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书(单位版)内容摘要:

; 项目经费 经 第一导师审批 , 由研究生 使用 , 其中用于研究生的助研津贴补助 不低于 5000 元。 第五条 (成果分享) 联合培养研究生在导师组共同指导下取得的科研成果,其知识产权原则上由双方共享。 发表学术论文(著作)、申请专利、申报奖项等问题可实行双署名制(第一导师及单位靠前) ,学位(毕业)论文第一署名单位为甲方。 如遇特殊情况 ,经导师组友好协商解决或以协议形式加以明确。 第六条 ( 师资互动 ) 甲方应积极选派教师到乙方开展科研实践工作,与乙方导师一起指导培养研究生,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生活工作条件。 乙方应积极选派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到甲方开展实践教学活动,甲方按 甲方有关规定 支付课时津贴 ,并提供一定的食宿补助。 第七条 (联合招生) 乙方应积极参与研究生招生工作, 配合甲方开展招生宣传 ,并根据甲方年度招生复试办法 参 加复试工作小组,参与具体的复试录取工作。 第八条 ( 委托 培养) 第九条 (奖学金) 乙方可在甲方设立奖学金, 用于鼓励品学兼优的研究生。 每年评选 名。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