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厂房建设办理流程内容摘要:

工程施工前需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将控制点定位交点,查清施工区域地下、地上的埋地、架空管线等,确定施工方案后施工单位按步就班进行施工。 在工程建设中需同时进行的工 作: 申请正式用水的申请:开发区管委会 正式用水的办理:与开发区市政公用局签署供水协议,市政公司进行接水管道施工完成后正式供水。 正式用电的申请:区供电局 正式用电的办理前:由具有电力设计资质的设计院(室)进行配电房的设计。 供电局审查合格后签署设备协议。 配电房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由供电局进行验收后正式送电。 在工程建设中还需关注的其它相关单位的同步施工: 玻璃幕墙、窗施工。 装潢施工的空调同步施工。 外墙(金属漆)施工。 绿化施工。 其它相关配套的施工,如围墙、附属设施等 四、工程完工后即进入竣工验收阶段: 工程完工验收的前提条件是 施工单位 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竣工图(含水、电竣工图)、资料齐备。 监理审核通过,组织进行初验后施工单位按要求整改到位。 复验合格后报质监站进行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备案前需完成的工作: 1. 正式供水、供电到位(供电局验收配电房) 2. 测绘局规划验收 3. 办公楼、厂房施工完成 4. 施工单位提供施工资料 5. 通过开发区消防大队进行消防验收 6. 报区质检站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7. 工程资料、图纸报市城建档案馆归档。 8. 报质检站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9. 试生产 3 月内报市环保局进行环保验收 参与验收单位:设计院、勘察院、开发 区管委会、区质检站、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等 工程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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