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临床使用手册(20xx版)内容摘要:

„„„„„„„„„ (一)急性假膜型念珠菌口炎„„„„„„„„„„„„„„ 13 (二)急性萎缩型念珠菌口炎„„„„„„„„„„ „„„„ (三)慢性萎缩型念珠菌口炎„„„„„„„„„„„„„„ 五、扁平苔癣„„„„„„„„„„„„„„„„„„„„„„ 六、变态反应性口炎„„„„„„„„„„„„„„„„„„„ 第三节 口腔颌面部炎症„„„„„„„„„„„„„„„„„„ 一、冠周炎及冠周脓肿„„„„„„„„„„„„„„„„„„ 二、急性根尖周围炎及脓肿„„„„„„„„„„„„„„„„ 三、口腔颌面部疖痈„„„„„„„„„„„„„„„„„„„ 第四节 涎腺疾病„„„„„„„„„„„„„„„„„„„„„ 一、流行性腮腺炎„„„„„„„„„„„„„„„„„„„„ 二、急性化脓性腮腺炎„„„„„„„„„„„„„„„„„„ 第二十一章 妇产科疾病与计划生育 „„„„„„„„„„„„„„ 第一节 单纯性外阴炎„„„„„„„„„„„„„„„„„„„ 第二节 细菌性阴道病„„„„„„„„„„„„„„„„„„„ 第三节 萎缩性阴道炎„„„„„„„„„„„„„„„„„„„ 第四节 滴虫性阴道炎„„„„„„„„„„„„„„„„„„„ 第五节 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病„„„„„„„„„„„„„„„ 第六节 前庭大腺 炎„„„„„„„„„„„„„„„„„„„„ 第七节 宫颈炎症„„„„„„„„„„„„„„„„„„„„„ 第八节 盆腔炎性疾病„„„„„„„„„„„„„„„„„„„ 第九节 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 一、无排卵性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 二、排卵性月经失调„„„„„„„„„„„„„„„„„„„ 第十节 经前期综合征„„„„„„„„„„„„„„„„„„„ 第十一节 痛经„„„„„„„„„„„„„„„„„„„„„„ 第十二节 宫缩乏力„„„„„„„ „„„„„„„„„„„„„ 第十三节 产后出血„„„„„„„„„„„„„„„„„„„„ 第十四节 早产„„„„„„„„„„„„„„„„„„„„„„ 第十五节 妊娠高血压疾病„„„„„„„„„„„„„„„„„ 第十六节 药物避孕„„„„„„„„„„„„„„„„„„„„ 第二十二章 泌尿生殖系统疾病 „„„„„„„„„„„„„„„„ 第一节 肾和输尿管结石„„„„„„„„„„„„„„„„„„ 第二节 良性前列腺增生症„„„„„„„„„„„„„„„„„ 14 第三节 慢性前列腺炎„„„„„„„„„„„„„ „„„„„„ 第四节 附睾睾丸炎„„„„„„„„„„„„„„„„„„„„ 第五节 包皮龟头炎„„„„„„„„„„„„„„„„„„„„ 第六节 泌尿生殖系统结核„„„„„„„„„„„„„„„„„ 1 第一章 急诊与危重症 第一节 心肺脑复苏 【药物治疗】 : 1mg静注,无效可间隔 3~ 5分钟重复推注 1次。 : 300mg 稀释于 氯化钠溶液 20~ 30ml 中缓慢静注,无效可重复推注 150mg。 : 1~ ,无 效可间隔 3~ 5 分钟重复推注 1次,但一小时之内的总量不得超过 300mg,直至最大剂量达 3mg/kg。 静滴一般以 5%的葡萄糖溶液配成 1~ 4mg/ml 药物滴注。 在用负荷量后,可继续以每分钟 1~ 4mg速度静滴维持。 :起始剂量每分钟 1~ 5μ g/kg,可酌情剂量递增至每分钟5~ 20μ g /kg,用于复苏过程血压低的患者。 :每分钟 5~ 20μ g/kg,用于严重心力衰竭患者。 【注意事项】 ,心内注射已不用。 ,老年人、心力衰竭、心源性休克、 肝血量减少、肝或肾功能障碍时应减少用量。 以每分钟 ~ 1mg 静滴,每小时不超过100mg。 心搏骤停或心肺复苏初期不推荐常规使用碳酸氢钠,除非患者出现严重酸中毒,可视酸中毒程度酌情决定用量。 ,以使用药根据监测指标随时调整。 ,应酌情向上级医院转诊。 第二节 高血压急症 【药物治疗】 :起始剂量每分钟 ~ g/kg,根据治疗反应以每分钟 g/kg递增 ,最大剂量应不超过每分钟 10μ g/kg。 : 起始剂量 10~ 20μ g/min,每 5分钟增加 10μ g/min,直至产生最大抗高血压作用。 【注意事项】 ,故不用于治疗高血压急症。 当高血压恢复到原来水平后,继续口服药物治疗。 20~ 25%较为合适,避免急于使血压达到正常。 2 ,应用时注意避光。 ,应酌情向上级医院转诊。 第三节 急性心力衰竭 【药物治疗】 1.一般处置措施 ⑴体位:患者取坐位,双腿下垂。 ⑵高流量鼻管给氧, 10~ 20ml/s 纯氧吸入。 (氧疗:鼻导管或面罩,必要时机械通气治疗,尽量使患者 SaO2维持在 95~ 98%之间。 ) 硫酸吗啡(非基药非补充) 3~ 5mg静注,必要时可重复。 呋塞米 20~ 80mg静注,于 2分钟内静注完毕。 4小时后可重复注射 1次。 ( 1)硝普钠:初始剂量 16μ g/min,在严密观察下可逐渐加至 50~ 100μ g/min。 ( 2)硝酸甘油: 初始剂量 5~ 10μ g/min, 根据血压酌情调节 ,维持量50~ 100μ g/min。 去乙酰毛花苷 ~ ,或毒毛花苷 K(补充药物)。 【注意事项】。 、低血压及休克、神志障碍及有呼吸抑制者禁用 吗啡。 发病 24小时内禁用洋地黄类强心药。 ,可选用氨茶碱 以葡萄糖溶液稀释后静滴。 第四节 休克 【药物治疗】 : 4mg 放入 5%葡萄糖溶液 250ml 中,先以 8~ 12μg/min静滴,然后以 2~ 4μ g/min维持。 : 一般用量为 20~ 100mg加入 5%葡萄糖溶液 500ml 中 ,以每分钟 5~ 10μ g/kg连续 静滴。 : 250mg 放入 5%葡萄糖 溶液 250ml 中,以 ~ 10μg/min 连续静滴。 (尤其是伴支气管收缩者),予静 3 注肾上腺素 ~ ,继之肾上腺素 5mg 放入 5%葡萄糖溶液 500ml中,以 10ml/h静滴。 ⑴参麦注射液:一次 2~ 4ml,一日 1 次,肌注;一次 10~ 60ml,用5%葡萄糖溶液 250~ 500ml稀释后静滴, 一日 1~ 2次。 ⑵生脉注射液:一次 2~ 4ml,一日 1~ 2 次,肌注。 一次 20~ 60ml,用 5%葡萄糖溶液 250~ 500ml稀释后静滴, 一日 1~ 2次。 【注意事项】 ,病因性治疗是治疗休克的基础。 ,不主张使用血管收缩剂,除非有心源性、梗阻性或分布性休克并存。 第五节 糖尿病急性并发症 一、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药物治疗】 静滴 %氯化钠溶液 1000~ 3000ml后,以 1000ml/h静滴或根据需要加快速度。 当血压稳定,尿量较多时,换用 %氯化钠溶液。 当血糖 14mmol/L时,换用 %氯化钠溶液或 5%葡萄糖 溶液。 首先静脉输注常规胰岛素( /kg),随后将胰岛素加入 %氯化钠溶液中以每小时 /kg静滴。 当血糖水平降至~ ,应加用 5%葡萄糖溶液静滴,以减少低血糖的发生。 然后减少胰岛素用量(最小为 1~ 2单位 /h) ,直至酸中毒纠正,血、尿酮体持续阴性后,改常规胰岛素皮下注射,每 4~ 6小时 5~ 10单位。 每升静脉补液中加入 20~ 30mmol钾,使血钾维持在 4~5mmol/L。 【注意事项】 、纠正高血糖和 酸中毒,预防低钾血症。 同时去除诱因也很重要。 无需补充碳酸氢盐,除非 pH。 对 pH 者,在第 1000ml静脉输注的液体中可加入碳酸氢钠 50mmol。 诱因。 二、非酮症高渗性糖尿病昏迷 【药物治疗】 一般先补等渗溶液。 如经输注 %氯化钠溶液 1000~ 4 2020ml后,血浆渗透压仍 ≥ 350mOsm/( kg﹒ H2O) ,可给一定量 %氯化钠溶液。 当血糖降至 ,可开始输入 5%葡萄糖溶液,并酌情加用胰岛素。 疗 静脉输注常规胰岛素( /kg),随后将胰岛素加入 %氯化钠溶液中,以每小时 /kg静滴。 当血糖水平降至, 血浆渗透压 330mOsm/( kg﹒ H2O) 时,即转为第二阶段治疗;如此时血钠低于正常,宜用 5%葡萄糖氯化钠溶液。 因失水和高钾,可致血钾正常甚至升高,在输注氯化钠溶液过程中,可出现严重低钾血症,应及时补充。 【注意事项】 注意纠正电解质紊乱,积极去除诱因,治疗并发症等。 三、低血糖症 【药物治疗】 补充葡萄糖 不能进食者,予 50%葡萄糖 溶液 50~ 100ml 静推 ,并可视需要给予 5%~ 10%葡萄糖溶液持续静滴,直至症状缓解。 【注意事项】。 ,应采取手术治疗。 第六节 动物咬噬伤 一、蜂噬伤 【药物治疗】 蜜蜂毒液为酸性,可用碳酸氢钠液、氨水、肥皂水及碱水等涂洗伤口处。 黄蜂毒液为碱性,可用酸性液,如: 3%硼酸(非基药非补充)或 1%醋酸(非基药非补充)冲洗。 异丙嗪 25~ 50mg肌注、地塞米松 10~ 20mg静滴。 ,采取相应抗过敏性休克的治疗措施。 季德胜蛇药片:第一次 20 片,以后每隔 6 小时续服 10片,危重症者,将剂量增加 10~ 20片,并适当缩短服药时间;不能口服者,可行鼻饲法给药。 外用,以本品溶于水,外搽即可消肿止痛。 二、犬(猫)咬伤 【药物治疗】 立即以氯化钠溶液冲洗伤口,酒精、碘酒消毒周围 5 皮肤。 深的伤口用 3%过氧化氢(非基药非补充)冲洗(或扩大伤口),不予缝合。 预防用药: 1500~ 3000 单位,皮下注射或肌注,儿童与成人用量相同,以后视病情决定注射剂量与间隔时间。 青霉 素每日 80~ 320万单位,分 3~ 4 次肌注;或每日200~ 2020 万单位,分 2~ 4 次静滴。 或阿莫西林 /克拉维酸钾 (~ , Bid), 5~ 7天;或氟喹诺酮类( , Bid), 5~ 7天。 【注意事项】。 ,需注意过敏反应,观察30 分钟才可离开。 ,应进行狂犬病免疫处理,注射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和免疫疫苗。 三、毒蛇咬伤 【药物治疗】 立即用条带扎紧伤处近侧肢体,阻止静脉血和淋巴回流,不 能过紧,绑扎每 20 分钟松开 2~ 3 分钟。 用 %高锰酸钾溶液(非基药非补充)或 3%过氧化氢(非基药非补充)冲洗伤口,拔出残留毒蛇牙。 伤口较深者,切开真皮层少许,或在肿胀处以三棱针平刺皮肤层,接着用拔罐法或吸乳器抽吸,促使部分毒液排出。 用 2%利多卡因 5ml 加地塞米松 10mg 及同种抗蛇毒血清 1/2 支,加入氯化钠溶液 10ml 稀释,在伤口外周及近心端侧行环形封闭注射, 12~ 24h重用。 根据毒蛇种类使用对应的抗蛇毒血清。 一般予抗蛇毒血清 1~ 2 支静滴,如加重 1~ 2h 内追加 1~ 2支。 使用抗生素抗感染。 季德胜蛇药片:用法用量参见“蜂噬伤”部分。 【注意事项】 ,故应临用前用温水配制,并立即使用。 ,阴性者才可全量注射,阳性者应采用脱敏注射法。 、肌肉松弛剂和抗凝剂。 ,立即转上级医院进行抢救。 第七节 中暑 6 【药物治疗】 口服凉盐水或清凉含盐饮料,有周围循环衰竭者,应酌情静滴氯化钠溶液、葡萄糖溶液和补钾。 氯丙嗪 25~ 50mg加入 500ml氯化钠溶液中静滴 1~ 2h。 地西泮 10mg或苯巴比妥 ~。 ⑴藿香正气水:一次 5~ 10ml,一日 2次,摇匀口服。 ⑵十滴水:一次 2~ 5 ml,口服。 ⑶苏合香丸:一次 1丸,每日 1~ 2次,口服。 【注意事项】 保持呼吸道通畅,给氧。 、电解质紊乱和酸中毒;心衰时用洋地黄制剂;脑水肿给予甘露醇脱水;急性肾衰时,可行血液透析治疗。 第八节 电击伤 【药物治疗】 立即切断电源或用木 棒、竹竿等绝缘物,使患者脱离电源。 当电击伤者脱离电源后,如果呼吸不规则或停止、脉搏摸不到,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 治疗参见“心肺脑复苏”。 防治继发感染,局部电灼伤处理,常规注射破伤风抗毒素。 ,必要时可静滴 20%甘露醇。 第九节 淹溺 【药物治疗】 对呼吸、心搏停止者,应迅速进行心肺复苏,有条件时及时予心脏电击除颤。 ,有条件可行高压氧治疗。 酌情尽早行气管插管。 及时选用脱水剂、利尿剂、激 素。 淡水淹溺时,适当限制液体摄入,可输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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