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20xx年法规课件培训班冲刺讲义-法律法规(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理工程的 承包单位 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 设备供应单位 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不得转让监理业务 • 例题:某工程为国家大型公用事业项目,下列关于该工程的工程监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 • A、 该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 B、建设单位可直接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实行监理 • C、监理单位保证承担全部责任的,可由其他监理单位代为监理 • D、 监理单位不得与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 • E、 监理单位应选派具有相应资格的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 41 2Z20xx7l掌握招标投标活动的原则及适用范围 •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 的 原则。 • 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 • (1)大型 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 国有资金 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 外资 ) 41 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上述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必须进行招标 • (1)施工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万 元人民币以上的; •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 采购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万 元人民币以上的; • (3)勘察、设计、监理等 服务 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0万 元人民币以上的 ; •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 3项规定的标准。 但项目 总投资额在 3000万 元人民币以上的。 42 可以不进行招标 的工程建设项目 •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 (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 (3)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 (4)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 (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2 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勘察、设计项目 • (1)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 (2)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 43 投标保证金 • 招标人可以在 招标文件中要求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除 现金 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 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 2% . •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 投标人应当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 ,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 • 投标人不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作废标处理。 43 投标文件 • 投标人 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 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 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44 联合体投标 •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 共同投标 • 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 低 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联合体各方应当 签订共同投标协议 , 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协议后, 不得 以自己名义 单独投标 ,也 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 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 联合体应当在资格预审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变换成员的, 投标无效 • 没有附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联合体投标确定为废标 • 就中标项目承担 连带责任 44 不正当竞争行为 • (一)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 相互约定抬高或降低投标报价 ) • (二)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泄露标底、额外补偿) • (三) 以向招标人或者评委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 (四) 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根据投标人的企业定额测定的成本 ) • (五)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5 2Z20xx75掌握开标程序 • 开标应当在 招标文件确定的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 同一时间 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 开标由 招标人主持 ,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开标时, 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经确认无误后,由 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 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 和投标的其他主要内容。 •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 不予受理 : •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47 评标委员会 •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 五人以上单数 ,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三分之二。 • 评标专家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 专家名册 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 专家库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 47 废标 • (1)无单位盖章并无 法定代表人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 (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 (6)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48 重新招标 • 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根据 《 招标投标法 》 第 42条的规定,“ 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48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修正 •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 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按下述 原则 进行修正: • 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 与用文字表示的 数额不一致时 , 以文字数额为准 ; • 2. 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 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9 评标报告 •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 全体成员签字。 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评标委员会成员 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 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 视为同意 评标结论。 •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一至三人 ,并表明 排列顺序 • 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 价格 、投标 方案 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49 确定中标人 • 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 15日内 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 30个工作日前 确定。 •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 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招标人可以 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50 中标通知书 •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按照 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 订立书面合同。 •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 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 中标合同金额 10%。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 ,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 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15日内 ,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50 垫资 • 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 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51 招标方式 • 招标方式分为 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经 批准 可以进行 邀请招标 : • 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 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 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 三个以上 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52 资格审查 • 资格审查分为 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 资格预审 ,是指 在 投标前 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资格预审的 条件、标准和方法。 • 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资格后审 ,是指 在 开标后 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52 招标文件 • 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 • 《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 施工招标项目 工期超过十二个月 的,招标文件中可以规定 工程造价指数体系、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 • 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决定是否编制标底。 编制标底的, 标底编制过程 和 标底必须保密 • 招标人可以不设标底, 进行无标底招标 53 54 时间 •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至少 15日前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 不得少于 20日。 •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54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组织形式包括自行招标和委托招标 • 招标人具有 编制招标文件 和 组织评标能力 的,可以 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招标人自行进行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备案。 •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许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应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 场所 和相应 资金 ; • 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 专业力量 ; • 有符合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 专家库。 55 2Z20xx80安全生产法 • 2Z20xx8l掌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或者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超过 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 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57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人的有效实施; •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 5)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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