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内容摘要:

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中标服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中标人在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以现金或转帐支票方式支付。 招标代理服 费 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 中标单位有义务协助发包方和招标代理机构完善各种报建手续。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以下标准计取 中标金额 (万元 ) 费率 100 以下 % 100500 % 5001000 % 10005000 % 500010000 % 1000050000 % 50000100000 % 100000500000 % 5000001000000 % 1000000 以上 % 注: 服务费的收取以 中标金额 为计算依据 , 中标金额不足 100 万元按 100 万元计取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 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万元。 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 %= 1 万元 ( 500100)万元 %= 万元 ( 1000500)万元 %= 万元 ( 50001000)万元 %= 14 万元 ( 60005000)万元 %= 2 万元 合计收费= 1+++14+2= (万元)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工程结算原则 工程结算价 =中标价 +因招标人原因引起设计变更增减调整费用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包干使用不作任何调整(除招标人原因引起 设备 、 土建 、 安装调试工程内容变更 外)。 因招标人原因引起 设备、 土建、 安装调试工程内容变更增减调整费用,按下列原则进行结算 : ( 1) 设备部分: 投标报价 中 有 相同 设备的,按其价格调整设备费;无 相同 设 备的,其价格按 发 包人核价,调整设备费。 ( 2) 建安部分: 土建部分按 1999 年版《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及相配套的 费用定额和 相关 文件,安装调试部分按 2020 版《重庆市安装工程单位基价表》 及相配套的费用定额和相关文件 编制工程预算 (人工费价差按 15 元 /工日调整;设备、未计价材料和可调价材料按发包人核定价格调整),该预算报发包人审定后,按 审定总造价扣除价差、未计价材料价格、按实计算费用后下浮 10%进行结算。 电子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包含投标函、商务部份、技术部分、资格审查文件,其中投标函、技术部分、资格审查文件,采用 WORD 格式 ,商务部份采用 EXCEL 格式。 审计费用 本工程结算以审计部门审定金额为准。 且工程结算审增审减金额在 5%范围内时由招标人支付审计费用;如审减金额总计在 5%以上,招标人只支付审 计基本费,由施工方支付审减金额的审计费。 请各投标人按照《招投标法》和国家七部委 30 号令,自行编制投标文件,若招标人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较多雷同或相似,招标人将提交评标委员会按法律法规对投标文件重新进行评审。 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中 标单位在投标时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可以解除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招标人损失超过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部分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 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 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并列入招标人黑名单 ,不得再进入重钢市场。 低价风险担保 担保方式 :现金 担保金额 :工程最高限价 (担保金额为负值时不需提交 ) 中标人在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7 日内,将低价风险金划入发包人指定帐户。 工程竣工 验收 合格后 10 个工作日 内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1. 总则 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本招标项目的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 财务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 业绩要 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 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 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6)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 标段中投标。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9)被责令停业的; ( 10)被暂停或 取消投标资格的; (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 13)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子公司及其控股公示,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踏勘现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分包 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 1)招标公告; ( 2)投标人须知; ( 3)评标办法; ( 4)合同条款及格式; ( 5) 图纸; ( 6) 技术标准和要求; ( 7) 投标文件格式; ( 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款和第 款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 1)投标函; (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原件) (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4) 投标保证金; ( 5) 商务部分 ( 6) 施工 方案 ( 7) 项目管理机构; ( 8) 资格审查资料; ( 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按 第 七 章 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 ,应同时修改 第 七 章 中的相应报价。 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款的有关要求。 投标有效期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金额、担保形式和 第 七 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退还保证金以转帐支票形式退回到投标人单位帐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 定提交履约担保 ; ( 3)投标文件弄虚作假 的。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近 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的判决、裁决 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项至第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另有规定,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以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 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应按 第 七 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 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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