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劳务派遣工作手册内容摘要:

)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品费、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在员工终止妊娠后 10 日内将原始收费凭证、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一次性交 首安公司,由首安公司负责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首安公司在社保中心回款当月通知员工,员工在报销单上签字后将医药费发放员工本人。 生育保险报销联系人: 张婧 联系电话: 6334445 63341658 工伤申报及处理工作程序 一、员工发生工 伤后 应立即向用工单位申报,并准备如下材料 : 工伤职工本人 或用工单位 写出事故经过。 工伤认定 申请。 身份证复印件三份。 一寸彩色照片 4 张。 事故现场目击者书面说明或交通队责任认定书。 受伤职工送至医院后的初诊证明、病例、 x 光片等。 二、由用工单位在七日内审核确实符合申报工伤条件后向首安公司发出书面通知,由首安公司为其办理工伤认定申请手续。 员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将进入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的相关待遇由用工单位支付。 三、待员工停工留薪期满后,由首安公司为员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申请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依据工伤伤残鉴定等级以书面形式向用工单位通报工伤职工应享受的相关待遇。 规定由公司承担的 费用,由用工单位支付。 规定由社保中心承担的 费用 ,在收到社保中心款项后,首安公司应在十日内向员工发放。 四、员工因治疗工伤部位而发生的 医疗费 用由用工单位先行垫付, 员工应将相关诊断书,处方,诊断证明,收据,发票等相关材料及时送至用工单位,由 用工单位 审核后转交首安公司,由首安公司向社保中心报送,并在收到社保中心报销款项十日内向员工发放。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因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由肇事方负责。 如肇事方 逃逸,需交通队出具相关证明,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 负 责 人: 李宝志 联系电话: 6334165 63344456 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程序 一、 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填写 《 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人员登记表 》 ,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1 份; 二、曾缴纳过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待首安公司 为其参统后生成个人编号,员工将北京首安劳务咨询有限公司名称、单位住房公积金编码( 049105)、员工个人编号告知原缴纳单位,由原缴纳单位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三、员工离职后, 与新 接 收单位 未办理好账户合并 转移 手续的, 首安公司 提供 单位住房公积金编码及个人编号 信息 ,由 新 接收 单位 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四、员工如需办理提取公积金 手续的,应当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首安公司按照规定填写相关表单,由职工本人与首安公司经办人一同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负 责 人: 张婧 联系电话: 6334165 63344456 财务结算工作程序 一、 首安公司以月结的方式与用工单位结算。 二、 结算时间为每月的 25日 — 30 日。 三、 用工单位于每月的 25 日前做人员增减、考勤考核,并 将派遣人员的增减、考核等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首安公司。 四、 每月 25 日前首安公司与用工单位核对派遣人员人数,并核对当月人员工资、社保费、公积金、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及支付金额。 五、 费用核对后用工单位于每月 28 号前以转帐支票方式或汇款方式将本月派遣人员工资、社保费、公积金、管理费等费用支付给首安公司,首安公司开具服务业发票。 六、 由首安公司财务部门打印派遣人员费用支付清单一式二份,双方分别在支付清单的付款单位、收款单位处盖章并签字双方各持一份。 七、 首安公司与用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财务结算程序执行,保证派遣人员的工 资、社保费、公积金等按时到帐, 以保证社保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时划帐及派遣人员工资的发放。 八、 用工单位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付款,应及时与首安公司沟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首安公司,经首安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用工单位应在一周内将费用支付给首安公司。 财务负责人 :宫淑燕 刘晓敏 联系电话: 63341212 人事档案存档、转移工作程序 一、人事档案存档:凡与首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具有本市城镇户口需要调档 的员工,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 20 日内将 人事 档案转至首安公司 ,再由首安公司委托西城职介 存档。 大、 中专应届毕业生:与首安公司签订三方协议,三 方协议为用人单位、学校、学生各留存一份,学生将三方协议交回学校领 取 《报到 证 》 ,待拿到毕业证时,将封存好的档案交至首安公司, 再由首安公司委托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存档。 并同时填写集体存档表。 北京市城镇户口人员由员工提供原存档单位名称,首安公司开具“人事商调函”,员工到存档单位提出档案交到首安公司,并同时填写集体存档表。 (人事档案 已经 在职介或人才自行存档的,原则上不做 调 档手续) 技工学校、职高应届毕业生档案在学校的,可不提供《求职证》,员工携首安公司盖章后的《招聘职工花名册》(一式三份)直接到学校提档,同时要求学校在《招聘职工花名册》(一式三份)上盖章,将档案、《招聘职工花名册》(一式三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同时交首安公司。 档案在街道的人员需要办理招工手续。 员 工 须填写《招聘职工花名册》、《北京市城镇人员就业登记卡》,将本人有效期内的《求职证》 《再就业优惠证》 及其他材料交至首安公司。 首安公司将有关材料交区劳动局审核备案后,员工携备案后的《招聘职工花名 册》(一式三份)(区劳动局在首页上盖章,其余两页未盖章),到本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劳动科提档;员工将本人档案、街道盖章后的《招聘职工花名册》(一式二份,办事处劳动科会将区劳动局盖章的第一页《招聘职工花名册》留下)交首安公司。 二、人事档案调出 :员工自首安公司 离职之日 起 10 日内到首安公司办理档案 调出 手续。 离职人员要求将档案转移到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的,需向首安公司提供存档单位的名称,由首安公司开具介绍信。 离职人员持首安公司开具的介绍信、存档卡原件、劳动合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存档单位开具的“人事商调函”到西 城区劳动保障部门办理 调 档(存档费自理,每月 20 元)。 无单位接收的失业人员,自离职之日起 3 日内与首安公司联系办理档案转移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手续。 首安公司应在 7 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其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0 日内转移失业人员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 三、接转党组织关系 :员工调档时需要将党组织关系转移至首安公司的,应将原单位党委开具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西城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党工委),随本人档案一起交给首安公司。 由首安公司将其党组织关系转移至西城职介党工委。 人事档案负责人 :宫淑燕 联系电话: 63341212 内部材料上报、交接工作程序 一、首安公司内部材料上报: 自收到派遣单位发来的增减通知 1 日内, 由办公室文员将增减通知报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确认签字,首安公司总经理审批。 首安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的,方可通知 客户主管 办理签订劳动合同手续。 每月 520 日,由办公室文员将本月增(表一)减(表二)表上报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审核 签字 后下发。 每月 22 日前社保主管将社保报表报办公室主任审核盖章。 每月 26 日至次月 10 日以前社保主管将养老等四险月报表 、医疗保险月报表、社会保险明细表、各单位明细表、首安公司明细表及内部表表(八)报 办公室主任及财务部主任。 每月 5 日 前 办公室文员 需将上 月派遣人数汇总表报 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最后报公司总经理。 二、首安公司内部材料交接: 用工 单位新增人员,由 负责 签订劳动合同人 员 在次日下班前将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参加社会保险表、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四份)、一寸彩色照片 4 张、解除 /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交通银行卡卡号、医保手册等交办公室文员并附首安公司 《派遣员工情况登记 表 》。 新增人员需办理交通银行工资 卡,自办公室文员 收到新签订劳动合同材料当日内,报财务部主任。 离职人员办理完离 职手续当日,负责办理离职手续的人员需将离职手续报办公室文员存 档。 首安 公司 给用工 单位发放相关材料使用 的收条或报表 ,应于发放材料后的次日将收条或报表全部交办公室文员统一存 档。 首安 公司各 客户主管 收到派遣人员 有关 工伤保险申报报销、医疗保险报销、生育保险津贴申领及报销的,需在收到各项材料后的次日将所有材料交相关险种负责人办理。 负责人:李丹 联系电话: 63344456 劳务派遣洽谈工作程序 一、 根据劳务派遣合作意向信息,了 解甲方单位名称、地址、所属行 业、单位性质、公司人数、联系电话、负责人等基本情况。 二、 确定专项负责人,及时落实洽谈时间、地点、参加人员。 三、 准备材料: 首安公司简介; 首安公司劳务派遣工作程序; 洽谈需要的相关材料、名片等。 四、 主动与甲方主管负责人联系,约定洽谈时间、地点等。 五、 首安公司参加洽谈人员根据约定的时间准时赴约,做到谈吐文 雅、谦虚低调,服装整洁、举止大方。 对甲方提问要简洁、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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