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基金公司章程内容摘要:

时获得清算财产; 9. 有权按照本章程规定的条件转让 公司权益; 10.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投资协议及本章程约定股东应享有的权利。 第三三条 股东 依法承担如下 的义务: 1. 遵守 公司投资协议、章程; 2. 按照 投资协议和 本章程的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出资; 3. 不干预管理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4. 保密义务:股东只能将公司向股东提供的一切信息资料用于 公司相关的事务,不得向第三方公开或用于与公司无关的商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有利益冲突的商业事务)。 其他股东有权以自己的名 义或以 公司的名义追究违反保密义务股东的法律责任; 5.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投资协议及本章程约定股东应承担的义务。 第七章 股东会 第三四条 公司股东通过股东会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股东会由所有股东组成, 是公司最高权力机 构, 每位股东按实际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三五条 公司每年召开一次年度股东会, 一般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三 月 份 召开。 应 代表十分之一以 上表决权的 公司 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 或管理公司的要求,可以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应提前 10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各位股东,通知中应载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的事项以及联系方式。 第三六条 股东可 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 第三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 批准由 总经理 提交的公司投资收益的分配、处置方案; 2. 有权批准董事会报告和监事会报告 6 3. 选择和更换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4. 批准股东的出资转让和处置事项; 5. 批准公司的章程及有关章程的修改; 6. 决定公司的解散及清算事宜,处分公司财产; 7. 法律、法规及投资协议和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它事项。 第三八条 股东会会议应由代表 公司权益三 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出席方可举行,所作的决议由 投资人 所持 公司权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审议关联交易等特殊事项时,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 , 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权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三九条 股东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 并作成 会议记录 ,由 出席会议的股东 代表 签名。 会议记 录 应作为公司档案长期保存。 第八章 董事会 第四〇条 公司 设 董事会。 董事会 由 X 名董事组成,其中 XX 公司 委派 X 名代表, YY 公司 委派 X 名 代表。 董事任期三年。 经原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四一条 董事会 设董事长 1 名,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由 XXX 委派的董事担任。 第四二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向股东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 会决议 ; 3. 决定公 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的方案; 7.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 审议批准投资决策委员会 委员名单 11.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 公司章程 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其他公司协议和章程中规定应当由董事会决定的其他事 7 项。 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三条 董事会每年召开 两次定期会议,分别在每年度的三月份和八月份。 若董事长认为必要, 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董事长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 召集和 主持。 第四四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 应在开会前 10 个工作日以书 面 形式送达 各 董事 , 通知应载明 会议 的 时 间 、 地点 、出席对象及主要议题。 经过半数以上(含半数)董事的书面同意,前述董事会会议通知日期可以缩短。 第四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 董事 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 托 其他董事 出席。 第四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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