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设董事会的多股东公司章程范本内容摘要:

行 董事 姓名 : 邢二 (三 )职权: 1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 向股东 会 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 会 的决议; 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定方案; 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 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5 7 拟 订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 形式 的方案; 8 决定 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四 ) 每届任职 期限: 三 年。 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 四 条 公司设经理,经理对 股东 会负责。 (一) 产生办法:由 股东 会 选举产生 : (二) 职权: 1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 股东 会决议; 2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 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 拟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 提请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 决定聘任或者解除应由 股东 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 股东 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6 9 经理列席 股东 会会议。 第十 五 条 公司 不设监事会, 设监事 一 人。 (一) 产生办法: 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 执行董事和财务主管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二) 监事 姓名 : 邢 一。 (三) 职权: 1 检查公司财务; 2 对 执行 董事 等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股东会会议的 执行 董事 等 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 当 执行 董事 等 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 执行 董事 等 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等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 会会议。 5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 执行董事 等 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 监事列席 股东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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