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系统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内容摘要:

评估、黑名单等制度。 (七)建立电子监控平台,保障 权力规范运行(完成时间为2020年 10月底前) 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信息部门。 完善单位门户网站。 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的事项全部公开。 充分利用单位局域网。 ( 1)管理网。 在网上公布单位领导班子和各处(科)室的工作分工、工作职责,并通过在网上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和承办人、规定工作时间、公布完成时间和办理情况,对高风险权力从实施起点、实施过程、实施结果进行全过程的监控。 ( 2)效能网。 开展单位重点工作网上督办 ,提高工作效率。 ( 3)廉洁网。 公布处(科)室负责哪些权力、处(科)室基本情况、处(科)室 与院领导、个人与处(科)室签订的廉洁责任书等,做到警钟长鸣。 实施预警处置,及时化解廉洁风险。 通过对职权运行实时监控,结合大型医院巡查、审计、干部考察、述职述廉、行风评议、媒体反映、纠风治理、信访举报和案件分析等工作,全面收集廉洁风险信息,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和评估,对可能引发腐败或不正之风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风险预警,综合运用风险提示、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处置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化解廉洁风险。 同时要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调整、职责职能的变更,及时调整、完善廉洁风险内容、等级和防控 措施,加强对廉洁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 (八)严格绩效评估,提高防控实效 ( 2020年 11月起) 责任部门:工作机构、行政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 研究建立廉政廉洁风险防控绩效评估制度,以权力运行流程、运行状况和防控规则为重点,对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实际效果进行考核评估。 对考核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量化考核标准,细化考核办法。 制定《 单位权力公开运行考核办法(试行)》,一季度一评估,年终进行全面考核。 开展年终考核,建立奖惩机制。 把权力运行年终考核结果分别纳入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职工考核评价体系。 对于发生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实行责任倒查,并视情节追究权力行使者的责任。 开展监控评估, 提高防控实效。 定期向权力行使相对人发放廉洁勤政满意度调查表,把权力运行情况交给群众评判。 做到“四个结合”。 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与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相结合;与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相结合;与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相结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主管单位和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要把加强廉洁风险防控作为落实党风廉 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反腐倡廉、纠风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落实。 各级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主动抓、亲自抓,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以身作则,根据分工带头抓好自身和职责范围内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 各业务部门要主动做好本部门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 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切实推动工作落实。 (二)结合实际,扎实推 进。 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主管单位要研究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对所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进行统一动员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丰富廉洁风险防控内容,完善廉洁风险防控办法,积极探索具有本地区、本单位特色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推进卫生事业科学发展。 本方案各操作阶段所定时限(除起止阶段外)仅供参考,各单位可结合实际调整安排。 (三)注重“制度+科技”,形成防控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实践工作 经验,逐步建立健全廉洁风险评估预警制度,分析风险来源,强化防范预警措施,减少和规避廉洁风险;逐步建立健全廉洁风险决策制度,完善决策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逐步建立健全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制度,转变防控观念,拓展防控渠道,改进防控方式。 要注重防控制度与其他制度的相互衔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廉洁风险防控制度体系。 注意加强统一规划和资源整合,充分利用单位已有信息网络设施,依据“职权运行流程图”,将职权流程程序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并结合院务公开工作,实现网上实时动态防控。 各单位要确保监控网络平台建设和功能拓展费用的投入。 (四)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任务落实。 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主管单位要强化对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要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考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之中,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要研究制定检查评估标准,探索建立廉洁风险防控的社会评价办法,采取定期自查、年度检查、社会评议等方式,提高检查评估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市卫生局将把廉 洁风险防控作为医疗机构年度校验、等级评审的重要内容,并会同区县卫生局、医疗卫生机构主管单位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各区县卫生局、医疗卫生机构主管单位对所辖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检查验收情况总结(含电子版), 请于2020 年 11 月 20 日前报送市卫生局监察室 ;市卫生局直属单位请直报局监察室。 五、相关事项 (一)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中拟由各单位制定印发的文件: 《权力运行监控目录》; 《关于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关于单位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廉政规则(试行 )》; 《关于开展 加强廉洁风险预警规范权力运行 工作的暂行办法》; 《高风险权力廉洁风险防范规则(试行)》; 《关于物资设备“阳光采购”的实施方案(试行)》; 《 加强廉政风险预警规范权力运行 考核办法(试行)》。 (二)市卫生局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 联系电话: 22121766(区县卫生局、医疗卫生主管单位); 22121762(局属单位、局机关) 传真: 22121764 、 22121768 邮箱: 附件: 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权力廉洁风险防控规则 公立医 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廉洁风险防控规则 单位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附表( 1- 5) 上海市卫生系统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建设职务职业权力参考目录表 加强廉洁风险防控权力流程范例 附件 1 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权力廉洁风险防控规则 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管理权力廉洁风险防控,主要是对医疗机构内具有行政特点的管理权力,运用“制度+科技”的办法,将廉洁风险防控制度融入医疗机构管理之中,落实到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并把制度落实情况随权力运行过程在内网实时公开,实现医疗机构管理廉洁风险的动态防控。 一、决策权 (一 )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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