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与会计监督内容摘要:

不现实的逆向监督 会计人员的非独立性,削弱了内部监督的效能。 《会计法》用了三条之多强调单位内部监督 , 其中虽然包括了会计人员和审计人员对单位负责人的监督 , 但是会计人员和审计人员不可能对单位负责人进行 完全 监督 , 因为会计人员和审计人 2 员是受单位负责人的委托对内部进行监督 , 是上下级的关系。 所以单位内部监督实际上是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和审计人员的监督、审计 人员对会计人员的监督、会计人员和审计人员对单位内部部门及经济业务活动的监督。 因此单位负责人就有可能对外提供虚假而又 “ 合法 ” 的会计信息 , 从而也为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实施带来一定的难度。 忽视了所有者和债权人的监督 所有者和债权人是企业外部利益最相关的人他们为了自己的权益不被侵害必须要对经营者进行监督。 但是《会计法》中却没做出相应的规定再加上现行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弊端以及企业“内部人控制”等原因使得其监督权弱化。 虽然在《会计法》第四章第三十条还作了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有关会计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有权 进行监督并且受国家法律保护。 但是从“有限理性经纪人”假设及其“成本效益”原则考虑与自己利益不对称的监督是不现实的。 在一些单位中企业管理者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指使、授权会计机构要求会计人员做假账伪造会计凭证办理违法会计事项从而使得会计工作受到管制不能独立行使其监督职能破坏了正常的会计工作。 比如红光实业上市公司的虚报瞒报包装上市坑害了广大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究其原因主要一些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法制观念淡薄、主观随意性过大更有少数执法人员私心太重一旦得利便放弃原则“大问题也可变成小问题”“有问题也变成没问题”。 重查 轻罚或者是只查不罚使问题愈演愈烈甚至导致犯罪。 会计监督法律约束机制不全 会计不能有效的行使其监督职能导致企业会 计监督不力。 虽然 新的《会计法》已颁布 , 但是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却没有跟上。 有的企业在新的财务制度运行之后仍用传统的做法来看待新制度 , 没有按新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 , 使得出现 “ 新制度、老观念、老办法 ” 会计管理混乱。 再者在会计监督过程中有些概念很模糊 , 执法机构职责、权限 还 有待明确。 很多企业将审计监督等同于会计监督 , 而事实上审计监督是对会计监督的再监督 , 它侧重于事后监督。 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对同一经济事项的监督有着截然不同的效果。 因此随着我国经济多元化的发展 , 如果有针对性的会计制度和核算体系还不健全也就难以 适应复杂多样的经济活动。 会计人员是会计监督的执行主体,会计人员作为监督者并不具备独立的地位,对服务的单位依附性较强,会计工作者往往要无条件的服从管理者的意志,会计工作根本无法独立行使其监督职能。 3 (二)、企业会计监督弱化的分析 在会计监督过程中有些概念很模糊 在会计监督过程中有些概念很模糊比如说会计监督、审计监督概念模糊执法机构职责、权限有待明确。 很多企业将审计监督 等同于会计监督事实上审计监督是对会计监督的再监督它侧重于事后监督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对同一经济事项的监督有着截然不同的效果。 因此随着我国经济多元化的发展如果有针对性的会计制度和核算体系还不健全也就难以适应复杂多样的经济活动。 企业管理体制不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失调 我国企业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不健全,主要体现在有的单位是根本就缺乏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在机制和制度上没有达到规范行为、控制风险、防范舞弊、纠正差错的效果,没有切实保证会计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 有的单位虽建立了相应的制度,但这些制度形同虚设没有得到有效执 行,以致会计制度混乱、徇私舞弊现象经常发生。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困难重重对单位负责人约束机制不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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