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内容摘要:

乡镇政府所在地 合 计 注:本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0 3 工程建设条件 区域水资源 概况 简叙项目区水资源特性,区域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土保持情况、地表水和地下水开发利用情况。 说明流域内及邻近流域水文站、地下水观测井(相邻参证井)的分布及其测验、观测情况、资料年限、可靠程度,说明区域地表水、地下水及泉水等水资源情况。 地质情况 区域地质 简述区域地质状况,明确工程场地的地震基本烈度 ,确定是否进行抗震设计。 工程地质 1 概述厂址、输水线路及主要建筑物地段的地形、地层岩性,河床及两岸覆盖层的厚度与组成物质,岩体风化情况、水文地质条件、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2 评价选 定厂(站) 址及输水线路和主要建筑物地段的工程地质条件。 进行岩 土 质量分类或围岩分类。 提出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参数建议值,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的意见。 建筑材料 说明主要建筑材料的来源、数量、质量、运输、开采和储存条件。 对外交通、通讯情况 组织机构及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群众参与情况 包括项目区群众对项目的需求,是否愿意投工投劳以及对预测水价的承受能力等。 11 4 设计依据及原则 设计依据 1 项目所在县 (市、区) 社会和经济发展规划,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等。 2 涉及该项 目供水范围、饮水不安全人口等有关成果(项目应列入供水工程规划)。 3 相关的规范、规程。 设计原则 1 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保证村镇居民安全饮用水的可持续。 保证水源、工程、管理运行的可持续性。 2 以解决生活供水为重点,充分利用已有水利工程,有效降低工程建设投资和运行费用。 3 认真调查供水区现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供水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宜改造则改造,能集中则集中,需延伸管网则延伸。 4 综合当地自然条件,经济条件和社会发展情况,合理 、适度 确定用水标准和供水规模。 以解决当前群众饮水需 要为主,同时兼顾长远发展的需要。 5 以县 (市、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机构或卫生防疫部门 为依托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监测体系,加强水源、出厂水和管网末稍水质检验和监测。 12 5 工程规模 主要内容:论证分析供水范围、对象的水量、水质要求,合理选用生活用水定额,时变化系数,日变化系数,确定取水工程、 加压泵站、输水管 道、净(配)水厂规模。 集中供水工程的供水规模,应计算供水范围内最高日用水量。 需水量 预测应充分考虑已有供水设施的利用和群众的用水习惯,实事求是地反映对水 量 的需求,避免采用定额过高,导致设计规模与 实际差距过大,造成投资过大、成本过高和难以正常运转。 供水范围、供水对象及 设计 年 限 1 在 第 节 (区域供水规划及供水范围) 分析基础上, 简述本工程的设计供水范围,包括供水受益区的行政村名称(如需扩大供水范围,不在规划范围的村庄及人口应予说明)、受益的学校名称、个数以及学生、教职工人数等,供水受益的其它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情况。 2 设计年限宜 为 1015a,可分期实施。 需水量预测 村镇供水水量包括村镇居民生活用水量、村镇企业用水量、集体或专业户饲养畜禽用水量、公共建筑用水量、消防用水量、水厂 自用水量、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用水量等。 应重点说明需水量预测的方法及指标的确定。 1 居民生活用水量 1) 合理确定居民生活用水量重要性 居民生活用水量是确定工程供水规模的重要依据。 目前实际运行的大多数规模水厂其供水量均远小于设计规模,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入户率较低、居民人均用水量 小 以及部分区域大量村民进城务工等。 供水 13 规模脱离实际,造成初期投资过大、后期运行成本较高等难题,因此,各地务必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计算居民生活用水量。 2) 居民生活用水定额 的选取 依据 集聚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以及 居民用水习惯 等要素, 将我省农村 乡(村) 镇划分为乡村、 集镇 和建制镇三种 规模。 居民生活用水定额的选取应结合乡(村)镇规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水资源状况,统筹考虑。 不同地域、不同 乡(村)镇 规模的 最高日 居民生活用水定额,见表。 3) 居民生活用水量计算 居民生活用水量宜依据乡(村)镇规模, 选用不同生活用水定额,分别计算用水量。 不同规模居民生活用水量计算,应 按《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 SL3102020) ( - 1),( - 2)计算,其中人口自然增长率应根据本地上年统计年报确定;根据发展规划 ,集镇区可适当考虑人口机械增长;最高日居民生活用水定额 可 按表 适当选取。 2 村镇企业和专业户饲养畜禽用水量 应根据供水范围内的村镇企业和专业户饲养禽畜的用水现状、近 5年的发展计划以及水源充沛程度分析确定是否纳入供水范围。 农村饮水工程,主要以解决人畜饮用水安全为主,对于增加工程投资较少,又有利于发展村镇经济、增加就业和农民增收的企业或饲养业,可适当考虑解决其用水问题,增加的工程投资应按有关规定按供水量由企业分摊投资或自筹解决。 具体计列可参照《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 SL3102020) ,并结合当地实际确定用水量。 14 表 最高日居民生活用水定额 单位: L/(人 d) 适用条件 乡 村 集 镇 建制镇 淮北平原区 4550 5060 6070 江淮 丘陵区 5055 5565 7085 沿江 圩区 5055 6065 7090 皖西山区 4550 6065 6575 皖南山区 5060 6065 6580 注:①本表所列用水量包括了居民散养畜禽用水量、散用汽车和拖拉机用水量、家庭小作坊生 产用水量。 ②淮河 平原区 包括: 宿州、亳州、淮北、阜阳,蚌埠市 的 五河县、固镇县、怀远县、怀上区 ,淮南市的凤台县、潘集区、毛集区。 江淮 丘陵区包括:滁州、合肥,六安市的金安区、裕安区、寿县、霍邱县以及叶集实验区, 淮南的八公山区、大通区、田家庵区及谢家集区,蚌埠市的龙子湖区、禹会区、蚌山区。 沿江 圩区 包括: 芜湖、铜陵、马鞍山,安庆市的大观区、迎江区、宜秀区、望江县、怀宁县、枞阳县, 皖西山区包括:六安市的金寨、霍山,安庆市的岳西县、潜山县、宿松县 、 太湖县 及桐城市。 皖南山区包括: 黄山 、池州、宣城。 ③取值 时,应对各村镇居民的用水现状、用水条件、供水方式、经济条件、用水习惯、发展潜力等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并综合考虑以下情况:村庄一般比镇区低;定时供水比全日供水低;发展潜力小取较低值;制水成本高取较低值;村内有其他清洁水源便于使用时取较低值。 调查分析与本表有出入时,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增减。 3 公共建筑用水量 公共建筑用水量应根据公共建筑性质、规模及用水定额确定。 条件较好的村镇,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确定公共建筑用水定额;条件一般或较差的村镇,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折减。 1) 缺乏资料时, 公共建筑用水量可按居民生活用水量的 5%20%估算,其中:村庄为 5%10%,集镇为 10%15%,建制镇为 10%20%。 2) 有学校的 村庄、集镇 可按 下列 方法计算: ① 村庄: 有学校的村庄 , 按居民生活用水量的 5%10%计列 ,或按在校师生人数乘以用水定额( 1015L/人日) ;无学校的村庄,暂不计算公共建筑用水量。 ② 集镇: 一般按居民生活用水量的 10%- 20%计列 ,有学校的宜取 15 较高值,无学校的宜取较低值。 4 消防用水量 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和《农村 防火规范》( GB 500392020)的有关规定确定。 允许短时间间断供水的村镇, 当上述用水量之和高于消防用水量时,确定供水规模可不单列消防用水量。 5 浇洒道路和绿地用水量 经济条件好或规模较大的镇可根据需要适当考虑,其余镇、村可不计此项。 6 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 一般按居民生活用水量,公建用水量,集体或专业户饲养畜禽用水量之和的 10%20%计列。 村庄取较低值、规模较大的镇区取较高值。 7 水厂自用水量 根据原水水质、净水工艺和净水构筑物(设备)类型确定。 采用常规净水工艺的水厂,可按最高日供水 量的 5%10%计算 ; 只进行消毒 处理的水厂,可不计此项。 水厂自用水量不列入供水规模的计算。 8 农村用水变化系数及供水时间 1) 全日供水工程的 时变化系数 Kh,建议按表 采用: 表 时变化系数取值表 供水规模( W)( m3/d) W> 5000 5000≥ W> 1000 1000≥ W≥ 200 W< 200 全日供水时变化系数 Kh 2) 定时供水工程的时变化系数,可在 ,日供水时间长、用水人口多的取较低值。 3) 日变化系 数 Kd可在 ,建议采用 Kd=。 4) Ⅰ Ⅲ型供水工程, 应 全日 供水 ; 条件 不具备的Ⅳ Ⅴ型供水工程,可 定时供水。 16 供水规模的确定 应根据村镇居民用水的实际情况,考虑现状供水工程已有供水能力,以近期 为主兼顾远期发展需要 的原则,适度 确定供水规模,必要时可考虑分质供水。 按以下原则适度确定供水规模 : 1 按最高日用水量计算。 2 不包括 水厂 自用水量。 注意: 在工程取水、输水与净水的水量计算中, 均 需考虑水厂自用水量。 3 根据实际用水需求列项。 4 村镇其它用水量,建筑施工用水量为 临时用水,已包括在生活、企业用水和未预见水量中,汽车、拖拉机用水量已包括在生活、公共建筑、企业用水量中,庭院浇灌用水为非日常用水,可错开用水高峰,且从经济合理考虑,不宜在供水规模中单列。 5 对严重缺水地区 ,供水以解决生活用水为主,一般 可 不考虑村办和乡镇企业、畜禽用水量。 6 联片供水工程, 宜分别计算各村 、 镇的用水量。 7 Ⅰ Ⅲ型供水工程原则上在百位“四舍五入取整数”、Ⅳ Ⅴ型供水工程原则上在十位“四舍五入取整数”。 17 表 供水规模计算表 序号 项 目 计算说明 用水定额 用水量小计 备注 1 居民生活 2 村镇工副业 3 公共建筑 … …… 管网漏失及未预见 合 计 供水规模 人均综合用水量 供水规模 /设计人口 18 6 水源选择 本章内容:对供水范围内及其周边地区可能利用的各种水源进行调查,收集当地水文、现有供水设施及用水情况等资料。 重点分析论证工程各种可能水源的水质及不同保证率时的水量,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工程采用的水源方案。 水源 选择的原则和要求 水源选择的原则 1 符合区域水资源规划及相关要求。 2 优质水源优先保证生活用水。 3 当 区域 现 有供水工程水源水量、处理能力 能够 满足原有及新增用户 供水需求,应优先采用现有工程管网延伸方式供水; 城市周边地区宜选择市政供水管网解决饮水不安全问题。 4 原水水质符合国家有关现行标准。 5 应尽量优先选择地表水, 其次选用 地下水。 采用地表水时,应优先选用满足要求 且具有一定调蓄能力的水源。 6 利用现有水源作为工程水源时,若改变原水源工程的设计任务,须取得原工程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7 当区 域有多种水源供选择时,应 对其 进行比较后确定。 8 当单一水源无法满足供水要求时,可采取多水源供水。 水源选择的要求 1 水源水量充沛可靠。 用地表水作水源时,枯水期流量的保证率应不低于 95%;以地下水作水源时,其取水量应小于可开采量。 2 水源水质:地下水水源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的要求;地表水水源水质应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20) 19 的要求,或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CJ3020)的要求。 3 水源选择应考虑安全、经济以及便于水源保护等因素。 4 作为工程供水水源,当改变原水源工程设计任务时, 应取得原工程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并作为初设报告附件。 5 有多处水源可供选择时,应对其水量、水质、投资、运行成本、施工和管理条件等进行全面的技术经济比较后择优确定。 水源论证 管网延伸工程 对现有工程进行水质、 水压、 水量论证。 说明现有工程的供水方 式、制水能力、富余水量。 以及扩大供水范围后是否满足原有及新增用户 的供水需求。 地表水水源 分析供水工程各个可能利用的地表水水源情况,对初步选定的地表水源进行径流、泥沙计算( Ⅳ Ⅴ型供水 工程 其计算可适当简化或提供已有工程相应的成果资料)。 选择频率为 95%的典型年,按照典型年的径流日分配流量与供水区日用水量进行供需对比平衡,分析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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