( 2)权属证明材料复印件; ( 3)法人代码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 4)法人证明; ( 5)指界委托书; ( 6)权属调查表; ( 7)宗地草图; ( 8)资料清单; 资料和成果的审查 权属调查资料和成果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以宗地为单位装入资料袋中,以街坊为单位集中宗地资料袋。 要求认真填写资料袋上的索引、地籍号等内容,方便资料汇总和检索。 要重点对照资料清单检查资料的整洁性与完整性,成果内容填写与图纸绘制的规范性,宗地草图与地籍调查表界址描述的一致性,界址签章是否有遗漏,界址的勘丈边长是否齐全等。 肥西县严店乡村庄地籍调查及 及数据库建设工程 技术设计书 第 18 页 共 56 页 资 料和成果的立卷 以宗地为单位按照资料清单的顺序,由上至下放置资料与成果,按照要求装入资料袋。 以街坊(行政村)为单位,编排宗地的清单、宗地统计表,按照宗地清单的顺序,由上至下放置宗地资料袋,然后放入资料箱之中。 要求确保原有资料与成果的完整无损。 质量检查 质量检查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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