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gb17220-内容摘要:

在无菌条件下操作。 采样用具,如采样器皿、试管、广口瓶、剪子等,必须经灭菌处理,无菌保存。 8 样品送检要求 8. 1 采样前或采样后应立即贴上标签,每件样品必需标记清楚(如名称、来源、数量、采样地点、采样人及采样年月日)。 8. 2 样品 (特别是微生物样品)应尽快送实验室。 为防止在运输过程中样品的损失或污染,存放样品的器具必须密封性好,小心运送。 8. 3 送检时,必须认真填写申请单,以供检验人员参考。 9 监测项目和检验方法 9. 1 监测项目见 GB 9663~ 9673— 1996 和 GB 16153— 1996。 9. 2 检验方法见《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 10 监测数据整理 10. 1 数据的表达:测定的数据与监测仪器灵敏度和分辨度有关。 测定结果低于检出限的数值,应记录为低于该检出限,并同时记录方法的检出限。 10. 2 在仪器分辨度以下数据的判断和计算数据的判断只能保留一位,且不宜作过细的判断。 10. 3 异常值的取舍:在测试分析中一旦发现明显的过失误差,应随时剔除由此产生的数据,以便测定结果更符合客观实际。 但在未确定其是否为技术性失误所致之前,不可随意取舍。 10. 4 将获得的监测数据归类,分组整理后提出平均值、检出最高值和最低值范围,并与卫生标准比较。 合格率的方式描述。 对于两组资料的比较,必须注意其间的可比性。 10. 5 根据监测结果和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对被监测单位作出卫生质量评价报告,并提出 改进建议。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 Rules of Health Monitoring for Public Places 1 主题容内与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开展卫生监测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开展卫生监测的要求监测工作。 2 名词、术语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包括发证监测,复证监测和经常性卫生监测。 发证和复证监 测是指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测,评价其卫生状况,确定是否发放卫生许可证。 经常性卫生监测是指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在取得卫生许可证之是起,至下次复核卫生许可证之间所进行的卫生监测,促使巩固提高。 3 空气质量监测 布点原则 布点应该考虑现场的平面布局和立体布局 ,高层建筑物的立体布点应有上、中、下三个监测平面,并分别在三个平面上布点。 采样点应避开人流通风道和通风口,并距离墙壁一米远。 确定采样点时可用交叉布点,斜线布点或梅花样布点的方法。 采样时应准确记录采样 现场的气温、气压、气温等微小气候采样流量以及采样时间。 采样 表 1 旅店业客房采样 客房间数 ≤ 10 100 采样点数 (个 ) 客房数 5~ 10% 客房数 1~ 5% 采样高度 (米 ) ~ ~ 采样频率 ,复证监测: 1)星级宾馆,或相当于星级宾馆,每三小时采样一次,监测一天( 7 点~ 22 点) 2)普通旅店、招待所等监测一天(上午、下午、晚上各一次)。 :对星级宾馆或相当于星级宾馆、普通旅店、招待所等进行一次性监测。 文化娱乐场所 表 2 影剧院、音乐厅、录相厅(室) 座位数(个) ≤ 300 ≤ 500 ≤ 1000 1000 采样点数(个 ) 12 23 34 5 采样高度(米 ) 采样频率 发证、复证监测:监测一日,一日监测 12 场,每场采样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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