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控制范例内容摘要:

%计算,计息期为一年,为: 1792700%=152380(元 )。 ( 8)履约保函延期开支。 按照银行担保协议书规定的利率及延期天数计算,为 52, 830 元。 ( 9)利润。 承包商增加的直接费、间接费等各项开支的总值(上述八项之总),按照合同原定的利润率 %计算,为 1322416 %=112405(元 )。 以上 9 项,总计索赔额为 1, 434, 821 元。 六、计量与支付 [内容 ] 9 计量程序: 首先,承包人向造价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价款报告 ,包括已完工程量报告;然后,由造价工程师进行计量。 [造价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报告后的 14 天内核实工程量。 需要进行现场计量的,造价工程师应在计量前 24 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和派人参加。 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派人参加计量,视为认可计量结果。 ]最后,由造价工程师通知承包人计量结果,并抄报发包人,作为支付的依据。 [合同一方或双方对计量结果有误的应在收到计量结果后的 7 天内向造价工程师提出,并附上其认为正确的计量结果。 造价工程师再次进行核实,并在签发支付证书前确定计量结果,同时再次将结果通知承 包人、抄报发包人。 ] 计量的内容包括:( 1)计算工程量;( 2)复核工程量;( 3)现场计量。 需要现场计量的情况有: 1)核实的工程量与承包人提交的已完工程量出入较大; 2)承包人或发包人对造价工程师核实的工程量有异议; 3)工程变更较大或变更资料不能满足工程计量的需要。 不予计量的内容,包括: ( 1)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或合同范围; ( 2)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 支付程序: 首先,由承包人在向造价工程师提出已完工程价款报告和支付申请,并抄送发包人;然后,由造价工程师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计量和核实后 ,向发包人签发支付证书,并抄送承包人,最后,由发包人在规定期限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 支付申请的时间一般以月为支付期。 支付的内容,包括:( 1)预付款;( 2)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3)进度款;( 4)竣工结算款;( 5)质量保证金。 不予支付的内容,包括: ( 1) 承包人不按合同及时支付雇员劳务工资(农民工工资); ( 2)承包人不按合同及时支付分包人工程款; ( 3)承包人不按合同及时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商货款。 发生不予支付时,发包人可在不损害承包人其他权利的前提下,实施:( 1)立即停止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项;( 2) 直接向相关人支付承包人应付款项。 [案例 ] 珠江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珠江公司” )南村广场项目合同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了上述计量与支付程序。 当工程施工至第六层时,出现柱的混凝土剥落、倾斜度太大,需要重新施工,该项损失共 102 万元。 10 经核实,本期进度款为 1308 万元。 于是,承包商向珠江公司提出支付申请金额为 1410 万元。 不考虑扣除质量保证金。 问:珠江公司应怎样向承包商支付本期进度款。 应支付金额多少。 [结果 ] 珠江公司应由造价工程师计量、核实,并签发支付证书后,在规定时限内向承包商支付本期进度款。 本期应支 付的进度款为 1308 万元。 [点评 ] 工程及时计量与支付进度款,是化解竣工结算纠纷的有效措施。 特别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由造价工程师及时计量、签发支付证书,既可避免发包人无意拖延竣工结算的被动局面,也可通过合同条款约定(如:《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第 、 款要求)限制承包人不按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国际上,工程计量与支付,均要求遵循严格的程序,由工程师履行相应权利和义务。 这个工程师,要求客观公正地提供技术服务。 当合同双方在处理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时,一般由工程师裁定 ,从而减少合同双方产生不必要的矛盾。 七、工程量偏差调价 [内容 ] 工程量偏差是指承包人按招标工程招标时(非招标工程按合同签订时)的图纸(含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和履行本合同的相关大样图等)实施、完成合同工程的实际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开列的工程量之间的偏差。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调价 对于任一分部分项工程的清单项目,如果因工程量偏差和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最终完成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相差 10%以上,且该变化使合同价款变化超过了 %,则超过 10%部分的综合单价应予调整。 除合同另 有约定外,发包人承包人应按以下规定调整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结算价: ( 1)当 Q1,由造价工程师在核实竣工结算文件时向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承包人确认后按下述公式计算。 C= Q0 P0+( Q0) P1 ( 2)当 Q1﹤ 时,由承包人在递交竣工结算文件时向发包人提出,由造价工程师核实并经发包人确认后按下述公式计算。 C= Q0 P0( Q0 Q1) P1 式中 C—— 调整后的分部分项工程某一清单项目结算价; Q1—— 最终完成的工程量; Q0—— 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 11 P1—— 调整后按实重新计算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P0—— 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措施项目费调价 如果工程量的偏差使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的变化超过了 10%,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超过 10%部分的措施项目费应予调整。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该情况下发包人承包人应按以下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 ( 1)当 S1﹥ ,由承包人在递交竣工结算文件时向发包人提出 ,由造价工程师核实并经发包人确认后按下述公式计算。 M1=M0( S1/) ( 2)当 S1﹤ , 由造价工程师在核实竣工结算文件时向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承包人确认后按下述公式计算。 M1=M0( +S1/S0) 式中 S1—— 最终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 S0—— 承包人报价文件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 M1—— 调整后最终结算的措施项目费; M0—— 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措施项目费。 [案例 ] 世纪花园会所天棚工程(吊顶)清单工程量为 500 ㎡,承包商报价为 220 元 /㎡,实际施工工程量为 650㎡,且该增加引起合同价款增加了 %。 经分析,因该施工工程量增加后综合单价为 205 元 /㎡。 请确定该会所天棚工程的结算价款。 [结果 ] 该会所天棚工程的结算价款为 141500 元。 [点评 ] 按上述调价公式,依案例提供的条件: Q1=650 ㎡ Q0=500 ㎡ P1=205 元 /㎡ P0=220 元 /m 则该会所天棚工程的结算价款为 C= P0+() P1 = 500 220+( 500) 205 =141500(元 ) 注 :若由此引起整个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超过承包商填报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 10%时,还应相应调整该会所的措施项目费。 12 八、工程变更的定价 [内容 ] 1.工程变更,不能使施工合同作废或无效。 工程变更导致合同价款增减应相应调整,工期也相应调整。 但是,如果工程变更是由于下列原因导致或引起的,则承包人无权要求任何额外或附加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 为了便于组织施工需采取的技术措施的变更或临时工程的变更; (2) 为了施工安全、避免干扰等原因需采取的技术措施的变 更或临时工程的变更; (3) 因承包人的违约、过错或承包人负责的其他情况导致的变更。 2.工程变更,发包人承包人应按下列方法调整变更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 工程变更属于工程量偏差的,按其规定调整;否则按以下规定调整: (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价,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进行调整; (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价,可以参照类似价格进行调整; (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价,由承包人依据变更工程资料、 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参考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 变更工程单价或总价。 其中,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 =(中标价格 /最高报价值) 100%; 非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 =(报价值 /施工图预算) 100%。 3.工程变更,发包人承包人应按下列方法调整变更工程的措施项目费: 当工程变更将造成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承包人有权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 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监理工程师确认,并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 拟实施的方案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并报发包人批准后执行。 工程变更部分的措施项目费,由承包人按实际发生的措施项目和 上述第 2 点第( 3)项规定的依据提出调整价款。 该情况下发包人承包人按以下规定计算合同工程结算的措施项目费: 1)当工程变更增加措施项目时,由承包人在递交竣工结算文件时向发包人提出,由造价工程师核实并经发包人确认后按下述公式计算。 M1=M0+∆M 2)当工程变更减少措施项目时,由造价工程师在核实竣工结算文件时向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承包人确认后按下述公式计算。 M1=M0- ∆M L% 式中 : M1—— 合同工程结算的措施项目费; M0—— 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措施项目费; 13 ∆M—— 工程变更 部分的措施项目费; L%—— 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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